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要点
2014年工作总结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省十二届人大财经委和常委会预算工委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的决策部署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重点,坚持主基调、突出主战略,依法履职、积极作为,为推动和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科学立法,努力提高经济立法质量
2014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着力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立法为民,做好《贵州省邮政条例》的修订工作。长期以来,我省偏远农村邮件收发困难,群众需求迫切,为破解“最后一公里”难题,我们经过调研,在邮政条例修订中坚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支持在农村地区设置村邮站。村邮站可以单独设置,也可以与农村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对加强农村邮政普遍服务发挥了积极作用。针对邮政快递业蓬勃发展,快递业务数量激增的态势,我们提出应将邮政设施、快递园区布局和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鼓励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学校、住宅区、较大的商业区、旅游景区等通过设置快件集中服务点、自助服务终端等形式,为用户提供便利和安全保障;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在邮递过程中个人信息遭非法泄露的问题,我们强调要采取技术措施确保用户使用快递服务的信息安全,对非法泄露公民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推动发展,做好《贵州省公路条例》的制定工作。随着我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入高速发展阶段,针对公路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在条例的初审中着重对进一步理顺公路管理体制、加强公路养护和管理力度、治理违法超限运输、明确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来源等方面提出了十七条修改建议。为使村道的规划建设得到广大村民的理解和支持,使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得到保障,我们在审议意见中提出:村道规划的编制应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同时,针对现实中重建轻管、养护资金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我们强调: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实行政府投入为主,鼓励群众筹资投劳、社会捐助等多种形式筹集资金。
——回应关切,做好《贵州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的立法工作。《贵州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是我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的典型,是将办理代表议案与立法工作很好结合的典型。鉴于城市管理工作属地方事权,无上位法依据,涉及部门多、范围广、综合性强,由某一个政府部门起草难度较大,经过充分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商定由财经委作为提案单位,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参与起草。为此,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传耀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工作进度安排。我们组织成立条例起草小组后,向提出议案的省人大代表征求了意见,到贵阳、遵义、黔东南等地进行了实地调研,初步确定了立法工作方案和任务、法规基本框架等内容,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的要求,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访谈执法人员、走访街头小商小贩等方式开展了深入调研。条例草案文本形成后,又多次赴省内外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还专门到住建部着重就立法中所涉及难点问题进行研讨。条例草案文本十易其稿,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已列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立法项目。
——改革创新,召开地方法规宣贯会。《贵州省信息基础设施条例》由财经委牵头起草并提案,是全国第一部信息基础设施地方法规。为加大宣传、贯彻落实力度,促进信息基础设施加快建设,营造支撑和保障大数据产业快速发展的良好氛围,我们改变了以往法规新闻发布会的形式,联合组织了法规宣传贯彻实施座谈会,创新了地方法规的宣传贯彻模式。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州人大、部分市州政府、各市州经信(工信、工能)委、新闻媒体、部分信息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并就如何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作了发言。省人大和省政府领导对贯彻实施好条例提出了明确要求。通过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共同推动,提高了条例宣传贯彻的效果。
我们还先后开展了绿色建筑发展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招标投标条例、统计管理条例、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条例、无线电管理条例等地方立法调研工作;完成了全国人大交办的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草案)、航道法修正案(草案)、证券法(修订草案)、广告法(修订草案)等四部法律的征求意见工作;组织召开了预算法修正案(草案)的征求意见座谈会。
二、认真履职,强化计划预算审查监督
以计划、预算执行为主线,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我们先后完成了对计划、预决算、审计等有关报告的审议工作,分别向代表大会或常委会提交了审查结果报告。
——加强调研,科学分析,扎实做好审议工作。突出对经济运行的监督,我们在审议前扎实准备,深入调研,注重效果。针对上半年经济发展面临的下行压力加大、工业增长乏力、地方政府债务增长较快等问题,我们提出要加大投资力度,狠抓项目落实;加快结构调整,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精准因企施策,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困难;注意管控地方政府债务,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坚守发展和生态底线,加快建设生态文明。
在对我省预算执行的审议中,注重结合审计情况,增强监督效果。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在预算编制、执行和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与审计、财政部门组成调研组赴黔南、黔东南等地和省扶贫办、省地矿局等单位对审计整改情况和部门预算执行进行了跟踪调研,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整改并将纠正处理结果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对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我们重点提出要着力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在审查预算调整方案时,我们建议要及时制定债券资金使用方案,抓紧落实具体项目,严格规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的条件和流程,统筹安排财力落实偿债准备金,强化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跟踪审计。
通过在调研和分析上下功夫,增强了我们审议意见的针对性,提高了审议质量,增强了监督实效。
——改进方式,关口前移,预算监督贯穿始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明确指出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并将其放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首要位置。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过程,实质上是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体现、落实。我们根据中央和省委提出的改革任务,明确了推动以全口径预算编制向人代会报告,细化编制内容,推进全口径预算公开,支出逐步从功能分类转到功能分类与经济分类并行,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机制和办法,推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11月中旬,为促进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我们就2015年预算编制、重点支出安排、资金分配、中央财税体制改革方案落实情况、新预算法的贯彻举措及打算与省财政厅进行了深入座谈。针对当前预算编制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2015年预算编制要以贯彻实施新预算法精神为指引,充分运用“因素法”,完善重点支出的因素体系,在国家常规因素基础上增设我省特殊因素,改进完善省、市、县预算管理制度,保障基层预算的完整性、资金到位的时效性。通过关口前移、提前介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并重转变,进一步增强财政监督效果。
三、突出重点,切实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紧紧围绕我省发展大局,以经济热点、社会难点、百姓关注点为突破口,积极推进各项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深入调研,加强全省经济运行情况分析。面对2014年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为深入了解我省经济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向常委会及省政府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6月下旬,我们组成三个调研组分赴省内九个市、州进行上半年经济运行专题调研,并于7月3日召开2014年上半年经济运行分析会,听取发改、经信、财政、统计、国税、地税、金融等相关部门的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形成了《坚定信心、化解难题、乘势而上》的经济运行分析报告,提出了要抓好项目建设,加大投资力度,精准发力促进工业提质增效,自加压力坚守发展和生态底线等建议。省政府对此报告非常重视,省长陈敏尔专门批示,认为该报告很及时,有价值,要求省政府办公厅要注意运用。在7月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陈敏尔省长所作的上半年经济工作情况和下半年经济工作安排的报告中,有关建议得到了采纳。
——关注改革重点,协助完成国有资产监管专题询问。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全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及开展专题询问工作,我们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传耀率领下,组成调研组到贵州中烟、盘江集团、久联集团等9家国有企业,就企业生产经营、产权制度改革及“五个一批”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单位对国资监管、产权制度改革情况介绍,向常委会提交了调研报告、专题询问备选问题和参阅材料,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和询问时参考。11月27日,常委会举行联组会进行专题询问,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国资、经信、财政等14个部门和盘江集团、茅台酒厂、赤天化集团等6家企业的相关负责同志到会回答询问和说明情况。会议首次采取自由提问、指定回答、现场点评的方式进行。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围绕国企监管、改革重组、转型升级、破产企业职工安置、股权多元化、考评机制、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计监督等方面提出了20余个问题。会议现场气氛热烈,提问踊跃、回答认真、点评到位,答问双方通过交流互动,形成了共识,充分体现了寓监督于支持中,得到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高度评价,达到了预期目的和效果。会后,我们根据分组审议和联组会询问的情况,草拟了综合审议意见交省政府办公厅研究处理。
8月至9月,我们还配合省人大法制委完成了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情况报告和开展专题询问的前期准备工作。
——依法履行职责,开展水路交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在2013年交通工作评议中,我们了解到贵州水运三年会战任务艰巨,有的地方和部门对发展水运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为推动我省水路交通建设,促进水运发展,我们将《贵州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列为委员会2014年的执法检查项目。8月和10月,我们邀请部分委员、专家和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传耀的带领下,先后赴黔西南、黔南、遵义、铜仁四个市州,对北盘江、红水河、乌江航道设施建设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分别听取了省交通运输厅、省地方海事(航务)管理局、相关市州及沿江部分县级政府和有关单位贯彻条例的情况报告,与编办、发改、财政等部门就条例贯彻实施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座谈讨论。此后,我们形成了《加大执法力度、推进水运发展》的执法检查报告,提出要根据发展的新趋势、新变化,调整和提升航运规划,加快建设步伐;从制定“十三五”规划入手,提升通航等级、延长水路通航长度、加大争取和协调工作的力度;通过提升规划、综合开发,打造通江达海大通道。同时还建议要进一步理顺和完善执法机构,对于水路交通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有必要对条例进行修改和完善,为水路交通和水运发展提供更为有力的法制保障。将龙滩水电站通航设施建设未执行国家标准相关情况向全国人大财经委作了专题汇报,有望得到圆满解决。该报告得到常委会领导的肯定,已提交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此外,我们还协助常委会赴贵阳市开展了《贵州省扶贫开发条例》的执法检查。
——注重问题导向,开展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调研。2014年6月上旬,我们了解到省内部分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进展缓慢,部分重点、节点工程将影响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高速公路三年会战”目标的顺利实现。为此,我们特别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开展了调研监督。6月下旬,调研组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传耀的带领下,到福泉、瓮安、开阳、观山湖区、白云区、黔西县的瓮马高速、贵瓮高速、贵黔高速等在建项目施工现场进行调研,通过代表现场发表意见,讨论问题根源及解决之策等方式,明确提出了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限时解决土地征拆进度缓慢问题;地方政府与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间要加强协作配合力度,加强与周边群众交流沟通;严格依法办事确保政策严肃性和连续性,进一步优化工程方案,加快工程进度,确保省委省政府既定目标的实现等意见建议。时隔不到两周,7月初,贵阳市政府、贵黔公司等就向财经委报告了整改落实情况,使监督的实效得到了具体的体现,有效推动了实际问题和困难的解决。
2014年4月,我们还就去年开展的交通运输工作评议后的整改落实情况赴黔南州开展了专题调研,保证了整个评议工作阶段性目标的完成。
四、服务代表,认真办理督办议案建议
2014年初,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决定将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贵州省城市管理条例》的议案交由财经委办理。我们对议案办理十分重视,在经过认真调研论证后认为,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决定中明确的改革任务。当前,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已成为城市管理中的焦点和难点,出现了诸多困难和问题,加之城市管理工作属于地方事权,有必要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来加以规范和解决。我们向常委会提交了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阐明了立法的必要性,提出了立法建议。
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工商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建议》列为了2014年主任会议督办件。我们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传耀的要求,专门成立了督办小组,及时与省工商局进行沟通,了解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了督办建议。4月底,省工商局对代表进行了答复。我们认为答复中对代表提出的“先照后证”和企业年检制度改革两个问题均未有效落实,需要重新答复。傅传耀副主任对该答复也专门作出批示,要求继续督促省工商局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省委省政府最新改革举措,认真拟定今后改革大致方向和基本内容后再答复代表。为此,我们与省工商局又作了进一步沟通,并再次提出督办建议。10月底,根据代表建议中提出的各项改革措施进展情况,我们要求省工商局又再次将落实情况答复了代表。通过督办,使代表提出的建议得到了满意的结果,也得到了代表的充分肯定。
为跟踪督办好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贵州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数据库》的建议,我们及时与省统计局、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处室进行沟通协调,提出明确督办要求,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办理。省统计局认真研究、积极办理,结合正在组织建设的贵州统计数据资源管理平台一期工程,推动建设面向公众和企业的“统计云”项目,进一步提升统计数据的综合管理和应用水平。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为做好省委交办的民进贵州省委提出的《关于提高政府债务管理科学化水平的建议》的提案办理工作,我们专门召开座谈会并进行实地调研,根据预算法修订的有关精神、人大计划预算审查工作实践,以及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对提案的初步意见,主要从全省政府性债务总体可控,包括省委省政府加强债务管理的举措和人大进一步加强债务监督的打算等方面作了具体分析并进行答复。办理情况得到了肯定。
五、保障履职,加强自身建设
2014年以来,面对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我们采取多种措施,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注重贯彻落实到人大财经工作中,将全会决定中涉及人大财经工作的各项改革任务逐一进行分解并落实相关责任人。
二是加强与全国人大和省内外人大的交流力度。2014年7月,我们在瓮安召开了省内各市州人大参加的全省人大财经工作专题会;9月又在贵阳召开了有十个省市区参加的西南地区人大财经工作改革研讨会,并邀请全国人大财经委和常委会预算工委的领导到会指导。这两次会议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引领,通过深入交流、相互学习,共同探讨在新形势下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为增强会议效果,宣传和推广各地所取得的成功经验,我们编辑出版了《人大财经工作改革文集》。此外,我们还与贵州大学经济学院联合举办了全省县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研讨会;参加了西北五省区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召开的专题调研座谈会;配合完成了全国人大及兄弟省市来黔的各项调研任务;协助常委会开展了对《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
三是进一步建章立制。为使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我们对会务、公文处理、公务接待、办公用品采购等工作进行了进一步规范,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是积极开展党建扶贫。2014年以来,财经委党支部多次赴兴仁县百德镇扶贫点开展党建扶贫工作。支部党员深入到帮扶对象家中,具体了解其生产生活情况,帮助理清脱贫致富的思路,解决实际困难,还为帮扶对象送去了食用油、大米等生活必需品。为解决长期困扰百德镇交通不便的困难,正积极协调将巴铃镇至百德镇的县道提升改造为二级公路,力争把该项目纳入全省“十三五”规划并尽快建成,帮助兴仁县包括百德镇在内的东北部乡镇13.8万人早日踏上小康致富路。
五是完善工作机构。为适应工作需要,在机关党组的关心下,委员会下设的经济综合处正式成立。
2015年工作要点
2015年,省人大财经委和常委会预算工委将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作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重大决定,不断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财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提高立法质量和监督实效为抓手,以强化队伍建设和提高履职能力为保障,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发挥立法对我省经济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突出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围绕发展大局,突出监督重点,不断创新和改进监督方式和机制,着力增强监督实效,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开创人大财经工作新局面。
初步拟定2015年工作要点,并将根据常委会的工作计划和要求作相应调整和补充。
一、立法工作
(一)建议列入常委会审议的项目
1.《贵州省民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
2.《贵州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条例》
3.《贵州省道路运输条例》(修正案)
4.《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修改)
5.《贵州省旅游条例》(修正案)
(二)调研项目
1.《贵州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条例》
2.《贵州省统计管理条例》(修改)
3.《贵州省省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修改)
二、专题工作报告
(一)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贵州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相关工作;
(二)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全省和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及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相关工作;
(三)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做好下半年工作建议报告的相关工作;
(四)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2015年1至10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相关工作。
三、专题询问
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旅游景区建设情况的报告及开展专题询问的相关工作。
四、调查研究
(一)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若干重要问题开展专题调研;
(二)开展全省经济运行情况专题调研;
(三)开展部门预算调研;
(四)开展旅游景区建设情况专题调研。
五、其他工作
(一)办理省人代会交办的议案建议;
(二)开展预算法学习培训工作;
(三)召开全省人大财经工作专题会;
(四)筹建代表、专家预算监督小组;
(五)做好党建扶贫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