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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信息基础设施条例》执法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5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省人大常委会:

  2014年5月,《贵州省信息基础设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条例》。三年来,通过学习、应用《条例》和依法行政,我省逐渐形成了信息基础设施依法建设、依法保护的良好局面。同时,得益于省人大长期以来对《条例》宣贯的大力支持,我省信息基础设施环境得到了巨大的改善,特别是去年5月《条例》颁布2周年之际,省人大常委会分十个执法检查小组,由各位副主任和秘书长带队,分赴九个市州和贵安新区,在全省范围开展《贵州省信息基础设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查处了一批典型问题,形成《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贵州省信息基础设施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于2016年9月进行审议、提出整改意见,各相关部门大力配合,积极落实整改意见,有力地提高了企业投资积极性,加大了全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提升了全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为我省深入实施“大数据、大扶贫、大生态”战略行动和建设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提供了有力支撑。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全省执法检查后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加大《条例》宣传贯彻力度。

  一是省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和企业要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化《条例》贯彻落实,确保《条例》各项要求落实到位。二是《条例》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促进良法善用。通信、公安等部门依法严办息烽龙泉大道二标段施工、铜仁石阡“3·28”等破坏通信设施典型案例,通过媒体曝光,对社会起到了震慑和警示作用。截止当前,类似破坏事件已极少出现。三是各市州政府对《条例》的宣传不再局限于拉条幅、发传单等传统手段,而是依托“大数据、互联网+”思维,充分运用网络、微信、电视、报刊、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媒体设专页、专栏,编辑宣传信息,宣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保护相关法规政策,普及现代通信技术、电磁辐射等知识,有力提升了《条例》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二、发挥规划统筹引领和推动作用。

  省级层面,省有关部门先后印发了《贵州省“十三五”信息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贵州省城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工作方案》,明确各市州政府要建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匹配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科学编制信息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切实保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安排建设用地,统筹各类通信广电管线、宽带网络建设和建设时序,切实做到信息基础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对“十三五”时期全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包括要求加大条例宣传和执法检查力度。今年2月22日,按照省政府工作安排,全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会战指挥部印发了《贵州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会战攻坚年实施方案》,对我省今年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做了统一规划和部署,2017年全省信息基础设施投资将达到180亿元。市州层面,根据《贵州省“十三五”信息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及《贵州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会战攻坚年实施方案》的统一规划,各市州政府对各自任务目标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贵阳市规划部门将信息基础设施纳入总规、控规、土规等工作,对城区重要地段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政府、通信企业和物业业主的沟通联动机制。遵义市深入开展“无限网络·满格遵义”、“宽带乡村”、“IPv6升级改造”和窄带物联网基站建设,启动免费WIFI覆盖全市区、光纤覆盖到所有行政村工作。安顺市加快提升农村宽带质量,年底实现行政村光纤通达。六盘水市召开攻坚年行动专题会议,对会战攻坚目标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铜仁市启动800M基站建设,着力解决边远农村移动信号覆盖,切实推进城市建成区重要地段通信线路入地,加强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毕节市将信息基础设施迁改过程中的保护及赔补落到实处,巩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环境。黔东南州将攻坚任务分解至各县市政府,层层抓落实。黔南州针对攻坚存在的问题召开联席会议,提出“争投资、突瓶颈、抓协调、强制度”工作措施。黔西南州制定《黔西南州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会战攻坚年实施方案》,强化会战联席会议制度。贵安新区将辖区信息基础设施纳入地方城市建设规划,编制了《贵安新区直管区信息基础设施规划》,确保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地方产业、城市发展需求。

  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

  一是企业投资力度得到强化。得益于《条例》的宣贯落实,电信运营企业在城镇、交通建设等施工中因信息基础设施迁改、毁坏造成的赔补款收取比例提升,加大了向集团争取投资的力度。今年2月24日,省政府与中国电信签订的“十三五”合作框架协议中,明确了电信今年在贵州的投资将达到40亿,与年初制定的投资计划相比翻了一番。在今年的2月22日,省移动、联通、铁塔公司与省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将各自的投资任务主动提升至60亿元、25亿元和30亿元,在去年的基础上都有大幅度的提升。二是骨干直联点建设取得突破。2016年11月,工信部批复设立贵阳·贵安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截止今年4月,运营公司的直联点机房已建设完毕,传输链路、机柜、电源等机房环境配套全部就绪,预计今年6月底将通电试运行。届时,我省将跨入全国网间互联的顶级架构。三是“光网贵州”快速推进。自2016年至今,市州一级城市光纤到户推进迅速,光网贵州向县域延伸取得突破,实现2088个小区宽带光纤化改造,全省固定宽带用户平均可用下载速率为11.49Mbps,西部排名第二;出省带宽能力达到5280Gbps,在2015年基础上新增2220Gbps,今年年底将达到6500Gbps,年均增长速度超过1000Gbps,增速处于全国领先。四是“满格贵州”成效显著。自去年年初开展“满格贵州”行动以来,全省累计找到盲区、盲点和弱覆盖点13541个,累计消除盲区、盲点和弱覆盖点12737个。全省营运高速公路、高速铁路沿线已基本实现移动网络信号覆盖。今年年底,基本实现4G网络覆盖全省行政村。五是“宽带乡村”建设超常规推进。2016年,我省实施多彩贵州“广电云”村村通工程,全省行政村通广电网络新增11097个行政村,新增数是“十二五”期间的2倍,在全国率先实现广电网络“村村通”。同时,在全国电信普遍服务试点中,我省共争取到国家财政支持资金5.4亿。截至目前,第一批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已完成,黔西南、黔东南、铜仁三个市州的2093个行政村实现光纤网络覆盖。到今年底完成第二批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后,全省行政村光纤覆盖比例将达到80%,宽带接入能力提升至12Mbps。

  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协作机制逐步完善。

  一是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充分发挥省信息基础设施三年会战指挥部作用,与国土、住建、交通、环保、无线电、通信行业主管等部门形成长效协作机制,积极开展全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会战,大力推进“出省宽、省内联、覆盖广、资费低”的信息基础设施体系,努力打造“全国一流、群众满意”的信息基础设施。今年2月,省大数据局组织通信、无线、公安等部门,以及贵阳市政府和运营企业,对中华路沿线移动网络质量进行整改,一个月之内完成中华路沿线11个存量基站改造、3个新增基站的建设,初步达到整改效果。二是各市州也比照成立了由“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信息基础设施三年会战指挥部,协调解决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规划建设、用地审批、环评等问题。三是在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方面,2016年,全行业投资3.7亿元,按照共建共享方式对沪昆客运专线(贵州西段)283公里、580个通信基站进行同步建设,实现了全线电信、移动、联通3G/4G网络全覆盖。据统计,去年全省杆路共建共享比例93%,管道共建共享比例51%,室内分布系统共建93%,各项指标均超工信部年度考核目标。今年,我们将继续完善共建共享协调机制,深化推进行业意识和工作原则,深入推进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和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五、增强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合力。

  一是抓好组织协调。为更好的贯彻落实《条例》,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会战指挥部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市州政府对各自在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中承担的责任进行明确分工,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支持通信业发展,把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摆在与交通、水利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二是制订具体措施。各地相继出台配套措施,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基础设施的保护,在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施工中造成信息基础设施迁改、损毁的赔偿和收款比例也有所提升,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求各地严格按照《条例》“先迁后建”的规定,与通信和广电企业积极沟通及时达成协议,待迁改后再行施工,并在信息基础设施迁改费用上统一标准,落实赔偿。三是继续强化执法检查。在全省范围开展联合执法,对破坏信息基础设施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形成保护合力。对典型问题严肃查处曝光,有力遏制违法犯罪行为。

  六、持续构筑信息科技发展高地。

  “十三五”期间,我省将积极鼓励运营企业适时引入和推广部署超大容量波分系统,升级骨干传送网,提升业务承载能力,增强网络的安全可靠性。同时,密切跟踪5G研发和标准化进程,积极争取5G试商用。积极试点和引入软件定义网络(SDN)和网络功能虚拟化(NFV)等新一代技术,以高质量网络匹配大数据发展对网络的需求。积极跟踪卫星宽带、量子通信的技术进展和应用推进进程,适时启动相关试点建设工作。

  七、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对信息基础设施的保护力度不够。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未严格按照《条例》“先迁后建”的规定,采取“先挖再谈”等方式进行野蛮施工,或强行要求通信和广电企业在较短时间内自行迁移,还有因“任性”施工、资料不全等导致信息基础设施损毁的案例也不在少数。二是收费标准不统一。各地信息基础设施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收取的费用标准不统一,需要占用或者利用公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的收费标准不统一。基础电信和广电网络运营企业普遍反映,信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收费仍然过高。三是赔偿机制有待完善。目前在小城镇建设、新城区建设、道路修建、征地拆迁等建设项目的赔补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责任方在出现问题后不予补偿、补偿不足或承诺的补偿迟迟不到位的现象还有存在。四是行政审批流程较长。不利于信息基础设施较快的建设进度要求。

  在下一步工作中,要针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积极寻找对策,明确责任单位、任务分工,主动发挥好指导、协调和统筹的作用。不断增强政府依法行政的观念,加强对信息基础设施的有效保护。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回头看”工作,防止已经较好解决的问题再次出现。努力建成“全国一流、群众满意”的信息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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