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87号建议的答复
罗春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南北盘江—红水河航道提升等级工程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南北盘江—红水河是国家规划的高等级航道,是贵州南下珠江的出省水运主通道,也是我国西南地区主要水运出海通道,更是贵州南下珠江联通珠三角及东盟、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通道,覆盖了贵州和广西及云南部分地区。南北盘江红水河通道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按照国家批准的《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和贵州省政府批复的《贵州省水运发展规划(2012—2030年)》,我省积极推动南北盘江—红水河通道建设,已建成南盘江(平班—两江口)、北盘江(董箐—两江口)以及红水河(两江口—漕渡河口)364公里四级航道,坝草、百层、岩架等16个码头29个500吨级公益性泊位。
红水河是西南水运出海中线通道,也是我省南下珠江连通粤港澳的出省水运大通道。省政府印发实施的《贵州省水运体系发展行动方案》,将“积极协调推动南北盘江—红水河航运复航工作”作为重点工作纳入方案。2024年4月就共同推动黔西南州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我厅与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在贵阳举行座谈会,会议明确省港航集团具体负责实质推进南北盘江—红水河航道提等升级项目前期工作。下一步,我厅将指导省港航集团加快推进南北盘江—红水河航道提等升级工程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储备,力争纳入交通运输部“十五五”水运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