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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关于提请任免杨方程等同志职务的审议报告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16年5月27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贵州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条例》的有关规定,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于2016年5月12日召开会议,对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 潮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袁本朴提请杨方程等29名同志的任免职进行了审议。

  拟同意孙 潮院长提请:

  任命:

  周书德、黄大河、王方琴、蔡时强、刘宏伟、郭红戟、伍 静、范淑婷、柏 松、刘 军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杨方程、刘乃懿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虞 斌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尚东风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丁 辉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拟同意袁本朴检察长提请:

  任命:

  龙 头、宫 松、任金振、于心洁、何 骥、兰成平、崔 军、罗素英、徐 先、崔海港、张晓康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应秋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贵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杨国祥、彭 晨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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