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省水利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27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詹以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恳请帮助解决赫章县野马川水库工程资金缺口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野马川水库工程资金事宜

(一)资金来源构成情况

省水利厅一直积极推动野马川水库开工建设,2024年5月,省水利厅印发《赫章县野马川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黔水许可函〔2024〕121号)批复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工程批复总投资为102977.89万元。依据《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水利厅关于赫章县野马川水库工程项目资金来源的审查意见》,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按照《贵州省骨干水源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办法》(黔水财〔2022〕18号)规定,省级按项目总投资的20%补助2.06亿元;获得增发国债资金3.35亿元,占总投资32.5%;县级出资及引入社会资本(贵州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剩余投资4.89亿元,占总投资47.5%,由项目法人负责对接落实,确保不新增地方政府隐形债务。

(二)野马川水库资金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赫章县野马川水库已完成投资4.8亿元,已累计落实资金8.4亿元。其中:2024年下达增发国债资金3.35亿元并已全部到位;2025年下达省级补助资金0.85亿元已拨付0.2亿元,未拨付的0.65亿元项目法人可按建设进度申报使用;邮储银行毕节市分行已授信贷款3亿元,项目法人按实际付款金额可进行提款使用;县级出资0.038亿元。

目前资金缺口1.85亿元,结合项目建设进度,除省级补助资金由省财政厅纳入财政预算安排解决外,剩余资金我厅正在积极指导地方及项目法人按照市场化融资解决,贵州水投水库管理赫章有限公司(项目法人)已同建设银行毕节市分行开展融资贷款洽谈工作,建设银行毕节市分行正在进行经济收入测算,待完成后报建设银行贵州省分行审批通过后即可授信贷款。

二、关于“请省政府从省级配套资金中帮助解决赫章县野马川水库建设项目的6.9477亿元的缺口资金”建议事宜

目前,按照《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水利厅关于赫章县野马川水库工程项目资金来源的审查意见》,除2024年已获得的增发国债资金3.35亿元外,省级补助资金已明确按照“黔水财〔2022〕18号”规定落实,剩余资金明确由县级出资及引入社会资本方(贵州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解决,该项目资金闭环,不存在资金缺口。

为切实做好项目建设资金保障,我厅将继续会同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并结合中央资金下达情况及项目建设进度落实项目资金,一是省级补助资金方面,分年度将剩余未落实的省级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确保省级补助资金按“黔水财〔2022〕18号”文件要求足额及时到位;二是市县资金方面,积极鼓励、指导项目法人充分运用市场化融资手段,加大力度洽谈相关银行通过授信贷款进行解决,确保地方资金能够按照建设时序及时到位,推动工程顺利有序建设。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信息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