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例〉等地方性法规修正案个别条款的决定(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
本次会议对《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修正案个别条款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和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的审议结果报告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决定草案》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我省实际,同意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的审议结果报告,同意按本次会议审议的意见修改后提交会议表决。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对这些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修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在《决定草案》最后增加“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此次省人民政府提案修改的法规共45件,在审议中有组成人员提出个别法规和个别条款不属于本次清理范围。法制委员会经过认真研究,提出4件法规本次不作修改,其他41件法规中有个别条款也不作修改,并按照上述意见将41件法规修改的内容形成了《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个别条款的决定(草案表决稿)》,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此外,还对《决定草案》部分条款作了文字技术处理,
以上报告是否妥当,请审议。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