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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省新一届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16年5月27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全省设区的市、自治州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决定如下:

  单 位 代表名额 常委会组成

  (名) 人员名额(名)

  贵阳市 375 39

  遵义市 501 41

  六盘水市 345 37

  安顺市 340 37

  毕节市 574 45

  铜仁市 409 39

  黔东南州 395 39

  黔南州 381 37

  黔西南州 352 37

  全省合计: 3672 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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