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价格行为 保护合法权益
金黔在线讯 针对当前我省经济社会运行中出现的价格欺诈、价格垄断、价格歧视、低价外倾、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正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审议的《贵州省价格条例(草案)》作出了相应规定,明确了行政处罚措施,以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11月18日,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丽双在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该《条例(草案)》审议结果时说,法制委员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根据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和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后,向各级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各地区工作委员会及有关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并对修改建议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法制委员会认为,价格是国民经济运行状况的重要参考指数,也是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手段,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规范价格行为,对于充分发挥价格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维护正常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该《条例(草案)》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我省实际,具有可操作性,文本基本成熟,建议本次会议审议后通过。
作者:杨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