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省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充分肯定省监委加强监察工作制度建设
7月27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贵阳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夏红民代表省监察委员会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加强监察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这是党中央作出地方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来,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省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7月27日下午,会议分组审议了《贵州省监察委员会关于加强监察工作制度建设情况的报告》。
尹晓芬委员说,省监委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给其他机关作出了榜样。从监察工作的制度基础来看,通过三年时间的建设,基础工作已经告一段落,并在逐步建立完善过程中,起步高、基础牢、作风实,甚至在有的方面,如基础建设、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走在了全国前列。希望下一步在创新发挥监察职能、服务保障贵州高质量发展方面作出更大贡献。
杨正万委员说,报告政治站位高,工作制度建设效果好,问题分析透彻,下步措施有针对性。一是通篇贯彻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权力在法治框架内行使,自我设定边界,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特色,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到具体制度建设中。二是制度建设彰显了新时代担当精神和贵州监察法治实践的创新特色。程序制度不是简单的步骤和方法问题,而是体现了法治精神,也是保障监察工作正确开展的重要手段。三是防范“灯下黑”的制度和实践彰显了监察机关强化自我约束的显著特点。建议进一步完善好、落实好监察机关与检察、审判机关互相制约的制度措施。
何刚委员说,报告很全面。一是政治站位高。3年多来,出台了132个制度,把中央深化改革的要求落实到制度上,覆盖面宽、范围广,把规范化、法治化真正用制度体现出来,用制度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效能也提高了,为今后的工作奠定了很好的基础。二是法治意识强。既积极又稳妥地推进,特别注重程序化、规范化、专业化,为我省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夯实了基础。三是体现忠诚担当。制度建设结合本省实际,执纪执法方面为我省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四是未雨绸缪。严格自身队伍管理,达到了自我监督的目的,为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
陈广臣委员说,省监委始终坚持在党的全面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在制度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构建了一个政治性和逻辑性强、科学规范、严肃严谨而又严密的制度体系,富有成效地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确保监察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正确运行。
罗毅委员说,根据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宪法、监察法规定,省监委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落实宪法、监察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有机统一,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对于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察体系,丰富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姚毅委员说,省监委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加强监察工作制度建设情况,开了先河,是依法治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体现。报告通篇贯穿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反映了我省监察工作制度建设的情况,不仅仅是制度建设方面,在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方面报告的也非常全面。报告中提出的“树立支持干事者、保护创新者、宽容失误者、严惩腐败者的鲜明导向”,感受很深,建议在其中再加一句“督促懒政者”。
邓家富委员说,按中央安排,今年自上而下,各级监委向本级人大报告专项工作,充分体现了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进行监督的不断深入。报告站位高、质量好、落点实、内涵丰富、工作成绩显著。一是选题准。制度建设是推进工作的重要保证。二是省监委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作了表率。三是制度建设与法治化、规范化有机结合,为深化反腐败斗争,净化政治生态,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四是制度建设与教育落实并进,对反腐败工作在有效“治未病”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使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形势向好。
朱新武委员说,报告体现了高度的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站位高、落地实。制度建设既积极又稳妥,体现了与时俱进、守正创新的作风品质,特别是分不同情况抓制度建设,思路明确,求真务实,富有成效。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在推动反腐倡廉,依法保障合法权益、激发正向能量,确保监察工作高质量,加强自身权力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显著成绩,有目共睹。对今后工作的思考深入系统、具体明确,特别是强调了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等工作考虑,符合中央要求,符合贵州实际,可操作性很强。
吴跃委员说,各级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是宪法和监察法的规定,体现了同级国家机关由人大产生、受人大监督、对人大负责的宪法精神。监察制度建设是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提高监察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有重要意义。在全省监察机关的努力和省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下,贵州监察工作制度体系基本建立,涵盖了实体、程序、协作、束权等多个方面,为推进我省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力提升了全省监察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建议强化学习培训、制度绩效评估、完善监察制度体系,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强化与监委配合工作的意识,加强对监察法规制度的宣传。
姚智勇委员说,省监委选举产生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强化监察法规制度的学习贯彻执行,健全制度机制,促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取得重要成果。以严格的监督执法捍卫法律法规制度的刚性,为深化反腐败斗争、净化政治生态、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报告中提到,按有关规定及时将监察工作制度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建议下一步省监委有关厅(室)加强同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的联系沟通,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耿生茂委员说,报告真实全面反映了全省监察工作制度建设情况,充分体现了监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民主精神。我省监察工作已经建立和完善了程序类、实体类、协作类和束权类制度,全省监察工作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已经做到了始终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始终将四种形态拓展应用到监察执法全过程,加强和改进监察工作,从严加强自身权力运行监督,有效发挥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客观公正、教育保障的作用,做到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起抓,有力促进了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温杰委员说,报告有三个特点:一是定位选题准。根据监察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省监委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省监委在首次专项工作报告中选定“监察工作制度建设”这个题目,选得非常准。二是站位高。报告通篇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重要论述为指导,以宪法和监察法等重要法律法规为依据,把准了监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三是内容实。报告三个部分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内容丰富,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建议针对报告中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不够及时、不够到位的问题,是否可以考虑用建立工作协作机制的办法来解决这一问题。
李桂春委员说,监察制度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监察体制改革成效显著,监察治理效能得到提升;内部外部监督体系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各方面得到了规范和加强。建议加强省管企业等的监察机构的队伍建设和培训,尽快出台省管企业监察机构监督执法工作规范等制度,以便内部监察队伍在相关政策把握、执法处置问题等方面有规范的流程和遵循。
麻晓芳委员说,报告如实反映了三年多来省监委开展监察工作制度建设的情况。省监委狠抓思想武装,认真学习贯彻宪法、监察法和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治自觉,营造法治氛围。审慎稳妥积极作为,与时俱进建立健全全省监察工作制度体系,推动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很好成效。建议加大监察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创新宣传方式,提升监察法律法规制度的知晓度和普及率,引导公职人员养成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的行为习惯,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监察法律法规,支持监察工作开展,形成良好的反腐法治氛围。
王文阳委员说,省监委高度重视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体现了省监委对人大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以及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为全省作了示范和榜样。报告政治站位高,内容阐述全面,省监委在制度建设上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显著,监察效能得到进一步提高。建议继续加大制度建设力度,特别是做好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
陈训华委员说,听了报告,感觉监委工作非常扎实,成效显著。省监委的工作从一开始就制度化、规范化,有力促进了党的建设,促进了反腐工作,激发了正能量,对干部起到了防微杜渐的作用。(文图: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吕跃 伊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