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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贵州省2003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12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04年8月1日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张佩良


省人大常委会:
为协助常委会对贵州省2003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进行审查,财政经济委员会于7月1日召开第16次全体会议对省级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议。在审议之前,听取了省审计厅关于2003年贵州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2003年省级决算情况:地方财政收入年初预算为27.42亿元,实际执行结果为28.48亿元,为年预算的103.89%,同口径比上年实际增收4.41亿元,增长18.3%;财政支出年初预算为60.08亿元(含补助各地专款),实际执行结果为94.14亿元,比上年实际减少10.94亿元,下降10.41%。
  2003年省级财政收支平衡情况:地方财政收入28.48亿元,加上中央各项补助收入174.57亿元,其中中央税收返还收入15.12亿元、税收递增返还0.55亿元、中央定额补助5.26亿元、所得税返还收入0.08亿元、中央专项补助66.01亿元、中央转移支付补助和其他结算补助84.37亿元、中央企业下划和农业税减免补助4.55亿元、定额结算上划中央1.37亿元,以及各地结算上划省收入3.81亿元,下划各地和所得税返还基数补助等113.07亿元,省级财力总计93.79亿元;支出94.14亿元。收支相抵,当年支大于收0.35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1.62亿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4.78亿元,净结余6.84亿元。
  根据2003年财政决算报告和省审计厅关于2003年贵州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03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完成了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任务。建议本次会议批准贵州省2003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做好财政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严格依法治税,并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管理,确保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要进一步落实“税收征管法”,依法依率计征,做到应收尽收;强化对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抓好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防止挤占、挪用。财政、税务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税费征管,努力实现足额均衡入库。
  (二)大力推进财政支出改革,不断优化支出结构,保证重点支出。切实按照保工资、保稳定、保法定支出的顺序安排支出,努力压缩一般性财政支出,确保农业、科技、教育、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特别是要向“三农”倾斜,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加强对超收收入使用的管理和监督。预算超收收入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法”、“省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规定,按法定程序报批;超收收入应主要用于弥补上年度财政资金平衡缺口和农业、科技、教育、社会保障方面。
  (四)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大预算管理改革力度。完善部门预算管理制度,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内容,扩大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增强部门的预算管理和执行责任;进一步加快建设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逐步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采购项目都纳入政府采购范畴,完善政府采购监督机制,规范政府采购支出,有效提高财政支出效益;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进一步解决财政资金分散管理,部门、单位多头开户等问题,加强财政性资金的统一调度和管理。
  (五)加强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财政监管,建立健全对各项财政性资金尤其是专项资金的效益评估和跟踪监督制度;审计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推进部门决算草案审签试点工作,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特别是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对审计报告反映出的问题,财政部门应健全监督机制,从制度上、源头上加以规范和治理;被审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审计结果,认真执行审计决定。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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