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审议意见的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
本次会议对《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以下简称《废止决定》)和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的审议结果报告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废止决定》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议予以批准,同意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的审议结果报告,并认为《废止决定》中的16件法规已明显不适应贵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且有的内容有违公平,为了维护法制的统一,废止这16件法规是必要的,同意本次会议予以批准。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