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6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3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16年11月 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黄剑川

省人大常委会:

  财政经济委员会听取了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并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此次省本级预算调整主要内容:

  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根据财政部、水利部规定,撤销省级“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专户,清算部分市县2016年应上解省级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调入资金和增加收入共2.9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97亿元。拟安排用于年度中的新增支出。2016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3.9亿元,总计调整为2603.1亿元;支出增加3.9亿元,总计调整为2603.1亿元,收支平衡。

  二是根据政府性基金“以收定支”的原则,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分别增加2.89亿元。2016年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均调整为46.72亿元,收支平衡。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认真贯彻预算法,报告了预算调整安排和涉及预算收支的其他事项,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符合全面贯彻落实预算法和深化预算制度改革的要求,切合我省实际,建议本次会议批准2016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坚持依法理财,努力实现全年预算目标,着力提高“两个占比”;严格执行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继续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额度,抓好债券发行,及时制定债券资金使用方案,抓紧落实具体项目并拨付到位;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强化资金绩效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更大效益;严格规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的条件和流程;在预算执行中,一般不制定新的增加财政收支的政策和措施;加强对经济运行及财政收支形势的研判分析,进一步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信息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