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0年6月1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韩德洋
省人大常委会:
现在,我代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报告全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2018年以来,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最高法院正确指导下,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委历次全会、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历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认真履行审判监督职责,不断强化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审判监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把制度的优势转化为司法监督的效能
2018—2019年,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418491件,结案1336134件,结案率94.19%。其中,2018年受理640043件、同比上升19.15%,2019年受理778448件、同比上升21.62%;受理刑事案件107644件、民商事案件857782件、行政诉讼案件38143件、赔偿案件6084件、执行案件386587件、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886件、非诉保全等其它案件21365件,宣告刑事被告人无罪48名,有效实现了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和解决民事、行政纠纷等职能目标,充分彰显政治性与人民性的有机统一。
(一)始终坚持审判机关本质上是政治机关的根本属性,把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落实在司法监督中。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重要安排,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始终把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绝对领导的制度优势从思想到实践落到实处,转化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转化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满足新时代人民司法需求的实际效能,推动审判工作向纵深发展;认真落实“精准脱贫”攻坚战和“大扶贫”战略行动要求,依法加快涉脱贫攻坚案件办案进度、提高办案质量,最大限度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切实服务保障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坚决贯彻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部署,依法守住涉黑涉恶案件再审底线,对决定再审的欧阳云龙等22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依法裁定维持原终审裁定;对中央巡视组巡视贵州省和最高人民法院期间移交的信访案件,组织专人审查,并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办理完毕,对其中的8件案件依法裁定再审;全力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和监察调查,强化监督协同,全省法院查处违法违纪干警112人;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重大案件“三同步”原则,对2018年以来省委政法委案件质量评查中评定的41件“三类案件”、转办的17件案件,逐案复查,依法处理。
(二)坚定不移维护保障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把司法为民的宗旨落实在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行动中。坚持在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中报告审判监督情况,依法接受代表审议;对代表提出的1555条意见和建议,制定清单、明确责任、督导落实,逐一整改并反馈;对人大交办、转办和代表关注的161件事项,专门研究、认真整改、及时报告;开展“全国人大代表贵州法院行”“万名代表听千案”等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旁听庭审、出席座谈会1.13万人次;制定《关于牢固树立人民当家作主思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见》,从10个方面对人民法院接受监督作出具体规定,主动接受监督。
(三)坚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149件,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协商交流,参加省政协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协商座谈会,广泛听取政协委员意见;与省律师协会召开座谈会,共同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加强法院网站建设、举办法院开放日、设立院长信箱、发放监督卡,广泛听取民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强化接受新闻舆论监督意识,畅通民意沟通渠道。
二、认真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司法程序监督落实在法院审判执行的每一个环节
2018—2019年,全省法院受理各类一审案件793843件、二审案件97552件、再审审查案件15504件、再审审理案件3298件、执行监督案件421件、刑罚与执行变更案件41140件;一审二审累计服判息诉率97.98%,将大量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于法定诉讼程序内,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
(一)强化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力度,认真履行审级监督纠错职责。全省高、中级法院坚决落实宪法定位,认真履行二审监督纠错职能。一是受理刑事上诉、抗诉案件8700件,二审发生率15.73%;审结8529件,改变一审裁判2549件,改变率29.88%;其中受理上诉程序抗诉案件281件、审结259件。如对一审判处无期徒刑的曾国银故意杀人上诉案,经省法院二审审理,认为认定曾国银实施故意杀人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改判曾国银无罪。二是受理民商事上诉案件77509件,上诉率11.16%;审结76709件,改变一审裁判33536件,改变率43.72%。如二审改判的河北山人雕塑有限公司与河北中鼎园林雕塑有限公司等侵害著作权纠纷案,入选2019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三是受理行政诉讼上诉案件9739件,审结9263件,改变一审裁判2111件,改变率22.79%。如二审改判的张应冲与仁怀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纠纷案,获最高法院第七届全国行政审判优秀业务成果评选案例类一等奖。四是受理行政赔偿上诉案件1604件,审结1436件,改变一审裁判494件,改变率34.40%。
(二)全面落实中国特色再审制度的规定,把司法再审监督职责落到实处。2007年以来,我国通过修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的审判监督程序,进一步构建起中国特色的再审制度,使之更加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要求和人民需求。全省法院努力克服案多人少矛盾,严格执行诉讼法再审程序规定,认真履行监督纠错职责。受理再审审查案件15504件、审结14064件,裁定再审3298件、审结2886件,改变原生效裁判2100件、改变率72.77%。一是始终坚持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零门槛”,受理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4616件,审结13201件,驳回申诉申请10643件,裁定再审2558件,切实解决申诉难。如对涉及200多户农户权益的九洞天开发公司与九洞天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等其他合同纠纷案,依法裁定再审并改判。二是始终坚持有错必纠原则,依职权启动再审审查案件582件,审结568件,裁定再审484件。如依法再审赵庆秀贷款诈骗案,改判赵庆秀无罪,该案被评为全省法院保护民营企业十大典型案例。三是始终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受理对生效裁判的抗诉案件186件、检察建议120件,审结295件,支持检察机关依法行使监督权。如因出现新的事实和证据,依据省检察院抗诉,省法院裁定再审王毕法抢劫案,支持省检察院抗诉意见,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改判王毕法无罪;又如根据检察建议,对涂在学、杨朝会拐卖妇女一案,依法启动再审程序,撤销原生效判决,重新作出一审判决,宣告涂在学、杨朝会无罪。
(三)强化监督执行工作的“人民战争”,不断扩大“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制定《关于对执行工作“一案双查”的实施意见》,打通公开投诉渠道,强化巡回督察,狠抓执行信访矛盾化解,对执行工作不力的院领导实行约谈通报,坚决纠正和查处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干警违规违纪违法等行为。在全国首家上线“一案一账号”系统,精准监管执行案款;以执行公开落实执行监督,积极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共网拍4.3万次,成交金额56.91亿元,实现零投诉;启动“黔山雷暴”之冬日阳光执行行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见证,60余家中央、省、市媒体全程直播,逾2500万网友在线观看,让执行权在人民监督下运行。全省法院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96.42%,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99.93%,执行案件整体执结率80.13%,均高于最高法院确定的指标值。
(四)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领域没有例外,坚决防止法外特权。严格执行中央及最高法院关于“三类罪犯”减刑假释相关政策和“五个一律”要求,与省检察院、省监狱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成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系统建设,通过立案公示、严格审查、公开开庭审理等方式,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办理程序,严格把握实体标准,推进减刑假释案件的实质化审理,坚决防止社会反映强烈的“有权人”“有钱人”判刑后减刑快、假释及暂予监外执行比例高、实际服刑时间偏短等现象发生。审理刑罚与执行变更案件41140件,裁定不予减刑416人、不予假释262人,裁定收监执行30人、撤销缓刑53人、撤销假释27人。严格执行习近平主席特赦令和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特赦决定,建立“九项工作机制”,制定46条指导意见,依法对1693名服刑罪犯予以特赦,占全国特赦人数的7.2%,没有发生一起应予特赦而未特赦的案件,也没有发生一起不应特赦而特赦的案件。
三、紧紧牵住司法改革“牛鼻子”,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一)加强审判权力监督制约。制定《关于合议庭办案权责清单的暂行规定》,实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机制,建立职责明晰、权责统一、分工科学的审判权运行机制,严格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要求;制定《关于对审判执行中案件依法监督的规定》,明确对25种案件情形依法进行监督,强化院庭长审判监督职责;制定《关于全省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的暂行规定》,统一确定全省三级法院院庭长办案工作量,探索建立院领导主要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制度。2019年,全省法院入额院领导共受理、审执结案件分别为65600件和62981件,同比分别上升19.14%和19.28%。
(二)加强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对评查范围、评查主体、评查标准及方式、评查结果运用作出具体规定,建立起坚持常规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相结合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实施司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加强对中、基层法院的审级监督和业务指导,提升一、二审案件质量,从源头减少再审案件。在全省法院开展千件案件大评查,筑牢案件质量生命线,增强法官公正司法意识。全省各级法院常态化开展裁判文书评比工作,在最高法院2019年全国百篇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中,贵州法院有6篇入选,排名全国第4位。
(三)加强审判流程监督管理。充分运用信息化平台,建立办案留痕和节点监控机制,实现办案全流程、各环节的记录全覆盖、可查询、可追溯。全面规范案件审判流程节点,印发《关于依托智慧法院进一步规范办理案件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严格规范案件审限变更审批程序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严格规范运用裁判文书智能纠错功能、生效案件裁判文书上网、延长和扣除审理期限办理等关键节点管理。严格规范案件审限,坚持每月对省法院机关、每季度对全省法院超审限案件进行通报督办,全省法院超审限、长期未结案件大幅减少,争取在上半年基本清零。
(四)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印发《关于全面高质量推进全省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通知》,不断建立优化审判流程信息、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执行信息四大司法公开平台,持续增强司法公开透明度,让公平正义看得见、能评价、可监督。2019年全省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网公开裁判文书40.23万份,通过庭审直播网直播庭审23.57万次,排名全国第3位。
(五)加大审判监督改革力度。主动适应新时代司法权运行监督呼声和需求越来越高的发展形势,积极应对高级法院受理案件发生的结构性变化,有效化解审判监督案件数量多、增长速度快、结构占比重等新矛盾,省法院进一步加大了审判监督改革力度。一是制定《审判监督改革实施方案》。将新时代审判监督重构为六大职能,将分散于多个业务部门的审判监督职能归口三个审判监督庭办理,对人员、案件分配、办案基数、动态调整、专业法官会议等进行改革重构。2019年省法院受理、审结再审案件同比分别上升44.9%和28.62%,审监法官年人均受理、审结案件数分别达到354件和293件,同比分别增加98件和60件,实现了“1+1>2”的改革目标。二是主动开展司法责任审查调查试点。对最高法院2018年度改判和发回重审的56起案件逐一进行审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三是制定《落实违法办案责任暂行规定》,将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等七类案件,作为违法办案责任案件的线索来源进行审查,对存在违法办案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司法责任,坚决打通“由裁判者负责”的最后一公里。中国长安网、《人民法院报》《贵州日报》等多家媒体在首页、报眼、头版等位置报道,引起较大反响。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全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上述发展进步,是省委和各级党委坚强领导和关怀取得的,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关心监督的结果,是政府、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参与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干警表示衷心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加强人民法院的监督工作还任重而道远。一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实现司法能力和司法体系现代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二是对照司法体制改革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司法监督在思想理念、体制机制、工作方式上还有诸多不足,确保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新时代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三是在依法履行法定程序监督过程中,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司法裁判的标准还没有完全一致,再审案件久拖不决现象时有发生;四是司法改革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任务繁重,审判管理和队伍建设面临许多瓶颈和困难等。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司法工作面临的挑战也前所未有,任务十分艰巨繁重。当前,全国上下正在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服务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人民法院承担着重要职责使命。全省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和最高法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指示,认真执行本次会议决议,努力推动全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力保障确保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和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一是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保持政治定力,把准政治方向,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制度,切实把党的绝对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从思想到实践落到实处。
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宪法法律赋予的审判监督职能,在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和“六稳”“六保”上持续发力,高质量做好脱贫攻坚、疫情防控、扫黑除恶、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环境资源审判、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各项重点工作。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审判监督的制度价值和程序功能,依法纠正错误裁判,以实际行动坚决守住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坚持深化改革、勇于创新。扎实有序推进新时代审判监督改革,促进审判监督体系和审判监督能力现代化。加大审判监督案件和长期信访案件审查审理力度,依法从严办好每一起违法办案责任案件,将司法责任真正落到实处。积极探索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与法定程序监督的协同配合,推进构建接受监督的制度化平台和实践路径,确保审判权在正确轨道上规范运行。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做好新时代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党和人民寄予厚望。全省法院将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昂扬姿态和勇于纠错、敢于纠错的斗争精神,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锐意改革创新,奋力实现审判监督工作全面高质量发展,以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的实际成效,促进平安贵州、法治贵州建设深入推进,努力做到让党满意、让人民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