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侯正茂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11月3日,黔南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补选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吴军为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经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吴军的代表资格有效,提请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确认。
由毕节市选出的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毕节市金海湖新区党工委原书记邓俊波、毕节市人民政府原常务副秘书长赵永富,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分别提出辞去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2016年10月28日,毕节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职。由铜仁市选出的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贵州新悦集团公司董事长饶德坤、沿河惠得置业有限公司工会主席田劲,因个人原因,分别提出辞去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2016年10月27日,铜仁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职。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邓俊波、赵永富、饶德坤、田劲的代表资格终止。
以上代表资格变动事宜报请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予以公告。
本次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后,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594人。
以上报告,请审议。
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