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要点
2014年工作总结
2014年,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在省十二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主基调主战略,不断增强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坚持把省委重大决策、政府工作重点、群众关注热点作为工作着力点,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教科文卫方面的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提升履职能力
2014年,委员会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政治、业务学习,把提高理论素养、提升履职能力作为基础工作抓好抓实。
(一)专题学习。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学习、参加专题讲座等方式,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专题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委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相关法规和人大履职工作规范等,提高理论素养,增强履职能力。
(二)专题培训。2014年4月,组织贵州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干部立法监督培训班,来自各县(市、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基层人大教科文卫干部100余人接受了专题培训。培训班邀请了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顾久、省人大专门委员会相关领导讲授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和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人大监督工作”等内容,组织学员到贵阳孔学堂进行实地考察学习。有基层人大干部这样说:“参加工作近二十年,第一次参加这样高规格的学习培训,受益匪浅,为今后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希望以后能够多举办这种培训”。
二、立足省情、大胆探索,提高立法质量
张德江委员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始终把提高立法质量作为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重点,在提高立法质量上下大功夫”。委员会关注重点领域立法工作,积极做好《贵州省职业教育条例》、《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贵州省专利条例(草案)》立法相关工作。
(一)突出重点,科学立法。省委、省政府决定实施“9+3”战略,为营造良好法制环境,委员会把职业教育条例作为主导立法项目。委员会组成人员与高校法学专家、相关部门同志组成起草小组,深入全省各地调研,赴江浙沪渝等地考察学习发达地区和相邻省市职业教育立法经验,通过网络、媒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两赴清镇职教城开展“职教立法,我有话说”立法调研,实地查看职教城发展现状,面对面听取来自基层一线的职业学校校长、教师、学生、家长,职业培训机构负责人,企业代表等立法涉及的利益相关群体意见。《贵州省职业教育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将于2015年3月1日正式施行。
(二)迅速反应,主动作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的决定,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草案。委员会及时与省卫计委等相关部门对接,四次听取其关于计生条例修订情况的汇报,派员参加调研和论证工作。《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广受民众关注的“单独二孩”政策于2014年5月18日在我省全面实施。
(三)开门立法,广纳民意。在《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草案)》、《贵州省专利条例(草案)》等条例的起草过程中,委员会提前介入,参与调研、论证等工作。数次参与草案起草论证会,组织调研组赴湖南、福建、北京等省市进行立法考察,到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黔南州、黔西南州调研和听取意见。《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于2014年9月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11月1日正式施行;《贵州省专利条例(草案)》已于2014年11月经过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初审。
三、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增强监督实效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党的十八大报告也强调“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委员会积极履职,协助常委会行使监督权力。
(一)做好对省教育厅开展工作评议的调研工作。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4年监督工作安排,委员会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忠良任组长,委员会组成人员、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常委会咨询专家为成员的评议工作调研小组,两次到教育厅听取情况汇报,参加省教育厅评议工作动员大会,围绕此次评议的学前教育、职业教育、义务教育等重点工作情况,赴贵阳市、毕节市、黔南州深入调研,设计并发放调查问卷150余份,召开座谈会听取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等12个厅局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全面、客观、公正的《全省教育工作调研报告》,为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和形成评议意见提供了真实、可信的依据,报告获得常委会委员们的一致肯定。
(二)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贵州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以下简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4年监督工作安排,委员会开展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在委托各市州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委员会组成人员会同省语委办组成执法检查组,到安顺市、六盘水市对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学校和公共服务行业等四大领域26个单位进行了实地检查,通过执法检查,推动了我省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一法一条例”的进程,提高了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规范化水平,有助于促进对外开放,提升贵州形象。
(三)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贵州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以下简称科普“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检查。《贵州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修订)是2014年立法调研项目。为了解科普“一法一条例”在我省实施情况,委员会在委托各市州自查的基础上,到贵阳市、毕节市对科普“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检查,促进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同时,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群众对法规修改的意见建议,为修订科普条例做好立法调研等基础性工作。
(四)完成省人大常委会对《贵州省扶贫开发条例》的执法检查。委员会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由省人大常委会周忠良副主任带队赴安顺市顺利完成执法检查,并提供执法检查分报告。
(五)视察高考阅卷、录取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陪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龙超云、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忠良到贵州师范大学、省招生考试院视察高考阅卷工作和高考录取工作。
(六)到部分高校开展加快发展、依法治教目标考核工作。2014年3月,到黔西南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安顺学院、贵阳学院开展加快发展目标考核工作。对各高校“依法治校”工作进行了重点督导检查,要求各高校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
四、认真履职、加强联系,办好代表议案建议
人大代表所提议案、建议的办理情况,直接关系到代表职责的切实履行和代表作用的充分发挥。委员会高度重视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大会主席团交办的一件代表议案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一件代表建议,认真督促办理。
(一)做好代表议案办理工作。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大会主席团将《关于修改〈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恢复少数民族生育二孩政策的议案》交由我委研究办理,委员会与省人大选任联委、省卫计委、提议案代表多次协调联系,与省人大选任联委、省卫计委组成联合工作组,赴毕节市调研座谈,并与提议案代表当面交换意见,代表对议案办理工作表示理解。议案审议结果报告已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做好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督办建议办理工作。为了做好黔东南州代表团潘春梅代表在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新农合政策的建议》(第150号)的督办工作,委员会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督办小组,听取了省卫计委关于办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150号督办件的情况汇报。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忠良带队,赴黔东南州与潘春梅代表当面沟通办理情况,潘春梅代表现场听取了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并交换意见后,表示对答复结果满意,对督办工作给予肯定。
五、关注热点、深入调研,积极出谋划策
抓好调研工作,提出对策建议。委员会围绕省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百姓关注的热点,开展工作调研,摸清情况、提出对策,为开展下一步的立法工作打好基础。
(一)听取了省文化厅关于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委员会从建立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遵循文化发展规律、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文化地方性立法入手,2014年 9月,启动了关于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听取了省文化厅的汇报,会同省文化厅、相关专家组成了调研课题组,赴相关市州开展调研,掌握了第一手的资料和情况,为下一步开展立法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题调研。为跟踪督促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在2013年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题询问中提出的资金监管、即时结报、配套法律保障等方面的重点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忠良率委员会组成人员赴黔东南州麻江县和凯里市开展调研,实地了解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馈沟通,通过“监督—落实—再监督”的方式有效推动有关部门改进工作。
六、丰富内容、形式多样,加大宣传力度
2014年以来,委员会按照扎实工作、推动创新的思路,切实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教科文卫工作良好舆论环境。
(一)继续加强对“第六演播室”(原“第六调查室”)栏目的指引和把关工作。“第六演播室”专栏节目由省人大教科文卫委、贵州电视台科教频道联合打造,于2013年3月开始播出,目前已播出400余期。节目的播出为宣传贯彻地方性法规探索出了新的途径、方式,一定程度上取得了引领、提升社会道德水平,营造社会尊重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良好氛围的积极效果,社会反响良好。2014年,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忠良同志“全面提高节目内涵和质量,提升社会影响力”的要求,委员会加强了对“第六演播室”栏目的指引和把关工作,与省电视台及栏目主创人员三次召开“第六演播室”专栏节目工作座谈会,从丰富节目内容形式、完善合作机制、拓宽节目视野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和研究。12月,栏目正式更名为“第六演播室”,从节目的形式、内容进行全面改版,提升品味和质量。
(二)切实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委员会综合利用简报、报刊、杂志、网络、电视等媒体,积极发出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好声音”。编发教科文卫工作简报50余期,在《贵州日报》发表文章8篇,在人大官网、机关园地发布信息近60条,委员会的相关重点工作均通过贵州电视台新闻频道播出,通过《贵州日报》等报刊刊载。
七、广泛沟通、及时交流,促进工作联系
(一)积极与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沟通和对接,主动接受工作指导。长期以来,委员会主动与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沟通对接,争取工作指导,促进委员会整体工作水平提高。委员会2014年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草案)》征求意见工作;为全国人大常委、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恒一行赴黔调研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情况做好服务工作;参加在北京召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草案)》暨各省、市、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座谈会,会上作了交流发言,介绍了委员会坚持提高立法质量、创新监督方式、宣传贯彻法律法规等所取得的一些经验和好的做法,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二)加强与兄弟省(区、市)的工作联系。委员会组织调研组赴辽宁、北京、江苏、浙江、上海、重庆等省市调研和考察。接待甘肃、山东、宁夏、江西、辽宁、广东等省人大教科文卫委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层医疗卫生等立法调研组。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的形式,交流经验,推进工作。
(三)加强与市(州)人大教科文卫委的沟通联系。6月,委员会在黔南州瓮安县召开全省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座谈会,9个市(州)和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及教科文卫委的领导同志共80余人参加了会议,9个市(州)和部分县(市、区)的同志在会上围绕今年重点工作交流发言,达到了相互学习借鉴、合力推进工作的目的,并就下一步工作安排形成共识。
(四)加强与相关联系部门的沟通联系。按照委员会与省直对口联系部门工作联系制度的相关要求,实现联系工作制度化。邀请相关联系厅局的同志加入专题调研组,召开省直联系部门工作通气会、联系部门联络员会议等,切实加强联系,推动工作。
(五)加强与人大代表、咨询专家的沟通联系。在开展立法、监督、专题调研时,均邀请人大代表、咨询专家参加。
八、与时俱进、多措并举,加强自身建设
委员会按照张德江委员长“要着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的要求,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提升工作水平和服务群众能力的有力抓手。
(一)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坚持每月集中学习制度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方案,围绕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委员会组成人员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带头改进作风、着力改进会风文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相关制度。注重集思广益研究和处理问题,召开7次委员会会议专题研究重要工作,保证了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省人大常委会交办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加强委员会支部和办公室的自身建设。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建设,办公室坚持每周五半日学习制度,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重要会议精神,对照支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把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解放思想的举措和解决“四风”问题的具体行动,落实到人大教科文卫各项工作的全过程中,落实到提升办文、办会、办事能力的实践中。委员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到孔学堂开展支部学习活动,接受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协调宏立城基金会为兴义市万峰林民族学校提供价值近60万元的电子教学设备和民族乐器;多次深入帮扶联系点—新厂村了解实际情况,帮助理清发展思路,向结对帮扶群众发放慰问金2000元及价值近万元的生活物资。
一年来,委员会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立法质量有待提高、监督实效有待加强、调研深度有待提升、联系基层有待深化等。这些问题,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加以改进。
2015年工作要点
过去一年,教科文卫委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工作计划及常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但与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2015年,教科文卫委将按照中央和省委对人大工作的最新要求,认真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关注民生、服务群众贯穿于委员会工作始终,切实履行职责,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咨询专家作用,密切联系群众,积极探索和改进各项工作。拟定工作要点如下:
一、立法工作
(一)列入常委会审议的项目
1.《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修改)
2.《贵州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
(二)调研项目
1.《贵州省学前教育条例》
2.《贵州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修改)
二、监督工作
(一)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教育有关工作评议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二)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有关工作开展评议。
三、调研工作
开展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情况专题调研。
四、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
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认真完成涉及委员会的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在立法、监督工作中主动邀请代表参与。
五、加强沟通联系与宣传工作
加强与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各省(市、区)教科文卫委、各市(州)教科文卫委、各对口联系部门的联系。积极参加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组织的相关会议等活动,适时召开全省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座谈会、省直对口联系部门工作通气会。继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努力提升“第六演播室”节目质量。
六、加强自身建设
强化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开展基层人大教科文卫干部立法监督工作培训。按省直机关作风教育整顿工作部署,加强委员会办公室作风建设。提升委员会办公室“办文、办会、办事”的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密切与群众联系,继续做好帮扶等工作。
七、其他工作
完成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和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5年,委员会将继续以改革创新的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将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为全省教科文卫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