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修改《玉屏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决议

发布时间:2006年08月0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06年5月26日通过)


  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玉屏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决定》,由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信息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