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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9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11120日在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肖永安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0年是胜利完成“十一五”规划、为“十二五”规划启动实施奠定良好基础的重要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在中共贵州省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省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履行职责,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取得新进展,成功召开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圆满完成重大人事选举任免任务,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作出了新贡献。
  一、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加大自主立法力度
  常委会坚持国家法制统一原则,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一年来,审议地方性法规13件,已通过9件;对现行地方性法规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其中的19件进行了修改,废止了9件;批准贵阳市法规3件、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6件。
  (一)加大自主立法力度。自主立法,是地方人大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立法主导作用的重要方式。根据立法规划和代表所提议案,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牵头起草了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信息化条例、土地整治条例、安顺屯堡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5件法规草案。重新制定的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规定司法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应当慎用强制措施,减少监禁刑罚;针对违法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可以试行违法和轻罪记录消除制度,有利于教育、感化、挽救违法未成年人。信息化条例的制定,有利于促进信息化规范管理,推动信息资源及技术的开发利用,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加快信息化建设。土地整治条例进一步规范土地整治管理工作,为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提供了法制依据。实践证明,加大自主立法力度,有利于妥善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提高立法质量,锻炼人大干部队伍。
  (二)一批法规相继出台或开始审议。为进一步规范红枫湖百花湖水资源环境保护工作,严格保护措施,保障两湖流域饮用水质安全,合理利用水资源,重新制定了红枫湖百花湖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的合法权益,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制定了物业管理条例。为进一步促进森林资源资产的合理流通,实现“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和“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的目标,制定了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条例。常委会还审议通过了酒类生产流通管理条例、消防条例、邮政条例等法规;对禁毒条例、旅游条例草案等进行了初审。
  (三)全面开展法规清理工作。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确保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工作安排,我们集中力量,对20101月以前制定和批准的292件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清理,废止了9件,修改了19件,批准了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重点解决了地方性法规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不一致的问题,以及地方性法规中存在的明显不适应、不协调的问题。
  (四)积极探索立法后评估工作。在常委会领导下,有关专门委员会组织开展了《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对该办法主要制度和措施、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法律责任以及立法技术运用等方面进行研究和评估,提出了完善和改进地方立法的对策和建议。立法后评估工作的开展,对于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作出了有益的探索。
  二、加强监督工作,提高监督实效
  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工作思路,把促进“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完成和改善民生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一)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常委会从宏观上关注发展态势,微观上抓住关键环节,扎实开展监督工作。一是加强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的监督。听取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要全力以赴抓好农业生产,确保大灾之年农业平稳发展,农民收入不减;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切实加大项目储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千方百计保持投资持续较快增长;加快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关闭淘汰落后产能,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等建议。二是加强财政预算决算监督。听取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全省和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及201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0年度110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批准了2009年省本级财政决算和2010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同时,听取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委员们认为,审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突出对重大投资项目、重点民生资金的审计,为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的审计监督,特别是对民生方面和重大项目资金的审计监督,防止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要严肃追究责任等建议。三是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听取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并重切实做好建设用地保障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建议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用好用活中央关于西部大开发的特殊用地政策,积极向国家请求支持和帮助,解决好用地指标不能满足地方发展需求的问题;认真落实安置补偿政策;加大对闲置土地、低效用地的清理处置力度。听取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推动各级政府建立长效机制,提高整改实效,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强对民生问题的监督。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是代表人民行使地方国家权力的机关,常委会始终把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着力推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重要作用。一是对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贵州省就业促进条例》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针对我省就业岗位少、劳动力供求矛盾十分突出等问题,提出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强化政府责任,建立促进就业的协调机制;加大社会保险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宣传工作,倡导自主创业等建议。二是听取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情况的报告。与会同志认为,我省职业教育发展较滞后。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理清发展思路;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统筹和规划;多渠道筹措经费,着力解决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瓶颈;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动重点学科建设。三是对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的情况进行督查,听取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的报告。常委会认为,全省农产品质量总体安全可靠,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同时,建议要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加大农业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安全技术支撑;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规范化生产,从源头上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奠定基础;增加资金投入,建立长效经费保障机制。四是听取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常委会肯定了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取得的积极成效,同时提出要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工作职责,努力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千方百计落实配套资金;充分考虑低收入群体的切身利益,尽可能方便群众;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速度,确保房屋质量;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超前谋划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有关专门委员会还对红枫湖百花湖水环境保护、饮用水源地保护、学校周边环境治理等进行专题调研,推动了一些难点问题的解决。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检查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在我省的实施情况。配合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调研。
  (三)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监督。常委会坚持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放到监督工作的重要位置,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一是关注石漠化治理工程。石漠化治理是我省生态修复的重大工程,常委会连续三年高度关注工程进展情况,听取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石漠化综合防治工作情况报告。建议省人民政府抓住国家在西部地区加快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机遇,把石漠化治理与水利建设、生态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研究解决资金配套、农户短期生计等问题;根据石漠化的程度和治理难度合理安排使用资金,最大限度发挥治理资金使用效率;广泛发动农民群众,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发挥农民在石漠化治理工程中的作用。二是关注乌江流域水污染治理。组织召开了乌江流域重点污染防治工作座谈会,针对乌江流域水污染严重,尤其是总磷超标的突出问题,强调要最大限度地削减流域总磷排放量,坚决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改善乌江流域水生态系统,进而带动全省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三是关注污水处理厂建设。为推动全省污水处理厂按时建成并正常运行,确保全面完成我省“十一五”化学需氧量(COD)减排指标,有关专门委员会对全省县城以上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多次调研,提出要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抓紧验收,投入运行,实现减排;建立健全污水水质监测机制和监管制度;加强培训,提高员工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等建议。还对水矿集团鑫晟煤化工工程等项目进行了调研,督促大型企业加快实施循环经济和结构调整步伐。
  (四)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常委会听取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肯定了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所做的工作,建议检察机关在加大力度查办案件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内部监督,防止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特别要在预防、教育和挽救方面下功夫,不断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成效。常委会还受理了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申诉意见300多件,转相关部门研究处理,并反馈了处理结果,以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化解社会矛盾。
  根据监督法和监督条例的规定,对省人民政府、贵阳市、六盘水市、黔南州、黔东南州报送备案的7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对存在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
  三、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加强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
人大代表依法按程序提出议案和建议,是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方面。常委会认真总结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措施,加大力度,提高办理质量。4件议案、444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
  (一)认真办理议案。4件议案分别交由有关专门委员会办理,有关专门委员会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调查研究,按时向常委会报告了办理结果。
  (二)完善建议督办制度。主任会议提出了代表建议督办意见,进一步规范督办程序、明确督办要求。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督办工作。
  (三)加大建议督办力度。主任会议对8件建议进行督办,专门委员会和代表对6件建议进行督办,集中力量促成了建议中反映问题的落实。有关专门委员会配合督办工作开展“督办月”和“回访”活动,加强与承办部门和代表的联系,协调办理工作。
  (四)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常委会组织有关专门委员会深入实地,对马子雪等代表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农网改造、改变农村用电难的建议,段志林等代表关于督促中化开磷化肥有限公司整治乌江河库区水体污染的建议,杨开华等代表关于关岭花江天主教堂重建或维修专项资金的建议,潘廷旺等代表关于冷水沟水库工程建设的建议,李燎原等代表关于要求加大对县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的建议,罗利平等代表关于解决基层卫生人力资源的建议,赵连俊等代表关于解决加快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改革与发展步伐若干问题的建议,张集智等代表关于加快赤水市竹基地公路建设、保障黔北20万吨竹浆林纸一体化工程原料供给的建议开展深入调研,提出解决办法。省人民政府及有关工作部门非常重视,多数问题已经解决,有些问题正在解决中。
  (五)重视办理代表对省人大工作的建议。常委会对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就如何进一步做好人大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梳理,经汇总共有32条,分别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办理,办理情况已回复代表并向主任会议报告。
  同时,常委会进一步加强了代表培训工作,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组织代表围绕“十一五”规划完成情况开展专题视察,提出意见建议。制定省人大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办法、常委会联系省人大代表的意见,加强常委会和代表、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认真总结各地办理代表建议的经验,编印了《建议办理工作经验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8人(次)。
  四、以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为目标,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常委会以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为目标,着力抓好学习培训、常委会会议质量和机关建设,自身建设得到加强。
  (一)继续抓好学习培训。一是抓好政治学习。坚持和完善常委会中心学习组制度,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坚持举办专题讲座。先后举办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法、应对气候变化与贵州经济社会发展、旅游业发展的有关问题等专题讲座,努力提高业务水平。三是继续开展人大干部培训。举办2期人大干部培训班,培训人大干部170人(次)。四是召开了首届全省市州地人大信息化建设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明确了以电子政务平台建设为重点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为推进全省人大信息化建设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不断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一是完善会议制度。制定《关于进一步提高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的意见》,对会前准备、出席制度、小组发言、服务保障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常委会出列席人员集中精力开好会议。二是坚持公民旁听制度。先后有36名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和小组审议,促进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提高会议透明度。三是充分发挥咨询专家作用。制定《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咨询专家列席常委会会议的办法》,明确咨询专家列席常委会会议的程序和方法,邀请咨询专家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调研、论证等活动,不断提高常委会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
  (三)高度重视机关建设。以干事创业为目标,加大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力度,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关心干部职工学习、生活,推动机关干部职工发扬优良作风、搞好优质服务、创造优秀成绩、争创廉政表率,进一步提振干部职工信心、激发机关活力,促进机关办文、办会、办事和参谋水平不断提高。
  各位代表!
  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取得的成绩,是在中共贵州省委的正确领导下,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省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团结协作、勤奋工作的结果,是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协同工作的结果,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协助、共同努力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
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省人大常委会在发挥代表作用、提高立法质量、改进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实效等方面,与全省人民的期望、代表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我们将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虚心听取代表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更好地发挥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履职的工作机关和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代表机关的作用。


                                 2011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意义重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省有机统一,认真贯彻省委提出的工业强省战略和城镇化带动战略,围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着力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监督实效,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贯穿于依法履职的全过程,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加快地方立法工作步伐,积极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坚持提高立法质量的前提下,抓紧制定经济领域、社会领域急需的地方性法规。注重促进工业化、城镇化的立法,把立法资源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资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
  (一)制定和修改一批法规。继续审议旅游业条例、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禁毒条例、安顺屯堡文化遗产保护条例4件法规案。修改高等级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实施代表法办法。提请审议开发区条例、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工伤保险条例、防震减灾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生猪屠宰条例、义务教育条例等法规案。组织开展对扶贫开发条例、节约能源条例(修改)、宗教事务条例(修改)、内部审计条例、体育条例(修改)、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条例(修改)等27件立法项目的调研起草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常委会审议。督促省人民政府及时制定实施地方性法规配套文件,促进地方性法规的有效实施。
  (二)做好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审议批准工作。加强对贵阳市和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按照合法性审查的原则,审议批准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支持贵阳市率先发展,支持民族自治地方加快发展。
  (三)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法规审议机制和程序,做好法规审议各个阶段和环节的衔接与协调工作。改进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省人大代表和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等工作。加强立法调研、立法论证、立法咨询以及法规的解读和宣传工作,探索立法后评估工作,增强法规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二、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促进全省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按照围绕大局、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思路,依法履行好监督职责。切实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着力推动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十二五”的良好开局;继续加强对解决民生问题的监督,着力推进社会和谐;继续加强对审判和检察机关工作的监督,着力推进司法公正。
  (一)加强对预算和经济工作的监督。一要通过听取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等报告、听取审议2010年全省和省本级财政决算及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10年省级决算等,督促“十二五”开局之年各项主要目标任务的落实;检查工业化、城镇化建设措施和民生预算、民生财政和民生工程落实情况。二要通过重点听取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产业园区建设、改善投资环境、省直管县财政试点、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创建品牌农产品等工作情况报告,组织好代表视察和调研,督促抓项目、抓招商引资工作,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加快工业发展,扶持新兴产业。三要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代表议案建议涉及的问题,重点对全省加快工业经济发展、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非税收入、民族自治地方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地质灾害防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等开展专题调研,帮助和促进有关重大问题的解决。
  (二)加强对解决民生问题和司法工作的监督。一要集中力量,上下联动,检查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情况,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安全食品。跟踪监督就业促进“一法一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整改意见的落实,切实解决就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我省实施情况的检查。二要听取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防震减灾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抗震救灾措施落实、防灾抗灾能力建设情况,增强抗震救灾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三要听取审议“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省工作。听取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有关工作情况的报告,认真做好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申诉意见的交办督办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化解社会矛盾。
  (三)不断改进和完善监督方式。一是强化会前调研。列入常委会审议的监督议题,都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有效方式深入开展调研,形成不调研不上会的工作机制,使监督更具针对性。二是积极创新监督方式。今年,我们将根据监督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专题询问。在专题询问的基础上,开展工作评议。三是加强跟踪监督。督促“一府两院”认真研究办理常委会审议意见,推进一些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四是召开全省地方人大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全省各级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经验,不断提高全省地方各级人大监督工作水平。
  三、创新代表工作方法,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
  要围绕进一步激发代表依法履职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提高代表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
  切实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完善牵头督办、分类督办、统筹督办相结合的办理工作模式,继续选择一批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建议,分别由主任会议督办、专门委员会督办和代表跟踪督办。加强承办部门和代表的沟通,组织代表检查办理工作,增强办理实效,着力提高代表建议的落实率。认真办理好代表对人大工作提出的建议。
  改进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通过跨行政区域、联组活动等方式,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
加强服务保障工作。保障代表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做好代表培训工作,进一步密切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沟通。及时向代表寄发有关资料,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认真组织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活动,认真听取并吸纳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继续开展走访代表、慰问有特殊困难的基层代表的活动。加强对代表工作的宣传,不断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代表依法履职的良好氛围。
  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按照省委十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围绕“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服务基层、推动跨越”的主题,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努力工作,做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践者、探索者,做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实践者、探索者。大力弘扬调查研究和求真务实之风,开展主任会议成员重点课题调研,增强调研的针对性,使调研成为提高审议质量、推进常委会工作的重要途径。坚持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等制度,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进一步做好咨询专家服务工作,更好地发挥咨询专家作用。
  加强专门委员会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专门委员会工作的领导,完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各专门委员会要围绕常委会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专题调研,认真组织实施立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重点工作,确保全年工作任务顺利实施。常委会工作机构要加强与各专门委员会的沟通、协调与配合,搞好服务和保障,进一步形成在常委会领导下和谐有序、追比进位的工作氛围。
  全面加强机关建设。围绕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全面加强机关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进一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努力做到办事提速、高效,服务求好、创优,形成追求卓越、争先创优、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人大信息化建设。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和全省各级人大的协同配合,办好省人大常委会网站和《人大论坛》杂志,切实提高宣传工作的实效,为人大工作提供更好的舆论支持。
  做好县乡换届选举有关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广泛宣传修改后的选举法,深刻领会选举法修改的主要精神,结合我省换届选举工作实际,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加强对县(市、区、特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确保换届选举任务的顺利完成。
  各位代表,我们的目标催人奋进,我们的任务艰巨繁重。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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