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李章明、朱 刚、刘应红、王 倞、何 缓、王宗宝、陈德洪、彭志宇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彭小青、张小飞、吴洪胜、熊代超、潘 燕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杨少林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贵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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