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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执法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16年5月27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省人民政府

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省人民政府责成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抓好审查意见的整改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一)落实政府领导责任。省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2015年,先后4次召开全省消防工作会议部署消防工作。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各市(州)政府与各县(市、区、特区)政府层层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省政府出台《贵州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将消防经费投入、消防队站建设、装备建设、消防安全治理和农村消防等重点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完善考核制度,严格督查考评。2015年,全省53名县、乡、村干部因消防责任落实不力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二)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省、市、县三级分别建立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完善消防安全议事制度,进一步明确教育、民政、建设、文化、卫生、旅游等35个行业部门的消防工作职责,督促行业部门认真履职。2015年,省民政厅筹集资金2675万元在全省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创建活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老楼危楼消防安全检查;省安全监管局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检查;省教育厅开展校园消防安全检查。其他行业部门也结合自身职责,纷纷组织开展本行业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消防工作格局。

  (三)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将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四个能力”建设作为抓手,采取教学式检查、帮扶式整改和上门培训等手段,强化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在设有自动消防系统的重点单位推动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维保和消防安全评估等措施,构建“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机制。

  二、进一步加大消防宣传和培训力度

  (一)加强消防安全宣传。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点、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户外视频和楼宇电视等载体,全方位、多角度地向群众宣传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网络有阵地、街上有标语、社区有专栏。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党校“七进”活动,在商业集聚地、娱乐场所、网吧、企业、学校等场所,持续广泛开展消防法律法规知识、灭火逃生自救常识的宣传培训,教育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各项消防法规,切实提高整体消防素质。

  (二)加强消防培训教育。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的培训和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2015年,全省共培训“五类人员”和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14481人次,培训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18013人次,培训单位、小区保安16784人次。将消防安全纳入全省中小学教育内容,组织编撰出版《中小学生消防安全知识读本》,免费向全省中小学生发放。

  (三)创新宣传培训手段。组织17家中央驻黔和省级主流媒体对省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集中区域和火灾隐患严重的农村50户以上传统村落进行曝光。组织拍摄制作彩钢板现场燃烧、农村火灾等7部火灾警示教育片,纳入各级党员干部培训、全省现代远程教育内容,近2000万干部群众受到教育。建立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2015年向社会公布消防安全不良行为9批,涉及单位149家、个人77人。

  三、进一步加大消防经费投入

  各级政府进一步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经费保障制度,不断加大消防经费投入。2015年,全省各级政府消防经费预算8.65亿元,实际投入11.68亿元。采购各类消防车103辆,配备器材装备5.4万余件(套),购置灭火、危险化学品、灾害事故、高层建筑类模块化储运装备,更新淘汰技术含量低、使用时间长、陈旧老化的抢险救援装备。开工建设消防站26个,投入使用13个,完成营房功能性改造11个。全省消防部队新增土地面积235861平方米,新增营房面积151841平方米。2015年未完工的建设项目,已纳入省政府与各地签订的《2016年度社会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确保2016年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省级培训基地建设已纳入“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2018年将建成并投入使用。

  四、进一步加强消防队伍建设

  (一)加强公安消防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公安消防队伍建设,制定消防部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系统培训党的科学理论和消防业务知识,培训率达100%。通过到省外进行专业培训和邀请专家来黔授课等形式,对全省消防部队干部进行全面培训。建成消防部队士兵职业技能鉴定站,对士兵职业技能进行100%鉴定,提高士兵专业化水平。坚持理论培训与实战演练相结合,组织开展无预案地震救援、石油化工、高层地下、大空间大跨度、人员密集和易燃易爆场所灭火救援实战拉动演练104次,组织参加东盟博览会环桂地区远程演练2次,提升了消防部队灭火救援实战能力。2015年,全省消防部队接警出动1.5万起,抢救被困人员 6828 人,抢救财产价值 21.74亿元。2016年,省政府将从政策、经费等方面进一步加强消防队伍建设,认真研究解决消防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落实从优待警措施,积极为消防部队防火、灭火和执勤训练创造良好条件。

  (二)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加强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弥补公安现役警力的不足。全省共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243支,现有乡镇专职消防队员2597人、执勤中队专职消防员1015人。大力发展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成企业专职消防队43支,建成大型城市综合体、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3933个,队员1.9万余人。

  (三)加强农村消防队伍建设。大力推动村寨志愿消防队建设,全省已建立志愿消防队5111支、队员240371人。依托“一村一警务助理”模式,成立614个流动警务室,发动8368名助理开展消防网格工作,打通火灾防控“最后一公里”。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等农村火灾多发地区完成村级安监员、消防协管员、鸣锣喊寨员“三大员”配备并落实薪酬,基本实现农村村寨有组织、有制度、有队伍、有装备“四有”目标,农村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得到提升。

  五、进一步加强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监管和建设

  (一)落实常态化隐患排查机制。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将高层建筑纳入夏季消防检查、冬春火灾防控等阶段性工作内容,督促公安消防部门落实“每日一查”措施,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全省8448栋高层建筑建立台账,实施“户籍化”管理,落实精准防控措施。对存在突出问题的贵阳市银座大厦、财富公寓、“景·天城”等高层建筑实施挂牌督办整改。

  (二)推进智能化防控手段。充分运用大数据和智能化手段,加强高层建筑火灾防控。组织召开“云上贵州·智慧消防”大数据建设推进会,制定《“云上贵州·智慧消防”建设总体方案》,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推进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数字化管理和智能火灾预警系统建设,提高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加强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建设。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检查,重点排查整治高层建筑、多产权建筑、城市大型综合体等重点单位、场所消防设施建设和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召开“参与社区消防、建设平安家园”会议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场会,观摩花果园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建设、微型消防站建设等情况,倡导并推进在高层住宅居民家中配备必要的消防及逃生器材,取得一定成效。省政府已将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逐年推动解决。

  六、进一步加大传统民族村寨火灾防护规划工作

  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指导意见》,将消防安全改造纳入传统村落保护内容,大力实施农村寨改、房改、水改、厨改、电改、路改“六改”工程,进一步筑牢农村消防基础建设防线。全省50户以上木质房屋连片村寨已完成整体村寨改造523个、道路改造685个、消防供水管网改造427个,完成农户房屋改造8.5万户、电气线路改造23.7万户、厨房改造4.1万户。黔东南州投入2.3亿元用于农村村寨消防“六改”工程,投入5620万元专项资金加强传统村落消防安全改造。黔南州投入700万元用于木质结构连片村寨消防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省政府将“完成100个传统村落消防安全改造”列为十件民生实事之一,计划投入6亿元资金,按照“一寨一规划”的要求,加快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补齐设施建设短板,提升农村火灾防控水平。

  七、进一步加大对工业园区的消防监管力度

  (一)强化源头管控。针对全省工业园区“未审先建、未验先用”的突出问题,组织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开展消防规划编制专项检查,督促园区落实消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目前,全省106个工业园区完成消防规划编制,175个工业园区办理了消防审批手续。尚未办理消防审核、验收手续以及存在火灾隐患的,已经纳入省政府与各地签订的《2016年度社会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督促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二)强化事中监管。组织开展在建工业园区施工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备案,擅自施工、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全省办理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案件231起,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案件186起,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413起,未进行竣工消防备案191起。2016年,省政府将部署开展夏季、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将工业园区行政审批手续办理情况和重大火灾隐患作为重点深入开展检查,切实加强对园区消防安全的动态监管。

  (三)强化事后服务。完善园区消防安全便民利民措施,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审批在先、预防在先,从源头上防止火灾隐患的滋生。通过设立消防监督服务点,就近受理、办理各类申请,并根据项目设计和建设进度,主动提供技术咨询,帮助解决技术难题,2016年共开展消防服务指导562次,受理咨询989次。

  八、进一步加大对火灾隐患突出区域的整改力度

  省政府针对火灾隐患突出区域和重点单位,组织开展夏季、冬春火灾防控等专项督导行动,省级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33家,火灾隐患集中区域27处,目前已全部整改销案。对国务院安委办挂牌督办的2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中央综治办书面警示的7处火灾隐患集中区域,认真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整改经费和整改责任,目前已基本整改完毕。对执法检查中指出的贵阳市部分老城区、城中村,安顺市西秀区儒林路、平坝区南街老城区,黔东南州棚户区和六盘水部分重点文物保护建筑等区域存在的火灾隐患,下发督办通知,并将其纳入《贵州省2016年度社会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下一步,省政府将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整改落实为契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进一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强化措施,推进全省消防事业再上新台阶,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消防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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