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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执法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22年5月23日在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黔人常办函〔2021〕62号《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情况报告的综合意见》高度重视,对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进一步加大民法典全社会普法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重点对象教育培训、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促进公正司法”的具体意见,在第一时间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和工作时间表、路线图,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全省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此次省人大常委会民法典执法检查为契机,以检查促提升、以整改促发展,持续将民法典贯彻实施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衡量司法为民、保障人民合法权益、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尺度,认真履职尽责,努力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现将全省法院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民法典普法宣传力度

  全省法院强化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是“一把手”工程的思想认识,成立学习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将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纳入“八五”普法工作重要内容。印发《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的意见》,形成省法院统筹部署、各级法院协同推进大格局。

  (一)全员主导,普法系统化。一是抓“关键少数”,发挥表率作用。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和运用民法典,做维护民法典权威的表率,形成学习贯彻的“头雁效应”。二是抓“关键群体”,争当学习模范。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警开展民法典集中学习,形成学习民法典良好氛围。三是抓“全员参与”,全面贯彻落实。将民法典普法宣传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新形势大练兵”“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相结合,贯穿法院工作始终。

  (二)聚焦八进,普法精细化。一是全省各级法院通过举办各类普法进校园活动、担任法治副校长等形式,在2022年1-4月共计开展校园法治课及法治宣讲323次6000余人,校园模拟法庭176场、法院庭审观摩52次,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30次。根据青少年学生特点,有针对性的进行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发放《民法典》《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宣传资料19000余份。二是通过开展“送法下乡”“板凳会”“居民点单日”“答疑进网格”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深入乡村普法宣传。紧盯家门口的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巡回法庭、法官工作站、诉讼服务点、巡回审判点等审判阵地,利用院坝法庭、假日法庭、周末法庭、赶场天法庭普法宣传60000余人次,发放资料19000余册,开展巡回审判1200余次。紧盯少数民族聚集地,结合少数民族文化特点,充分利用“五用”工作法,建立符合少数民族特色的“堂屋说事”“双语审判”“山歌审判”模式,推进诉源治理、促进民族团结。编写民法典法律法规宣传“口袋书”1万余册,开展民法典少数民族语言专项宣传活动及民歌宣讲民法典活动等100余场。三是截至2022年4月底,全省法院以“政法系统大走访”活动为契机,走访村寨1238个、社区245个、重点企业672家、网格2380个,走访宣传120142户,覆盖140000余人。针对广大人民群众不同群体,分类开展宣传,增强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的精细性,基本实现民法典普法宣传对各类人群全覆盖,让走访到的群众和企业都得到一次以上民法典宣传教育。四是全省法院始终把司法拥军、服务部队作为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依法打击涉军违法犯罪,妥善审理涉军停偿案件,协助清理涉军执行积案,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并积极通过举办民法典讲座、赠送法律书籍、开展法律咨询等方式送法进军营。

  (三)丰富载体,普法智能化。一是充分利用“中国法官培训网”“学习强国”“黔微普法”等平台参加民法典线上学习培训、专题讲座、审判答疑、专题测试、竞答活动30余次,实现以点带面学、学用相结合。二是与媒体共同策划,精心选择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话题,通过“报、网、微、屏”多个渠道,着力推出“法官讲法”特色宣传品牌,向群众解读民法典知识和民法精神,营造大宣传氛围。例如,安顺法院“安法护航·少年的你”活动品牌;遵义法院“明德遵法进农家”活动品牌;云岩法院与贵州都市报合作开展“以案释法”栏目等。三是结合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月民法典宣传月等节日宣传民法典。借助外宣媒体、诉服大厅视频播放、LED显示屏等投放民法典相关信息1401条,制作民法典有关普法短视频247个,原创普法系列微电影情景剧3个、微动漫22期,浏览量达414.8万余人(次)。

  (四)以案释法,普法职能化。一是从法院审判工作职能出发,将社会热点事件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法热点问题结合审判个案,切实加强释法说理,实现裁判观点的精准、鲜明、充分表达,既增强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接受度,也发挥民法典在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中的规则引领、价值导向作用。讲好法治故事,讲清司法规则,力争把每一起典型案件都办成生动的“法治公开课”。二是开展民法典“万件案例大宣传”活动,依托“贵州高院”公众号开设“以案释法·典亮生活”专栏,精选全省法院适用民法典典型案例30则,获浏览量7.8万余次。另,全省法院共计发布民法典相关案例图文原创信息900条(篇)次,发布民法典相关普法小案例364个,阅读量累计超过20万余次。

  二、强化学习领会,进一步加强重点对象教育培训

  全省法院开展一系列民法典理论学习培训活动,借助网络和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采取法官教法官、专家请进来、网上学进去等形式,坚持理论与实务结合,使学习民法典条文与审判工作融会贯通,进一步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一)抓好领导干部带头学习。院党组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将民法典学习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抓好理论学习研究小组学习,分专题解读民法典亮点、重大变化等内容,扩大到院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学习。创新推出“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要求院领导专题向全院干警解读法律内容,分享学习研究成果。

  (二)抓好法官干警轮训学习。一是点面结合,实现学习培训工作全覆盖。以全省法院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的一线干警为重点培训对象,组织干警参加“人民法院大讲堂”“法官讲民法典”等6个系列202场民法典学习培训会议。二是线上线下,创新学习培训形式多样化。邀请审判业务专家、优秀法官授课,采取远程视频授课、网络在线学习培训等形式,共组织民法典专题培训班和各类视频培训计188场20余万人次。

  (三)抓好“法律明白人”培训。一是对村(社区)“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队员、基层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等“法律明白人”进行培训,组织民法典宣讲团成员深入基层开展“法律明白人”定向指导,提升基层民法典普法工作者能力和水平,共计培训300场,2.9万人参训。二是以开展“万人大培训”为载体,为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作用,重点围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和发展、民事案件陪审素养与技巧、调解方法与艺术等内容进行培训,强化人民陪审员政治意识、学习意识、使命意识和廉洁意识。

  三、强化检查监督,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

  省法院把民法典、新民诉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纳入2022年全省法院工作重点,要求将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贯穿审判执行和司法服务全过程,加强检查和监督,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

  (一)刚性约束,纳入目标考核。聚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省法院根据省委要求,将贯彻实施民法典纳入高质量目标考核,出台《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在审判执行中要充分发挥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全省多家法院将民法典贯彻实施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及党建考核指标体系,已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宣传局面。

  (二)注重成效,引入第三方评估。省司法厅委托对外经贸大学作为第三方对全省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进行评估,将审判执行工作中是否开展学习培训活动,是否开展典型案例研讨活动,是否存在因适用《民法典》时间效力争议而上诉的情况,是否对相关司法文件进行过系统清理等多项内容设定为评估指标。针对评估指出的实施民法典还存在一定程度的“上冷下热”,存在地区之间、层级之间不均衡的问题,全省法院高度重视,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四、强化审判实践,进一步实现公正司法

  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施行以来,全省法院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积极推进民法典与审判实践深度融合,正确适用民法典,妥善处理民商事纠纷,有效定分止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截至2022年4月,全省法院审结适用民法典裁判案件数为92441件。今年1-4月适用民法典审理案件数为46812件,同比上升82.9%。

  (一)准确适用民法典,强化民商事审判工作。全省各级法院始终将依法加强权利保护,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贯彻民法典重点,加强涉财产权、人格权、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的民商事审判工作,在审判执行活动中准确适用民法典,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权益,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目前,法院适用民法典审理案件案由繁多,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劳务合同纠纷排名位居前列。

  一是聚焦财产权、人格权保护,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今年1-4月,全省法院审结合同类纠纷、人格权纠纷、侵权纠纷案件为24567件。在案件审理中,全省法院正确适用民法典,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不断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全面平等保护各类产权,妥善审结涉老干妈公司、腾讯公司合同诈骗案件,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二是聚焦婚姻家事审判,服务特殊民生权益主体。今年1-4月,全省法院适用民法典审结婚姻家事、涉老年人权益保护、未成年人纠纷案件等6459件。贵州法院1个案例入选最高院第二批涉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省法院印发《关于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适用规则(试行)》《关于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联合工作机制实施意见》,挂牌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法院+妇联”家庭教育服务中心。发布十大涉老年人权益保护民事典型案例,5·15国际家庭日发布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例。

  三是聚焦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创新高质量发展。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加强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司法,特别是加强平台经济反垄断审判,引导创新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推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向更高质量、更高水平、更高层次迈进。2021年以来,1件案例入选国家版权局十大典型案例,2件案例入选最高法院50大典型案例。

  四是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助力多彩贵州新未来。全面贯彻“两山”理念,正确适用民法典关于绿色原则和绿色条款的规定,不断健全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加强重点区域流域跨省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持续完善生态环境司法修复举措。以荔波世界遗产地环境保护法庭为杠杆,依法审结在荔波小七孔捕鱼破坏生态环境案件;贵州法院发出全国首份传统村落保护令,司法护卫绿色人居环境;江口法院适用民法典审理的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梵净山金顶刻字案,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

  五是聚焦常态化疫情防控,做好“六稳”落实“六保”。将民法典贯彻实施与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结合起来,充分运用民法典新精神新理念新规则,依法妥善化解涉疫矛盾,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促进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矛盾纠纷公正、高效、实质性化解,充分发挥司法促发展、稳预期、保民生作用。

  (二)有效推动民法典相关规定衔接适用。一是下发《关于为确保民法典顺利实施全面清理办案指导文件、会议纪要、参阅案例等的通知》,建立清理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在全省法院开展以“解答”“纪要”“审判指南”等形式发布的具有总结审判经验、统一裁判标准功能的办案指导文件、会议纪要、参阅案例的全面清理工作,确保与民法典精神、现行规定保持一致。二是坚决避免法条解读上断章取义、执法办案思维机械。共计组织配套司法解释、新民诉法衔接适用等学习培训192余次。

  (三)深入开展新型疑难问题指导工作。一是准确适用关于“好意同乘”“自甘风险”“高空抛物”等新增条文,对民法典总则编、婚姻家庭编、侵权编、人身损害赔偿、网络消费纠纷等相关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及时提出意见建议。二是加强对近两年来我省民商事审判疑难问题调研,如农村“三变”案件审判实务、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审理房地产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开展调研工作,高质效审结一批“和谐案”“民心案”。三是加强对民法典新增规定和重大修改条文的深入学习和相关制度的研究阐释、理论研讨,把调研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有机结合,为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提供理论支撑。四是充分运用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会议,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为处理民法典的个案疑难问题、类案裁判尺度统一提供法律意见。

  (四)大力创新民事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健全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导诉、信访咨询、纠纷诉前调处、材料收转集约管理等功能。多元解纷助推“诉非分流”、科学组团压实“团队分流”、层级递进着力“繁简分流”,形成多元、动态、精细化的解纷分流工作新机制。搭建法院诉调对接平台,分流、委托、协调、指导各类调解组织解决矛盾纠纷。建立专业类诉调对接平台,提供法律咨询、指导、司法确认、财产保全、先予执行、审理裁判等“一站式”司法服务,做到诉调工作无缝对接。

  五、下步打算

  (一)健全完善贯彻实施民法典相关工作机制

  一是完善类案检索机制。充分发挥民法典案例指导和类案检索机制作用,依托办案平台、档案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法信等,对适用民法典的类案与关联案件进行全面检索,确保裁判尺度统一。建立案例筛选制度,对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早发现、早研究、早培育,在裁判文书中对裁判规则规范定型。加强法官案例检索技能培训,使法官能够充分利用大数据进行案件检索、分析和处理,统一适用民法典裁判尺度、提升案件质效。

  二是规范法律适用沟通机制。注重发挥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会议在总结审判经验、明确审判规则、统一裁判尺度方面的层级作用,通过明确各级审判主体职责、加强审判监督管理、畅通信息沟通渠道、搭建配套保障平台等具体方式,确保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加强法院与立法、行政、司法、执法、高校等机关单位的信息共享、学术交流和专项合作,共同构建良好的法治外部环境。

  三是强化审判监督机制。以统一民法典适用为目标,完善法院审级职能定位,不断强化程序制约和审级监督功能。进一步明确院长、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责,细化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完善制度运行程序规则,用完善的监督制度确保民法典实施。重点加强对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监督指导。以案件“一案三查”为抓手,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对发改、再审案件进行重点监督,及时发现民法典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司法能力。

  四是健全问题调查研究机制。持续强化对民法典新制度、新规定实施情况的调查研究,立足审判实践,不断总结经验,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新类型权益保护的迫切需求。建立动态监测报告机制,对民法典施行后的立案、审判、执行工作通过信息化方式进行全方位动态监测,及时研究解决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持续加大民法典培训宣传工作

  一是学深悟透,注重培训。进一步加强干警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强化法律解释、案例分析、类案检索、科技应用等方面技能的培养,全面提高审判人员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的意识和能力。加强以法官为中心的办案团队建设,积极探索“1+N+N”审判团队建设新模式,加强专业审判团队的梯队培养,着力培养高层次、学者型民事审判人才。

  二是建章立制,强化落实。充分发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的“法律巡视”作用,围绕民法典宣传贯彻实施增强法治自觉、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意识,把贯彻落实民法典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紧密联合,深入挖掘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点上提升、面上推广,营造贯彻实施民法典的浓厚氛围,形成贯彻实施民法典的长效机制,为民法典实施提供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尊法崇法的社会环境。

  三是普法宣传,化解矛盾。确定每年5月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充分发挥法官、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村委村干在民法典普法教育中的作用,大力推动民法典普法与基层治理有机结合,经常性组织讲师团深入基层广泛宣讲,提升适法能力,强化多方协作矛盾化解。在坚持落实民法典普法“八进”的基础上,加强民法典普法进军营、进网络普法力度,并增加送法典进宾馆、景区、医院、交通运输工具等活动,通过在线答题竞赛、发放宣传册、以案释法、巡回宣讲等针对性强、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和载体,面向特定人群线上线下同步精准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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