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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全省和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及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2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16年7月27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厅长 晏婉萍

省人大常委会: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5年全省和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及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请审查,并请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5年全省和省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2015年,全省各地各部门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意见,积极应对复杂形势,努力克服多重困难,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有新、稳中向好。在此基础上,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进展顺利,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省财政总收入2291.82亿元,比2014年(下同)增加160.92亿元,增长7.6%。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03.38亿元,增加136.7亿元,增长10%。其中,税收收入1126.03亿元,增加99.33亿元,增长9.7%;非税收入377.35亿元,增加37.38亿元,增长11%(非税收入占比为25.1%,剔除11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38.41亿元后,占比为23.1%,比2014年同口径下降1.8个百分点)。加上中央各项转移支付2347.19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1426.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9.31亿元、调入资金147.39亿元,收入合计5623.37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39.5亿元,增加396.7亿元,增长11.2%。加上上解中央支出5.46亿元、补充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6.51亿元,以及增设预算周转金、调出资金、地方政府债务支出等1405.99亿元,支出合计5727.46亿元。收支相抵,当年支大于收104.09亿元,加上滚存结余收入,减去结转下年安排支出后,赤字45.32亿元,主要是2015年按预算法规定调整决算编制办法,年终净结余全部补充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赤字市县的历年滚存赤字单列反映,合计为45.32亿元,其中2015年新增赤字4.64亿元,如按以前年度同口径编制,净结余38.2亿元。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4.6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增加24.3亿元,增长9.7%。其中,税收收入194.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8%,增加4.72亿元,增长2.5%;非税收入79.7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4.5%,增加19.58亿元,增长32.6%。加上中央各项转移支付2347.19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1426.1亿元、动用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7.85亿元、调入资金47.64亿元、下级上解收入65.48亿元,收入合计4348.88亿元。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1.91亿元,减少12.93亿元,下降1.5%(剔除中央下达的车辆购置税减少安排的支出46.61亿元等不可比因素,同口径增长4.1%)。加上省对下补助支出1864.31亿元、上解中央支出5.46亿元、补充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0.8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支出等1377.1亿元,支出合计4389.6亿元。收支相抵,当年支大于收40.72亿元,加上滚存结余收入,减去结转下年安排支出,按规定将年终净结余补充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后,收支平衡。

  省对下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1864.31亿元,增加300.77亿元,增长19.2%。其中,税收返还55.83亿元,与2014年持平;一般性转移支付1018.28亿元,增加213.13亿元,增长26.5%;专项转移支付790.2亿元,增加87.64亿元,增长12.5%。

  省级预备费预算9亿元,年度中未动用,年底全部补充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省级预算周转金规模没有发生变化,年末余额为4.21亿元,主要用于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

  汇总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部门决算,2015年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32亿元,减少0.97亿元,下降22.6%。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37亿元,增加0.05亿元,增长15.6%,主要是因公出国(境)经费标准提高,以及我省进一步加大对外开放力度,赴外学习交流活动增加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5亿元,减少0.8亿元,下降25.4%;公务接待费0.6亿元,减少0.22亿元,下降26.8%。

  省级安排预算内基建投资10.07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5.99亿元,省对下转移支付4.08亿元。主要用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建设等。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661.86亿元,减少176.67亿元,下降21.1%。加上中央补助50.45亿元、上年结余结转196.39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893.9亿元、调入资金28.99亿元,收入合计1831.59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651.8亿元,减少190.76亿元,下降22.6%。加上调出资金101.85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支出890.81亿元,支出合计1644.4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87.13亿元。收支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以及11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导致支出相应减少。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1.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4.1%,减少21.91亿元,下降40.9%,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减少较多,以及11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加上中央补助50.45亿元、上年结余结转51.88亿元,以及下级上解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等15.88亿元,收入合计149.81亿元。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7.12亿元,加上下划各地支出61.78亿元、调出资金35.68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支出等15.6亿元,支出合计130.18亿元。收支相抵,收大于支19.63亿元。其中,结转下年继续使用10.87亿元;单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超过其当年收入30%及连续结转两年以上等部分0.74亿元,按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将无线电频占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等结转结余资金3.02亿元转列一般公共预算;2016年初已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易地扶贫搬迁补助5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支数据为中央对贵州决算批复数。与向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2015年全省和省本级收支合计决算数增加较多,主要是在编制决算时,按照财政部规定将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全额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待省对下2015年决算批复办理完毕后将会略有变化,届时另行汇报。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3.1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增加4.86亿元,增长58.8%。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3.1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99.83亿元,完成预算的118.8%,增加118.54亿元,增长20.4%,主要是养老保险政策调整,一次性补缴收入较多。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54.0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8%,增加62.07亿元,增长11.2%。

  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6.09亿元,完成预算的105.5%,增加10.57亿元,增长9.1%。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0.6亿元,完成预算的80.5%,减少2.34亿元,下降2.8%,主要是年度中省属企业下放市级,导致省本级支出减少。

  (五)债务收支情况。

  汇总各地报送数据,2015年末,全省政府债务余额8754.81亿元,未超过当年中央核定我省的债务限额。全省共发行政府债券2350亿元。其中,新增债券56亿元,主要用于全省民生性项目建设;置换债券2264亿元,用于置换到期存量政府债务;安排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本金30亿元。

  2015年,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财政收支平衡困难很大,我们全面推进依法理财,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规范管理政府债务,全省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教育、科学技术、城乡社区等重点支出均达到20%以上的增幅,各项财税政策有效落实,财政在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生持续改善、提升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

  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管理。制定了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创新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产业发展的意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措施。部署省级部门及单位和市县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调整用于保民生、补短板。对52个财政省直管县开展2015年年初预算、调整预算合规性审查;开展市(州)级和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兑现财政综合考核和区域统筹发展激励政策。注重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组织开展了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严肃财经纪律暨民生领域整治铸廉行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专项检查。

  二是大力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积极筹措资金推进交通和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5个100工程”、“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六项行动计划建设和“1+7”开放创新平台发展,支持做好三农和脱贫工作,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积极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我省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减少到7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PPP示范项目、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试点、电子商务进农村等各项工作均取得较大进展。

  三是扎实推进民生保障各项工作。把完善制度和加大投入有机结合,增强民生政策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落实大扶贫战略,统筹整合资金加大扶贫投入,中央和省级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8.36亿元,同时各级农林水以及教育、交通、环卫、文体等方面的资金也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出台了城乡低保减量提标、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水平等促进精准扶贫的政策措施。全省九项民生类重点支出合计2739.0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69.5%,比上年提高3.2个百分点。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主要是:部分地区县域经济发展基础薄弱,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市县财政收入增幅分化明显;一些地方落实政府债务管理相关制度不够到位,风险防控任务仍然艰巨;财政收入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亟待进一步提高等。审计情况也表明,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仍存在部分预算执行较慢等问题。对此,我们将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健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积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认真研究解决。

  二、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财政部门严格落实预算法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财政改革发展取得新的成就。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财政总收入1297.71亿元,按照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及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等相关规定,调整2015年同期基数后,同比(下同)增加110.32亿元,增长9.3%。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3.26亿元,完成预算的52.6%,增加101.44亿元,增长13.5%。其中,税收收入618.08亿元,增加86.96亿元,增长16.4%;非税收入235.19亿元,增加14.48亿元,增长6.6%;非税收入占比为27.6%,比上年同期下降0.3个百分点,剔除不可比因素后,占比为23.9%,同口径下降2.4个百分点。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30.16亿元,完成预算的56.1%,增加321.39亿元,增长17.8%。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8.69亿元,完成预算的51.8%,增加17亿元,增长12.9%。其中,税收收入108.29亿元,完成预算的52.2%,增加11.34亿元,增长11.7%;非税收入40.4亿元,完成预算的50.6%,增加5.66亿元,增长16.3%。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2.99亿元,完成预算的46.7%,增加19.38亿元,增长4.5%。

  累计获得中央各项转移支付2122.05亿元,增加51.44亿元,增长2.5%,主要是今年上半年,中央重点生态功能区、资源枯竭城市、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等重点转移支付增量部分尚未下达,以及部分专项转移支付推迟下达,造成获得中央各项转移支付增幅回落较大。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310.93亿元,完成预算的53.7%,增加86.39亿元,增长38.5%,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长较多。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246.31亿元,完成预算的42.6%,增加8.74亿元,增长3.7%。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6.57亿元,完成预算的45%,增加3.75亿元,增长29.2%。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2.76亿元,增加0.6亿元,增长27.9%。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06亿元,完成预算的58.1%。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09.96亿元,完成预算的64.1%。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91.57亿元,完成预算的48.8%。

  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3.17亿元,完成预算的75%。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3.6亿元,完成预算的55.4%。

  今年以来,全省经济持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态势,财政预算执行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顺利实现“双过半”的预期目标。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分别完成预算的52.6%和56.1%,均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二是新旧动能转换成效初显。烟、酒、煤、电、建筑、房地产等传统产业税收增长6.3%,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60.2%,下降1.2个百分点;电子信息、医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税收增长19.1%,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20.7%,提高1.9个百分点。新兴产业虽然占比较低,且处于培育期和设备抵扣期,对财政增收的贡献有限,但已初步显示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三是重点支出保障有力。财政支出更多注重有保有压、统筹兼顾、提质增效。全省九项民生类重点支出合计1348.47亿元,增加215.71亿元,增长19%,同比提高2.6个百分点,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63.3%,同比提高0.6个百分点,全省重点领域特别是民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

  上半年,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统筹支持推进全省重点领域工作。支持实施大扶贫战略行动。改革创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方式,按照“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绩效考核”2:2:5:1的因素及比例将扶贫资金直接下达到县,由县围绕建档立卡贫困户统筹安排使用;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推进丹寨县统筹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开展脱贫攻坚改革试点。着力解决好2016年全省45万人的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筹措,拨付和下达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资金84.94亿元。建立大数据投入稳定增长机制。2016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增加到16.5亿元,其中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的资金增加到4亿元以上。争取到中央将我省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家电信普遍服务试点范围。安排资金保障骨干传输网运行维护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大“云上贵州”平台建设资金保障力度,完善“云工程”建设改造和登云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大生态建设的支持力度。全省节能环保支出完成30.5亿元,支持实施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推进企业节能降耗。争取到中央下达我省2016年退耕还林任务473万亩,在14个工程省(区、市)中排第1位,占全国总任务的35.4%。中央和省级安排林业专项资金30.57亿元,重点支持退耕还林还草、公益林保护、天保工程建设和湿地保护。全省88个县(市、区、特区)均纳入省对下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在清水江、红枫湖、赤水河、乌江流域实施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机制。争取到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96亿元,促进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支持构建大旅游开发格局。安排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和航线航班培育专项资金6.23亿元,主要用于“100个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航线补贴、旅游宣传、乡村旅游等。积极整合资金支持完善旅游硬件设施建设,加快打造旅游发展升级版。保障全省旅游资源大普查和贵州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等重大工作顺利开展。强化基础设施投入。全省交通运输支出完成201.95亿元,加快构建现代交通体系。全省水利支出完成74.51亿元,重点支持骨干水源工程建设及水利建设“三大会战”。加大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的筹集力度,省级安排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10.65亿元,争取到中央下达我省基建资金115亿元。

  (二)进一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支持教育优先发展。进一步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教育精准扶贫投入力度,在原有资助政策基础上,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上高中、中职、普通高校新增实施扶贫专项助学金、免(补)学费、免(补)教科书费、免(补)住宿费等精准扶贫资助政策。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420元,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由40元提高到45元,争取到国家将我省5个市(州)纳入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加强社会保障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由464元/月提高到510元/月,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由2695元/年提高到3184元/年。积极推动稳定就业和“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43.03万套,改造农村危房30万户。

  (三)着力支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国家税制改革政策措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据税务部门按静态数据测算,预计减收113亿元,将大幅度减轻试点企业税收负担。制定我省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实施方案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核准、备案,改革后预计减轻企业负担1.12亿元。对67户企业投入的8.74亿元科技研发费用实施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预计减免企业所得税1.09亿元。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从2016年5月1日起的两年内,将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5%降至1%,预计两年政策执行期内,将为企业减负约21亿元。落实收费优惠政策。取消、停征、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预计2016年将为我省社会和企业减负约22亿元。出台了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的若干措施。推动企业发展提质增效。争取到中央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16.96亿元,积极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推动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省级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帮助大型国有企业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

  (四)不断加强和改进财政管理。实施省级非参公事业单位财政供款方式改革。统一财政经费保障政策和标准,完善项目支出管理,规范超绩效奖金发放,建立奖惩激励考核机制,为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下一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夯实基础。加强和规范政府债务管理。成功发行1589.68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省财政安排11.71亿元补助市县,鼓励和引导各市县按1:1的比例筹措资金建立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明确其中50%以上用作政府债务风险偿还金;统筹财政资金、高校收入、老校区资产运作等各方面资源,对部分省属高校债务进行分类化解。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出台了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在规定时限内规范公开2016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报告及附表;组织省级107家单位按时公开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单位范围除涉密单位外全覆盖。推进财政系统内部控制建设。强化对财政权力的监督制约,省财政厅成立了内部控制委员会,印发了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力争在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全省财政系统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工作。

  (五)积极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加快推进全省政策性担保体系建设。省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上半年累计实现融资规模131.61亿元;省级安排10亿元专项资金注资参股51个集中连片困难县和7个财力薄弱县,壮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规模;成立了省农业信贷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缓解农业发展融资难融资贵压力;建立小微企业和“三农”担保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规范设立政府投资基金。贵州脱贫攻坚投资基金组建方案已广泛征求省直部门和金融机构意见,总规模3000亿元;设立省级PPP基金,加快推广运用PPP模式;支持推进大数据发展基金设立。

  三、2016年下半年财政工作主要任务

  今年以来,全省财政运行总体良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增效,财税改革稳步推进,财政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绩效明显提高。但是,随着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资源税改革启动和降税清费力度继续加大,由此带来的减收因素对我省地方收入增长的影响将逐步显现。预计全年财政收入增长将呈现前高后低态势,下半年财政收入形势复杂严峻。同时,国家及我省陆续出台制度性民生建设保障任务,特别是收入分配政策调整完善、养老保险改革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相关支出呈大幅增长趋势,财政刚性支出增长较大,财政收支矛盾依然十分突出。下半年,我们将围绕“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的工作总纲,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

  (一)保持财政收入与经济协调增长,切实提高税收收入和可用财力两个比重。一是强化税收征管,加强税源监控和税收执法,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堵漏增收措施,严防“跑冒滴漏”。二是完善非税收入征缴制度和监督体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确保非税收入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三是密切关注经济财政运行变化,特别是营改增试点和资源税改革全面推开后各行业、企业的税负变化情况,加强监测分析,对其中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及时做好预研预判,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收入平稳增长。

  (二)扎实推动积极财政政策加力增效,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紧紧围绕做强长板、补齐短板,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创新财政支出方式。通过简政放权、清费立税、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涵养和培植财源,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政府投资基金稳健运行,加快贵州脱贫攻坚投资基金组建运营,积极撬动金融资本投入农村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合理定位和调整园区功能,盘活园区资产,提高投入产出率。积极组织项目申报,争取中央支持,充分运用国家和省级PPP基金推动我省项目落地和实施。

  (三)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督促有关部门加快项目实施,加快预算下达进度,推动项目尽快落地、资金尽快到位。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同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有机结合的绩效管理体系。持续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使预决算公开贯穿预算改革和管理全过程。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监管,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

  (四)切实加强和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继续通过发行置换债券,把现有短期债务置换为长期债券,降低平均利率。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监督,坚决禁止各种变相、违规举债和担保行为。加快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

  (五)加强与中央部委的沟通衔接,全力做好争取中央补助工作。强化政策研究和工作对接,结合贵州省情实际,会同省直部门深入研究中央2016年预算安排重点、中央各项转移支付规模、投向和结构,找准中央政策与我省发展规划的结合点,更加精准地做好向上争取工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夯实今年财政工作基础,对“十三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以更加有力有效的工作全面促进财政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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