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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取消4项行政许可事项!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5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3月24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结合我省有关工作要求,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完成了涉及“取消我省自行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

  “为确保清理工作及时落地,做好清理与立法相衔接,通过立法程序对涉及的地方性法规进行修改十分必要。”省司法厅厅长张涛作《修正案(草案)》起草说明时说。

  张涛介绍,2020年6月,省司法厅先后组织召开征求意见会与省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对接,并会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部门反馈的清理建议逐条审查。同时,按照立法程序要求,充分征求涉及地方性法规修改的部门意见,起草了《修正案(草案)》。经2020年9月2日省人民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形成了送审的《修正案(草案)》。

  据悉,按照经省人民政府审示同意的清理报告,此次清理拟取消4项行政许可事项,涉及《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贵州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3件地方性法规,并对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文图: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王晓琳 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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