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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医药保护发展条例》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18年5月31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批准《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医药保护发展条例》,由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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