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6年5月26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省司法厅厅长 吴 跃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我省“六五”普法工作情况。
2011年5月31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此前,省委、省政府印发了《贵州省2011-2015年普法依法治省工作规划》(黔党发〔2011〕14号)。5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的指导监督下,经过全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普法工作者的辛勤努力,我省“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省人大决议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基本达到预期目标。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全体公民的宪法观念和法治意识明显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依法治理的自觉性得到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得到提高,法治文化繁荣发展,基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全社会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逐步形成,“六五”普法工作对保障和促进全省“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法治贵州建设进程起了重要作用。
一、基本情况
(一)以宪法为核心,广泛宣传各项基本法律法规。
1.突出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全省各地积极开展以学习宪法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每年“12·4”国家宪法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省委宣传部和省司法厅认真按照国家确定的宣传主题,组织和指导各地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宪法学习不断深入。
2.深入开展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各地各部门认真按照我省“六五”普法规划和省人大常委会决议的要求,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法律法规公布施行日、周年纪念日等,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六五”普法期间,全省共开展法治讲座等各类普法宣传主题活动1200余场次。
3.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融入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通过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全社会学习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氛围更加浓厚。
(二)围绕重点对象,着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六五”普法期间,积极面向全省各族人民群众,针对不同对象,分类指导,共开展“法律六进”专场活动220余场次。
1.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各级各部门建立和完善党校培训制度、中心组学法制度等,逐步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2.以公务员为重点,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基本落实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自2013年开始,省司法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部门,下发《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省范围组织无纸化普法考试工作。遵义市在全省首创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核。黔西南州开展“十万”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活动。
3.以农村和农民为重点,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各地按照全国普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以农民法制学校为普法阵地,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重要手段,以法治宣传栏、法治文化场所等为载体,以农村“两委”干部为重点开展法律培训教育。六盘水市连续举办8届农民学法用法知识大赛,提高了广大农民的学法热情。毕节市通过白族“团圆节”、苗族“跳花节”、彝族“火把节”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活动,让农民朋友在文娱活动中感受法治的熏陶。铜仁市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在村干部、退休回乡人员、返乡知青中培养2万名“农村法律明白人”。全省3000余万人次农村人口受到普法教育。
4.以社区居民为重点,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各地通过对口服务、“一对一”结对帮扶、创建民主法治社区等形式,组织开展社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针对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实际,各地各部门积极探索搭建外来流动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平台。
5.以青少年为重点,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自2011年以来,省教育厅探索创新中小学学科渗透法治教育机制,并在全省中小学全面组织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教育部和中央改革办的肯定。全省各类学校通过举办家长学校、开展“小手牵大手”等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网络。遵义市以“法治·责任·感恩”为主题,邀请专家在学校开展近200场大型法治巡回演讲,受教育人数50多万人次。六盘水市在“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中,开展了“百万家长法治安全培训”等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水城县被评为“全国青少年普法示范区”。
6.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为重点,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各地认真按照全国普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将企业管理人员纳入当地干部学法用法范围,统一组织安排、统一考试考核,不断提高经营者法律素质和依法治企水平。贵州电网公司积极开展企业法治文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有序开展“法律诊所”品牌化建设,对9家地区局实行法律服务全覆盖。贵州盘江企业集团,运用自身涉法涉诉形成的案例库资源,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企业职工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开展主题宣传,服务全省工作大局。
1.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各地各部门坚持贴近实际、贴近民生,针对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劳动就业、安全生产、食品卫生等关系民生的热点问题,广泛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一维两不”(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伤害他人、不危害社会)为主题的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将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常遇到的法律问题汇编成册,大力宣传,告知群众怎样维护身合法权益,怎样不伤害他人、不危害社会,深受广大群众喜爱。
2.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将依法治理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其他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切实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2014年在全省开展了“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宣传主题活动”,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并建立了“生态文明建设律师服务团”。各地通过组建重点项目法律服务专家团等形式,开展法律服务,拓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
3.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随着我省城镇化进程加快,每年有大量的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居住生活。为此,我们开展了“走向城市之路”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对进城农村人口提供法律帮助,使他们尽快融入城市生活。册亨、从江、松桃等县坚持与湘、渝、桂临近地区联合开展边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及时化解边界群众林权纠纷、水源纠纷、山地纠纷起到积极作用。2015年省总工会、省司法厅联合举办“中国梦·劳动美”法律知识竞赛,近万名职工参加了1700余场活动,50余万人次观看比赛,掀起了全省各部门各单位职工学法热潮。
(四)推进法治创建,努力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各地各部门根据全国普法办《关于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全面推进法治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遵义市结合“四在农家”新农村建设,积极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5年共打造国家、省、市、县四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085个。瓮安县围绕法治创建不段,加强经费投入、社会管理创新、平安建设,实现政治生态从“大乱”走向“大治”,在全省走前列,2014年被评为全国法治创建先进县。“六五”普法期间,我省创建命名国家级先进城市2个、先进县(市、区)14个、先进单位17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居委会)35个。
(五)创新宣传方式,努力提升普法影响力。
各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显示屏等传统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同时利用微信平台、微博、APP等新媒体开辟法治宣传新阵地,有的地方还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花灯、相声、民族歌舞等文化活动。省司法厅与贵州广播电视台合作开办了“人民调解大篷车”和“司法档案”栏目,用以案释法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每期受众在500万人以上。2014年“12·4”期间,充分运用和发挥少数民族能歌善舞的优势,省司法厅在台江县成功举办全省“首届宪法日法治山歌大赛”,打造贵州法治宣传新品牌,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对此作了报道。各地积极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取得较好效果,如贵阳市制作动漫、沙画、微视频宣传广告和法治宣传卡通形象大使“阳阳”、“明明”,安顺市搭建普法手机报宣传平台、开展“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黔东南州实行“菜单式普法”、开展“普法山歌进万家”,盘县利用微电影进行法治展播,望谟县开展“双语普法进布依村寨”。5年来,各级电视台播出各类法治宣传节目900余期次,各级报刊刊登普法类专栏3400余期,发布法治宣传公益广告、微信、微博等120余万条次,全省开设普法公共微博74个、微信65个、移动客户端25个、村居法治宣传中心3.28万个、普法专刊35个、普法网站52个、户外广告牌1.72万个、法治文化公园31个、法治文化广场46个、法治文化长廊125个、电子显示屏873个、法治宣传栏2.86万个、法治文化团体425个。
(六)健全体制机制,加大普法工作制度保障。
各地在健全普法工作体制机制上不断探索,遵义市把普法宣传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黔东南州出台《关于全面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黔西南州积极探索“乡镇社会管理法治化”新模式,使法治宣传教育实现由“软任务”到“硬指标”转变,铜仁市出台《铜仁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督促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依法决策、依法办事。
二、存在的问题
“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有的地方和部门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发展不平衡,普法经费不能满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发展需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法单一,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对法治宣传工作明确的任务和要求,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省政协的监督下,紧紧围绕我省“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总纲,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积极服务主基调、主战略和大扶贫、大数据两大战略行动,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新发展理念,根据国家“七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采取更加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为实现“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和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突出学习宣传宪法,认真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生态文明、环境保护、扶贫开发、大数据、创业创新方面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三是狠抓普法制度建设,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评估体系和评价标准,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绩效目标考核内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四是进一步加强普法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将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深入推进全民守法用法,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五是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评选命名一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六是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官方微信、微博在新媒体普法中的带动作用,加强新媒体普法内容建设。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