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关于提请任免管劲松等同志职务的审议报告
(2018年3月 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贵州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条例》的有关规定,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于2018年3月22日召开会议,对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韩德洋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傅信平提请管劲松等26名同志的任免职进行了审议。
拟同意韩德洋院长提请:
任命:
管劲松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许晓东、陈 卫、杨 锐、黄 瑶、龙 雨、李圣瑞、谢璐凯、曹景海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杨明荣、杨 芳为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
免去:
管劲松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车淑娟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拟同意傅信平检察长提请:
任命李章明、朱 刚、刘应红、王 倞、何 缓、王宗宝、陈德洪、彭志宇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彭小青、张小飞、吴洪胜、熊代超、潘 燕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