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2010年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要点
2010年,省人大环资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省人大常委会领导下,本着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原则,以流域和饮用水源地保护、污染物的减排、法规后评估和严格监管保护资源为工作主线,不断推进立法和监督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以乌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为重点,继续督促推进全省流域水污染防治。推动流域水污染防治是水环境质量改善的治本之策,一年来,环资委以推动乌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为重点,带动促进其它流域的水污染防治。乌江是我省第一大河,在全省经济发展、人民生产生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口迅速增长,乌江库区总磷、氟化物超标严重。环资委以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乌江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建议”为契机,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汇报调研工作情况。为进一步推动乌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确定了以乌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为带动,进一步促进全省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思路。2010年4月,环资委在遵义市组织召开了乌江流域重点污染源防治工作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肖永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传耀到会并作重要讲话,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副主任郭伊君对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会上7家单位就污染防治及治理工作作了交流发言。会议现场考察了中化开磷交椅山渣场治理情况和污水回用工程项目建设情况。
这次会议的召开,是环资委继近几年来开展全省流域水污染防治监督,巩固水污染防治既有成果的延伸。通过这次会议,进一步促进了各级政府、各行各业以及人民群众对防治水污染工作力度的加大。一年来,环资委多次组织委员和人民代表到实地察看,督促排污单位加快治理污染进度,有关部门加强监测监管,促进乌江流域水质向好转变。与此同时,环资委对清水江、重安江、南北盘江等流域的水环境状况也多次组织视察,为巩固治理成果,及时解决存在的新问题建言献策,督促解决。
二、推广“两湖”治理经验,着力依法治湖,促进全省饮用水源地保护。饮用水源保护关系国计民生,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近年来影响社会和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胡锦涛总书记曾强调“一定要把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让群众喝上放心的水作为重要任务”。为了进一步做好我省水源地保护工作,环资委赴遵义市、黔东南州开展了相应调研,并与当地有关政府、部门进行了座谈。红枫湖、百花湖是贵阳市的主要饮用水源,这些年来,经过全社会共同努力,特别是贵阳市、安顺市、清镇市、平坝县推出多项水资源环境保护措施,“两湖”水质明显好转,2009年和2010年连续两年未暴发蓝藻,切实保障了贵阳市百万人的饮水安全。“两湖”水资源保护取得的成效在全省很具有推广、学习、借鉴的价值。为此,环资委在认真组织调研的基础上,与环保厅一起,于今年10月,在红枫湖召开了“全省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华祥、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辛维光到会并作重要讲话。省政府、贵阳市政府相关部门、九个市(州、地)人大环资系统和涉及“两湖”保护的相关企业参加了会议。相关政府、部门、企业交流了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做法和经验。有关专家就进一步做好饮用水源地保护提出了积极的建议。对会上反映出来的全省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大家的建议,环资委将在新的一年里继续跟踪检查督促,促使有关问题的解决。
三、促进县城以上污水处理厂全面建成运营,为实现我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做贡献。2009年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县城以上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建设情况的报告”。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环资委认真督促,狠抓落实。重点调研了贵阳市、黔南州、黔东南州、安顺市、六盘水市,实地视察了贵阳市新庄、贵定、凯里洗马河、镇宁、关岭、钟山区、盘县、威宁县等污水处理厂,督促工程建设进度和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投入运营,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当地政府、部门和企业进行交流座谈,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将调研形成的专题报告以情况通报形式发送有关部门。由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以及各级人大的积极督促,全省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营取得明显成效。截止6月底,“十一五”我省确定的县级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99个,已全面完成,处理规模达1779万吨/日,实现了县县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目标,并成为全国6个率先全部建成县城污水处理厂的省份之一,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好评,也为完成我省“十一五”减排目标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开展立法后评估,为我省地方立法后评估工作作积极探索。水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和水资源保护工作关系国计民生,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特别是去冬以来,我省遭遇了百年未遇的特大旱灾,干旱的范围和强度均突破了我省历史最高,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很大损失,水资源对于国计民生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因此,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水资源、水环境保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近20年来,省人大不断加大水资源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工作力度,为依法治水提供了法律保障。为了更好地系统总结在立法、学法、执法等方面成功的经验,2010年,在省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环资委与法工委、水利厅、民族学院联手,对《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成立了立法后评估领导小组和课题组,重点对《实施办法》的立法技术、相关制度与措施、法律责任、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衔接关系等进行评估。评估工作采取研讨会、深入各市(州、地)调研、发放问卷调查、走访农户及用水单位等方式,共收集了50余万字的相关资料。经过9个月的研讨、论证、评估及征求有关领导、专家、法律工作者的意见,最终形成了7万余字的研究总报告和五个相关子报告,圆满完成了课题研究任务。
开展《实施办法》的立法后评估工作,既是学习的过程,也是有助于探索今后更好地推进学法、知法、执法、守法的新举措,并且为进一步完善法规条款提出较好的建议。同时也为今后开展地方性法规后评估、建立地方性法规立法后评估制度作了较好的探索。
五、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加强自身建设是事关委员会正确行使职责和充分发挥作用的关键。环资委及其办公室主要开展了:一是自觉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积极落实整改方案;二是积极开展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为民、争创“三优一廉”活动,进一步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三是积极开展各类政治学习和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四是努力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积极建言献策;五是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内部工作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发扬团队精神,提高办事效率。
一年来,环资委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并重切实做好建设用地保障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针对我省水土流失严重的情况,积极开展调研,并听取了省水利厅关于全省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的汇报。结合水土保持、水污染防治、水源地保护,开展了“贵州环保行”活动。围绕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立法调研计划,开展了《贵州省防震减灾条例》、《贵州省矿产资源执法监察条例》、《贵州省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贵州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立法调研。经过省内外的调研,结合当前的实际情况,环资委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将《贵州省防震减灾条例》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11年的立法计划。参加了在上海召开的全国人大环资工作座谈会。完成了省人大常委会安排的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任务。完成了省人大常委会布置的地方性法规清理和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完成了全国人大交办的法律征求意见工作。接待了9批外省人大环资委来黔调研。
2011年工作要点
2011年是我省实施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抢抓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起步之年,环资委将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高举发展、团结、奋斗的旗帜,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我省环境与资源法制建设,把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作为监督工作重点;深入开展专题调研,提高监督实效;加强代表联系与沟通,提高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的质量;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提高办事机构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按照省人大常委会2011年立法计划要求,认真做好法规的配合审议、起草和调研工作。
1、与相关部门共同提请审议《贵州省防震减灾条例》。按照省人大常委会2011年立法计划,环资委将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审议准备工作。
2、开展《贵州省矿产资源执法监察条例》、《贵州省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贵州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贵州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贵州省城镇供水节水管理条例》、《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立法调研,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和起草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做好法规草案审议的准备工作。
二、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安排,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开展好执法检查监督和工作监督。
1、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
2、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防震减灾工作报告。
三、结合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开展深入细致的调研工作。
1、对全省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进行跟踪调研。
2、对矿产资源开发和废弃矿山可能引起的地质灾害及废弃矿山复垦、修复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3、开展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情况的调研。
4、开展我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情况的调研。
四、按照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的要求,认真做好议案、建议办理工作。
五、围绕委员会开展的执法监督和工作监督,继续做好“贵州环保行”宣传报道。
六、拟与有关厅(局)、大学院校开展两项课题研究。
1、与国土资源厅、贵州师大联合开展我省矿山保证金缴交和使用的课题研究。
2、开展水土保持相关课题研究。
七、举办“两湖”环境保护讲座。
八、完成全国人大、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有关工作。
九、积极投入“三个建设年”、“四帮四促”和“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加强环资委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机构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工作的水平,着力在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服务基层、推动跨越上取得新的明显成效,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实现历史性跨越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