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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名守护青山绿水!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铜仁市两个条例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30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11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作关于《铜仁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铜仁市锦江干流大江沿岸建设管理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

  

 

  铜仁是山水园林城市,中心城区山体在涵养水源、维护生物多样性、防止水土流失以及缓解城市热岛效应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保护好山体,对于保持城市特色、守护城市绿肺、满足广大市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意义重大。鉴于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和城市建设拓展空间的客观需要,中心城区山体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亟待解决。

  锦江干流大江沿岸资源禀赋优越、沿途风光秀丽,沿岸已建成慢行绿道,全长43公里,起点位于碧江区八官溪,终点位于江口县两河口,是一条将户外运动、体育赛事、休闲度假、观光旅游、康养娱乐等业态融为一体的体育旅游产业慢行绿道,依法对大江沿岸建设活动进行规范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提升生态山水园林城市品质,让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铜仁市迫切需要制定符合中心城区山体保护、锦江流域重点保护区内大江段沿岸建设管理实际的地方性法规。

  基于此,《铜仁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铜仁市锦江干流大江沿岸建设管理条例》分别于8月31日、10月29日经铜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在两个条例起草、审议的过程中,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前介入、加强指导,协助征求意见,并提出修改建议;收到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报告后,于11月2日召开论证会,邀请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省直有关部门对《条例》的合法性进行论证,提出了初步审查意见。11月14日,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会同省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对两个条例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查。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认为,两个条例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符合铜仁市实际。

  《铜仁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共五章33条,明确中心城区保护山体是指碧江区、万山区内纳入规划保护的自然山脉、山岭和山丘,纳入保护的山体18座、山体面积2356公顷。本着突出重点、区别对待的原则,将具有历史文化价值、重要生态功能、独特自然风貌的山体,列入一级保护山体;将具有生态防护功能,缓解城市热岛效应的山体,列入二级保护山体。

  按照保护优先、科学规划、分级管控、公众参与、综合治理、合理利用的原则,条例规范了一系列可操作、能落地、有特色的保护管理措施。

  《铜仁市锦江干流大江沿岸建设管理条例》共22条,明确锦江干流大江沿岸是指锦江流域重点保护区内江口县双江街道两河口至碧江区锦江街道铜岩河段两岸第一层山脊内的区域。

  条例内容立足大江沿岸建设管理实际,着重围绕大江沿岸建设规划、村寨建设、生态景观、农业产业、慢行绿道管理、河道生态流量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制度设计。

  据悉,两个条例将有望于近日审议通过。届时,他们将携手以法之名守护铜仁市青山绿水,为守护城市绿肺、打造美丽宜居环境保驾护航。(文图:人大论坛全媒体记者 王晓琳 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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