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第6号)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贵州省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条例〉的决定》已于2018年5月31日经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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