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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风采 | 肖本贵代表:关注“边缘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资助政策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5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根据国家、省学生资助政策及《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教〔2019〕199号)要求,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

“脱贫攻坚结束后,国家防返贫监测系统新增了‘边缘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贫困对象,但是国家、省原有学生资助政策未明确将此两类人员纳入非寄宿生资助对象范围,导致学校及基层在落实政策时无政策支撑依据,出现政策不统一,审计时出现漏资助现象。”省人大代表,黔西南州兴义一中总务处主任肖本贵告诉记者。



什么是“边缘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肖本贵解释,“边缘户”通常是指遭受自然灾害造成收入骤减、家庭突遭重大变故或家庭因学、因病刚性支出大造成家庭基本生活无保障的农户。或是家庭收入不稳定且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年脱贫标准的1.5倍以下、有致贫风险的低收入农户。

“但是由于他们享受不到低保对象能够享受的一系列优惠政策,没有补差,得不到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救助,缺乏相关就业指导,所以他们的实际生活比低保户还要困难。”肖本贵说。

“突发严重困难户”是指虽然人均纯收入超出当地监测范围,但受突发事件等各类因素影响导致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并存在返贫致贫风险,被纳入监测帮扶的农户;这类群体可以是脱贫户,也可以是一般农户。

对此,肖本贵希望国家及省级层面出台政策文件,明确是否将非寄宿的“边缘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学生纳入学生资助对象范围,以便更精准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同时结合基层实际,建议国家及省级层面出台政策文件,针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人群,无论是否住校均纳入资助对象范围给予教育资助保障。(文图:人大论坛全媒体记者 龙利硕  文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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