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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贵州省信访条例〉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22年5月24日在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贵州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麻晓芳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本次会议对《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贵州省信访条例〉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决定草案》表示赞同。5月23日下午,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决定草案》进行了审议。法制委员会认为,为切实将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加快做好我省相关工作衔接,废止《贵州省信访条例》是必要的,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报告,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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