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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邮政行为 保障通信安全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12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金黔在线讯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正在审议的《贵州省邮政条例(草案)》,对加强邮政设施的建设和保护,保障公民基本通信权的实现,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该《条例(草案)》对我省行政区域内的邮政设施的规划和建设、邮政服务、保障措施、监督和管理等活动作出了相关规定,并针对违反规定的单位、个人及其行为,明确了相应追究的法律责任。11月18日,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林普在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该《条例(草案)》审议结果时说,法制委员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根据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和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后,向各级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各地区工作委员会及有关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并对修改建议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法制委员会认为,为规范邮政服务和邮政市场秩序,保障邮政的安全、畅通,维护国家利益和用户的合法权益,制定该条例是必要的。该《条例(草案)》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我省实际,具有可操作性,文本基本成熟,建议本次会议审议后通过。
 
                           作者: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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