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2010年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要点
2010年工作总结
2010年,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在省十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遵循省委工作大局,围绕省人大常委会工作重点,努力做好立法和监督工作,大力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实效,加强自身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坚持把立法作为首要任务,积极开展各项立法方面工作
委员会在立法工作中坚持突出重点、加强调研、提高质量的原则,认真做好立法方面工作。
(一)认真做好立法工作。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制订《贵州省安顺屯堡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为主任会议确定的自主立法项目,是我委2010年的立法工作的重点。委员会高度重视该项立法工作,主动加强与法工委、安顺市人大、省文化厅等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学者考察福建、云南等省市的立法经验;多次深入安顺屯堡乡镇开展实地调研;针对条例名称、保护投入、保护与开发、遗产维护费等立法焦点热点问题,组织各类座谈会、论证会,广泛听取基层组织、干部群众和专家的意见。经过扎实努力工作,委员会反复推敲,数易其稿,形成条例讨论稿提交委员会专题会议讨论审议通过,按时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目前,该条例草案已进入省人大常委会二审程序。与此同时,我委还积极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做好《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草案)》的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
加大自主立法力度,是今年常委会立法工作的新开拓。通过起草《贵州省安顺屯堡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我委在自主立法工作上取得了新经验。一是扩大自主立法是人大履行法定职责,发挥立法主导作用,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体现。二是妥善协调处理部门利益,增强法规可操作性的有益尝试。三是加强调查研究是做好立法的基础。在条例草案起草过程中,我委组织有关起草人员三次深入到安顺屯堡所在的县区,广泛进行调查研究。组织召开了有职能部门、专家学者参加的各类座谈会、研讨会、论证会共12次,两次将条例草案发往全省各市、州、地和有关部门征求意见。从而保证了法规文本的质量。四是培养锻炼人大干部队伍,积累了自主立法经验。
(二)广泛开展立法调研。就制定《贵州省流动人口管理条例(草案)》、《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贵州省体育条例(草案)》、《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草案)》、《贵州省献血条例(草案)》所涉及到的具体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和赴省外考察,提前介入法规草案的起草修改工作,为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法规草案做好准备工作。
(三)切实抓好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我省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的意见》要求,我委制定了工作方案,并组织有关单位着重查找我省现行教科文卫方面法规中存在的“明显不适应、明显不一致、明显不协调、操作性不强”等突出问题。经委员会法规清理专题会议研究,形成了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地方性法规清理意见,并将该意见送交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进行汇总。
(四)注重做好新法规出台的宣传工作。《贵州省科技进步条例》于2009年11月25日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0年1月1日公布施行。为进一步扩大《贵州省科技进步条例》的宣传,确保该法规顺利实施,6月下旬,我委会同省科技厅赴安顺市对《贵州省科技进步条例》进行了宣讲。
(五)积极协助全国人大开展立法工作。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要求,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讨论,征求修改意见,并将征集到的修改意见及时汇总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二、坚持把监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认真开展各项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
委员会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的要求和规定,把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充分运用执法检查、视察、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多种监督形式,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一)法律监督
1、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根据《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方案》的安排,7月上旬,我委会同省劳动社会保障厅组成执法检查组赴毕节地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实地深入毕节地区及其纳雍县、毕节市的就业局、职业院校、企业、工业园区等单位和部门,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了解,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检查结束后,我委撰写了较为详尽的执法检查报告,并送交省人大内司委汇总。
2、开展档案法律法规执法检查。9月下旬、10月中旬,我委会同省档案局分赴贵阳市、黔西南州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贵州省档案条例》执法检查,促进了依法加强档案管理工作。
(二)工作监督
1、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情况的报告。为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关于全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情况的报告》的准备工作,4月上旬,我委听取了省教育厅关于全省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的工作汇报,并会同省教育厅组成调研组赴遵义市、黔南州的仁怀市、汇川区、荔波县、独山县等地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深入实地考察了6所职业高中、技术学校、培训中心。调研结束后,形成了书面报告,并以参阅件提交给省人大常委会,为常委会充分审议该报告提供了较为客观的依据。
2、参与对毕节市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贵州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贵州省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指导标准》的相关规定,6月下旬,我委会同省教育厅、省政协科教委、省直机关工委、团省委、省语委等单位组成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组,对毕节市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检查评估。通过此次检查评估,进一步促进我省语言文字工作开展,推进语言文字规范运用。
3、对高考评卷工作进行视察。高考评卷工作历来是社会和广大考生十分关注的热点,我委每年都对此项工作进行监督。7月下旬,我委组织省人大代表视察了我省2010年普通高考评卷工作。视察期间,代表们深入到评卷现场,详细了解评卷情况,并对改进高考评卷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此外,我委还组织部分委员对贵州省肿瘤医院基础设施建设、贵州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环境、贵阳市部分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课开设情况等方面工作进行了专题视察。
三、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认真督办代表建议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人大工作的基础。为更好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在立法和监督工作中,我委主动与各级人大代表联系,积极邀请他们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议案处理等工作,充分发挥了人大代表在教科文卫领域法制建设中的作用。
督促政府部门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意见、批评和建议,既是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法定的职责和义务,更是尊重代表权利的体现。我委把增强代表议案、意见、批评和建议办理实效作为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环节,认真负责地对待代表提出的每一件议案、意见、批评和建议。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将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罗利平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基层卫生人力资源的建议》作为2010年度省人大主任会议督办建议,交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顾久牵头督办,我委具体承办;将张爱华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建议》作为2010年度专门委员会代表跟踪督办建议,交由我委具体承办。为做好上述两件省人大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我委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成立了督办小组,发函至省卫生厅、省人事厅、省民政厅等具体承办单位,并提出商办意见和要求。委员会及时将督促办理情况和办理具体意见,分别与罗利平代表和张爱华代表进行了沟通,两代表均表示满意。
四、注重沟通,加强多向联系
主动加强与对口部门、市(州、地)、县人大、全国人大和各兄弟省(区、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以及省人大常委会咨询专家的联系与沟通,是我委工作有序推进、顺利开展的基础。
(一)加强与对口联系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在工作中,我委高度重视与各对口联系单位的沟通与合作。无论立法还是监督工作,我委都积极与对口联系部门加强合作,互通信息。在立法工作中提前介入,与法规草案起草部门共同开展立法调研。会同相关部门组成执法检查组,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10月下旬,我委组织召开了有十六个对口联系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征集2011年度工作议题计划和对我委工作的意见,达到了与政府部门联系与沟通的目的,有力地促进了我委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与地方人大的工作联系与交流。一年来,我委的工作得到了各市、州人大、地区人大工委和各县级人大的大力支持、帮助。根据我委安排的工作,各地上下联动,积极配合,拓宽了立法和监督的工作面,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我委还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听取地县人大同志的意见,并及时沟通和交流省人大与地县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工作情况与经验,共同推动和促进全省人大教科文卫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加强与全国人大和各兄弟省(区、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联系与交流。我委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察组,就有关地方立法工作,赴福建、云南、甘肃、新疆、宁夏、湖南等省(区、市)学习考察,并热情接待了江苏、吉林、青海、福建、河北、河南、新疆、陕西、云南等省(区、市)人大及教科文卫委来贵州学习考察的人员。9月上旬,应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邀请,委员会有关领导和办公室同志参加了在新疆召开的全国各省(区、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工作座谈会,了解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立法工作情况,并与全国各省(区、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同志进行了工作交流。11月中旬,委员会有关领导和办公室同志参加了在广西召开的西部十二省(区、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工作座谈会,相互交流了人大教科文卫工作的经验。
(四)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咨询专家的联系。为了发挥好教科文卫领域咨询专家的作用,我委积极为专家做好联系和服务保障工作。在制订《贵州省安顺屯堡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过程中,我委主动邀请专家参与法规草案的调研、论证和修改工作,保证了法规草案的整体质量。12月中旬,我委还专门邀请专家参与审议本委员会2010年度工作总结和2011年度工作要点,并认真听取和吸纳了专家们的意见和建议,从而为委员会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工作质量奠定了基础。
五、立足本职,努力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
加强委员会的自身建设,是委员会能否围绕中心工作,依法履职,完成年度立法、监督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今年以来,我委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着重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努力加强自身建设。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继续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十届七次、八次、九次、十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刻领会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所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实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开展“忠实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为民、三优一廉”活动和“创优争先”活动, 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加强业务知识学习。针对立法、监督工作中的难点和不足,先后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贵州省地方立法条例》、《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积极参加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法律知识讲座,进一步提高了委员会及办公室同志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加强人大教科文卫干部队伍培训。在省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6月上中旬,我委会同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北戴河举办了全省人大教科文卫立法监督培训班。全省9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地区人大工委、88个县级人大常委会的100余名学员参加了培训。培训紧紧围绕提高人大教科文卫立法和监督能力,系统学习了相关理论和业务知识,并相互交流各地开展立法和监督工作的经验。通过此次培训,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提高了我省人大教科文卫方面的干部素质,为更好的开展我省人大教科文卫立法、监督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加强组织制度建设。经过多年的实践,我委逐步建立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促进了委员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今年以来,我委继续把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在认真总结以往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已有的规定和办法,并及时研究制定新的工作制度和程序。严格按照工作职责,明确分工,坚持集体行使职权,有计划地安排落实各项工作,切实做到对重大问题及时研究、及时处理,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工作质量。
一年来,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积极进取,突出重点,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但是,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与我省教科文卫事业改革发展的需求仍有一定差距。如何在坚持好、完善好、发扬好教科文卫委员会已有经验和做法的同时,努力提高立法的质量,增强监督的实效,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加大与省人大代表和各级人大教科文卫部门的联系,探索新形势下人大教科文卫工作的特点和规律,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思考并加以改进。
2011年工作要点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和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开局之年,是实现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关键之年。新的形势,对人大教科文卫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新的一年里,教科文卫委员会将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关注民生、坚持以人为本贯穿于委员会的工作始终,找准切合我省教科文卫事业发展的关键点,找准人民群众利益攸关的聚焦点,努力提高立法和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前瞻性和实效性。主要工作是:
1、立法工作方面:将《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作为立法项目,做好前期准备工作,适时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将《贵州省职业教育条例》、《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贵州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贵州省体育条例》(修订)、《贵州省专利保护条例》(修订)、《贵州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修订)作为立法调研项目。
2、工作监督方面: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对全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3、工作调研: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人民群众关心的焦点,就教育、文化、卫生等相关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
4、召开全省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座谈会。
5、完成全国人大和省人大交办的各项工作。
6、其他。
2011年,是省十一届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任期的第四年,委员会及办公室的全体同志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牢固树立“不怕困难、艰苦奋斗、攻坚克难、永不退缩”精神,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努力开创全省人大教科文卫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