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书面审议)
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省检察院办理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在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听取和审议了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省检察院由院领导带队,组织检察人员认真听取并记录了审议、讨论情况。代表们围绕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保障改善民生、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平安贵州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八个方面,提出了共40项、217件(次)意见和建议。按照省检察院的部署和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有关责任单位和部门围绕代表提出意见、建议,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开展了针对性整改。并且,由负责“一对一”走访联络代表的责任人员,对整改落实情况逐人逐条向代表进行了反馈。代表对检察机关的办理工作均表示满意。
2017年1月3日,省委常委会听取了省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认为:“省检察院党组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主动融入发展大局,各项工作有声有色、成绩可喜可贺,特别是司法大数据运用和司法体制改革走在全国前列,为全省脱贫攻坚、同步小康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对省检察院党组的工作,省委是满意的。”2017年7月31日,省委志刚书记会见时任最高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许卫国时指出:“省检察院班子很务实,四个意识强,忠诚履职,扎实工作,很多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高质高效做好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工作
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的监督,是检察机关必须遵守的宪法原则。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分工,注重主动沟通联系,更加自觉主动地接受监督。
一是责任落实到位。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闭幕后,省检察院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省检察院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审议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委员讨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的通知》,对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逐项梳理分析,逐级分解落实。明确由省检察院袁本朴检察长对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工作负总责,相关分管副检察长具体负责对意见和建议办理工作的统筹和各环节的审核把关,重点意见和建议列入督办事项,切实加强领导。各项具体意见和建议由各级检察院对口部门承办,省检察院各内设部门牵头负责,确保每条意见和建议办理都高质高效。同时,省检察院对每条意见和建议办理情况都进行全程跟踪,实行统一登记、统一分流、统一反馈,不仅要做到100%整改、100%答复,还要做到让代表100%满意。省人大常委、省军区原副政治委员肖茂光同志指出:“贵州检察工作近年来成绩显著,多项工作跻身全国前列,表示祝贺!向省检察院学习。”省人大代表、省人大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安顺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山林同志表示:“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并对省检察院对人大代表所提建议的高度重视,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表示敬意!”
二是主动沟通到位。省检察院党组多次召开会议听取并研究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工作汇报,要求把主动与代表沟通联系作为办理工作的重要环节,虚心听取代表意见,争取代表对办理结果满意。全省检察机关各承办单位和部门坚持在每一项意见和建议办理中都主动与代表沟通联系,切实做到办前拜访、办中走访、办后回访,在解决问题、取得实效上下功夫,着力提高意见和建议办理水平。如在办理省人大代表石惠忠同志提出的《关于在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加强检察队伍人才培养和吸引力》的建议时,省检察院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全省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分层分类制定检察官人才、检察辅助人才、司法行政人才培养规划,形成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氛围。并以此为基础向石惠忠代表作了专门汇报,得到了石惠忠代表的充分肯定。
三是办理机制到位。省检察院建立了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考核评价机制,从“办结率”“面商率”“满意率”等方面,加强了对办理工作的目标考核和质量管理,使办理工作由被动办理向主动办理转变。省检察院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进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工作,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办理要求,确保办理工作扎实有序推进。7月上旬,省检察院组织对全省检察机关办理代表意见和建议情况进行逐条梳理,要求各承办单位和部门既重答复,更重落实,有诺必践,对尚未完成或代表不满意的进行重点督办。9月份,对整改落实情况逐人逐条向代表进行了反馈。同时,在《人民检察?贵州版》开设了代表联络专栏,集中报道全省检察机关办理代表意见和建议情况,并推出专版和专访,对有关重点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深度报道。
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确保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代表提出意见和建议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全省检察机关把坚持问题导向贯穿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全过程,把解决问题作为办理代表意见和建议的关键,促进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期盼的问题得到解决,确保意见和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找准问题症结。全省检察机关在办理代表意见和建议工作中,对每一项意见和建议都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把握代表意图和要求,找准问题症结,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办理方向,增强意见和建议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如在办理省人大代表李在文同志提出的《关于杨健涉嫌合同诈骗案及朱胜斌、王世文、郑兴林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的情况报告》意见时,省检察院指派专人负责,深入分析研究该案具体案情和存在的问题,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与配合,督促公安机关尽快将该案依法移送审查起诉,并多次专程向李在文代表报告了案件进展情况。李在文代表表示:“马桑林案件取得阶段性成果,是省和市公检法机关依法打击犯罪,保护国有资产不受损失的正确举措。省检察院主要领导和分管负责人高度重视人民代表来信来访,积极督导,及时反馈,工作作风深入,作为省人大代表,我十分感动,请贵阳矿投公司代我向省检察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表示感谢和致敬!”
二是做好综合分析。在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审议检察工作报告期间,省检察院领导带队,由处级以上干部组成的31个旁听组,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原滋原味的记录。会后,对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逐条研究并建立台账,为办理工作打牢基础。同时,组织对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的内容进行深入分析,捕捉和掌握代表建议中宝贵的信息资源和智力资源,努力从所提意见和建议中发现和归纳出带有宏观性、普遍性和前瞻性的问题及对策,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如针对一些代表提出要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的问题,省检察院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二十条措施》,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得到最高检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推广;针对一些代表提出要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问题,省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保障和促进健康贵州建设与大健康医疗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六个方面提出了22条具体措施,依法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和促进贵州大健康医疗产业发展。
三是切实解决问题。全省检察机关对代表意见和建议所涉及的问题,应当解决且能够解决的,认真研究贯彻的具体措施,拿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加大力度,限时解决;对目前暂时无法解决的,认真分析论证,拟定工作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确实无法解决的问题,认真做好解释和说明工作,争取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如在办理省人大代表付平英同志反映“松桃县公安局违法立案”意见时,省检察院派办案人员多次实地调查了解情况,并主动上门向付平英代表汇报办理情况,依法提出该案处理意见。付平英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并发来感谢信:“感谢您们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上处理案件,使我及公司全体员工都真切的感受到党的温暖与正义。”
三、联系实际,深化拓展,把代表意见和建议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
人大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集中反映了民意,代表着民心,是代表们要求贵州检察机关“走在前列”“想在远处”的殷切期待,也是推动贵州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更好地服务保障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强大动力。全省检察机关在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工作中,不简单就意见和建议内容回复代表了事,而是将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纳入检察工作全局来谋划和考虑,把办理代表意见和建议作为不断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载体,推动全省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迈上新台阶。
一是加大民生资金的保护力度。针对一些代表提出“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法律监督工作,加大对涉及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抓住民生项目资金监管这个核心,严肃查处截留、挪用、挤占、套取、骗取民生项目资金等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服务我省大扶贫战略和民生工程建设,保障国家各项民生资金落到实处”,省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检的决策部署,继续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我省大扶贫战略行动。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办涉及民生资金职务犯罪案件810件996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51亿元;批准逮捕民生领域刑事犯罪案件12478人,起诉13252人,涉案金额53.2亿元;积极介入438个重点民生项目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为国家7928亿民生项目资金安全提供司法保障。2017年3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傅传耀到省检察院调研时指出:“现在扶贫资金很多,把扶贫资金当成‘唐僧肉’的大有人在,省检察院加大基层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查处和预防力度,确实保障扶贫资金安全、扶贫项目落地有力。同时,省检察院在立足检察职能服务经济发展、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方面、强化司法人权保护等方面都有许多创新,取得了在全国排名前列的好成绩,我都很赞成。”
二是大力推进贵州检察大数据建设与应用。针对一些代表提出“要运用大数据思维,建立公检法信息平台,利用大数据的方式和手段,为司法办案提供和搭建信息平台,提高办案效率,促进司法公正,争取走在全国前列”,省检察院抓住贵州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的机遇,把大数据手段充分运用到服务决策、服务办案、服务群众各个工作环节,全面推进“互联网+检察”和大数据应用工作。依托大数据技术手段,在全国率先创建大数据司法办案辅助系统、案件智能研判系统和大数据分析服务系统,开启了“智慧检察”新模式。整合了原有的法检互联、检司互联平台和检监互联平台,统一建设了贵州检察数据综合交换平台,实现检察院与法院、司法机关之间的数据共享、案件网上移送和与法庭、监区的视频互联,初步实现条数据向块数据的转化、融合。推进大数据技术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实现案件全程网上数字化办理和综合分析,在全国率先建成网上案件质量评查系统、侦查活动监督平台和办案质量模块化监控机制,有效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2017年3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傅传耀到省检察院调研时指出:“省检察院运用信息化技术和大数据手段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整个检察工作提供科技支撑,在科技引领、科技创新方面走在了前面,省检察院在大数据应用方面做得非常好。”2017年7月11日,最高检曹建明检察长在大检察官研讨班上指出:“贵州研发的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创造性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对基本证据完整性及矛盾点进行基础性审查、判断,给我们很多启示。这一系统对我们依法全面规范收集审查证据,及时发现需要纠正的常见问题具有积极意义,是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地的重要抓手。”在现场观摩大数据应用操作演示时,曹建明检察长指出:“刚开始说到贵州开会,有的同志不理解,认为贵州能搞出大数据来吗?现在大家是心服口服。贵州省委、省政府思想解放,见识早、动手快,值得全国检察系统学习”。
三是蹄疾步稳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针对一些代表提出“要按照中央、省委和最高检的要求,深入推进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省委有关改革精神,以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和健全司法责任制为重点,蹄疾步稳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探索总结“择优入额、清单授权、扁平增效、全程留痕、终身负责”的“贵州经验”。通过改革,办案力量明显增强,试点检察院85%的检察人员投入办案一线,办案力量平均增加26.6%;办案效率明显提升,试点检察院批捕案件办案效率平均提升20.21%,起诉案件办案效率平均提升27.05%,民事行政案件的办案效率平均提升32%,执行案件的办案效率平均提升18.17%,其他监督类案件的办案效率也有较大提升;办案质量大大提高,试点检察院审查逮捕案件未出现公安机关提出复议复核的情况,公诉案件未发生一起无罪判决,有罪判决率为100%,也未发生一起撤回起诉案件,更没有发生一起办案安全事故,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均有较大幅度提升。最高检曹建明检察长指出:“贵州省检察院勇于先行先试,形成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贵州经验’,不仅得到了高检院的充分肯定,而且得到了中央政法委的充分肯定。”2017年9月4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孙永春同志批示:“省检察院近期工作成绩斐然,有目共睹。其中一条就是入额领导以独任检察官办理案件,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这与贵州的政治生态是一致的,干部带头干,事情就好办。”
四、拓宽渠道,主动沟通,进一步密切与代表的联系,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把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作为自觉接受监督的重要内容,不断改进与人大代表联络的方式,积极搭建监督平台,拓展监督渠道,切实保障人大代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是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络。认真执行《贵州省检察机关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八条规定》,将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列入各级检察院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在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一对一”走访联络人大代表工作,将每一名省人大代表的走访联络工作责任到人,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带头走访代表,虚心听取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情况。组织开展人大代表“个性化”主题联络活动,年初主动征求每位人大代表参加检察活动的意向,再根据每位代表的监督意愿安排相应的监督活动,建立起人大代表“个性化联络档案”,增强检察机关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和实效性。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个性化联络活动95次,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共计1992人(次)参加了活动。
二是增进代表对检察工作的了解。为方便代表充分了解检察工作,省检察院向每位省人大代表赠阅了《检察日报》《人民检察》《方圆》《人民检察?贵州版》等报刊杂志。采取编发《检察要况》《检察要况?专刊》《检察要况?特刊》等方式,及时向省人大代表汇报我省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检察改革等重要工作情况,以便代表更深入、全面地了解我省检察工作情况。在《人民检察?贵州版》上开设“人大代表个性联络动态”和“人大代表风采录”专栏,及时反映代表监督检察工作动态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更加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全省检察机关共向各级人大常委会书面或专题汇报工作83次,听取和审议检察专项工作32次。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全省检察机关先后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检察机关“检察开放日”活动35次,请人大代表视察调研检察工作20次。2017年9月,最高检邀请了上海、贵州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视察了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检察工作。9月,邀请了省人大内司委郑荣主任委员等视察组对全省检察机关的检察监督工作进行了视察。11月,省检察院将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监督工作。通过人大代表的监督支持,更好地推动全省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的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要特征,是确保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更好地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必然要求,是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落实密切联系群众原则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下步工作中,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以“让党满意,让人民满意”为目标,进一步抓好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与代表联络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搭建自觉接受监督的平台,以最大的热忱、最开放的态度、最有效的措施,更加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人民代表的监督,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创新发展,为贵州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