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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大数据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号建议办理落实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24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省政府办公厅:

王优代表提出的《关于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建议》收悉。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贵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牵引,充分发挥公共数据资源的乘数效应,推动算力、数据、应用与产业协同联动,在前期开展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贵州持续发力、改革创新,成功获批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等多项国家级试点,数字经济增速连续多年领跑全国,大数据地方性法规数量居全国首位,省域开放数林指数连续四年位列全国前三,智算产业与数据产业发展迅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收入增速及算力规模均位居全国前列,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关于扩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方面

(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通过“领导小组+工作机制+部门职责”的模式,联合打造全方位的工作协调体系,全面推动全省公共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工作。一是组建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负责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数据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级数据主管部门,统筹推进全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每年以省大数据领导小组名义组织召开全省数据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数据工作。二是建立“数据使用部门提需求、数据提供部门做响应、数据管理部门保流转”的数据调度机制,明确各级政府部门设置“数据专员”,专门负责本领域的数据目录编制、更新、归集、共享、开放、授权运营等事项。三是颁布实施全国首部数据流通交易地方性法规《贵州省数据流通交易促进条例》,明确规定由数据主管部门组织国家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规范编制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并纳入全省一体化公共数据资源目录体系。目前,已连续多年举办数据专员培训,提升数据专员数据管理能力,为全省公共数据资源的有效管理和开发利用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推动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编制。从标准规范、平台建设、目录梳理等方面,系统组织全省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工作。一是制定《贵州省省级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工作规范》等规范,完善目录编制规范,指导全省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编制。按照省级主导、省市共建原则,采用加密算法、区块链、数据沙箱、多方安全计算等技术手段,搭建贵州省公共数据服务平台,作为全省统一的公共数据管理和开发利用总枢纽和服务总门户,畅通市场与政府之间的公共数据供需渠道,构建涵盖目录编目、登记服务、使用申请、加工处理、安全审查等全链条服务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服务体系。二是按照部门“三定”职责,以“业务-系统-目录”为主线,推动各部门全面梳理业务事项、拆解目录并关联数据,构建公共数据目录“一本账”。开展全省全量数据资源摸底,在政务数据共享和开放的基础上,梳理可授权运营公共数据目录,并归集至贵州省公共数据服务平台。三是以需求为导向,征集公共数据开发利用需求,编制责任清单,分类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公共数据开放、授权运营属性的目录编制与归集工作。以人口、法人、基层治理、防贫预警等基础库、主题库数据为基础,盘活存量数据,分批次归集、登记,打造一批高质量公共数据集,面向市场提供服务。

(三)健全公共数据开放政策体系。从基础制度、平台服务等方面,全面完善我省公共数据开放政策体系。一是建立公共数据开放基础制度,颁布实施《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印发《贵州省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贵州省关于构建一体化公共数据资源体系工作方案》,明确数据开放属性、目录管理及使用流程等事项,细化开放数据的权责与范围,规定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政府数据按照无条件开放、有条件开放和不予开放三类进行分类管理。二是集约化搭建贵州省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作为全省统一的政府数据开放门户,联合接入9个市(州)及贵安新区数据开放专区,提供开放数据需求征集、咨询服务等功能,围绕教育、医疗、就业、文旅、金融等重点领域,有序开放高质量数据集,为政府部门面向社会开放数据提供互联网通道及互动、更新维护等服务。以开放数据场景应用为导向,每年定期向社会征集数据需求,依据部门权责分批次推动数据开放与授权运营。目前,围绕交通运输、社保就业、气象服务等21个主题领域,累计向社会开放数据集约2万个、提供下载服务超500万批次。根据《2024年中国地方公共数据开放利用报告》,贵州在全国24个参评省域中综合排名第三,数据层评估排名从2021年的第十位跃升至第四位。

二、关于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方面

(一)建立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制度。从制度体系建设和登记服务功能完善等方面,逐步健全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制度。一是按照国家《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制定贵州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全省公共数据资源、数据产品和服务登记活动以及监督管理事项,指导全省开展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工作,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合规高效开发利用。二是依托贵州省公共数据服务平台,新增数据资源登记服务功能,支撑全省统一开展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实现与国家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级联互通,定期推送贵州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情况。三是聚焦民政、住建、医保等重点领域以及高频使用的基础库、主题库数据,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将可授权运营的公共数据资源及其开发的数据产品进行登记,面向社会开放登记渠道,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目前,推动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登记公共数据资源104个。

(二)开展数据分类分级管理。从制度建设、数据治理等方面着手推进,加强数据分类分级管理。一是构建完善制度体系,制定《贵州省公共数据资源分级分类指南(试行)》《公共数据应用 第1部分:数据归集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明确数据分类分级的原则、方法和流程,指导全省依据数据敏感程度、使用场景及影响范围开展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将数据划分为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三大类,并进一步细化公共数据属性为共享、开放、授权运营三类。二是深化数据治理,以《贵州省数据质量评估体系》为依据,建立健全数据质量问题整改机制,定期向各级各部门发送问题清单并推动整改落实,累计完成数据整改超1900条。三是借助技术完善数据分类分级功能,采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搭建授权运营空间,优化提升全省统一数据共享、开放平台功能,为使用部门提供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数据加工处理、数据纠错校验、数据异议处理等多元化服务,强化数据源头治理与全生命周期数据质量监督检查,实现数据质量智能化反馈、数据异议高效及时处置,提升数据归集、共享、开放和授权运营支撑服务能力,确保数据开发利用全流程可管可控可追溯,为推动数字政府建设与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三)规范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从健全授权运营机制、规范授权运营程序、强化管理规范等方面,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规范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一是建立授权运营机制,印发《贵州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指导全省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及相关管理活动,从政府侧与企业侧两端明确授权运营披露要求,强化社会监督功能,政府侧规定定期公开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情况,包括授权对象、内容、范围和时限等信息,企业侧要求公开数据产品和服务清单,定期向社会披露公共数据资源使用情况,确保授权运营过程透明、可追溯。二是规范授权运营程序,按照国家《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等文件要求,省、市(州)协同联动,编制《贵州省省级公共数据整体授权运营实施方案(试行)》《贵阳贵安公共数据整体授权运营实施方案(试行)》,由省级数据主管部门统筹指导,通过整体授权运营模式,将公共数据归集授权至数据主管部门,由其指导实施机构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采取招标、谈判等公平竞争方式认定授权运营机构。目前,我们正按程序有序向社会遴选符合条件的授权运营机构。三是制定授权运营系列管理规范,坚持边探索边完善的实践路径,研究制定涵盖授权运营价格机制、授权运营机构管理、开发利用机构管理等制度规范。发挥场景牵引作用,以保本微利、政府指导定价为原则,管住“一级市场”、放开“二级市场”,为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定价提供科学依据,明确用于公共治理、公益事业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可有条件无偿使用;用于产业发展、行业发展的经营性数据,“一级市场”按政府指导定价,“二级市场”面向全国公平开放,让经营主体充分参与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活动,带动企业数据、社会数据融合开发应用。目前,围绕医保、住建、民政等重点领域,遵重市场发展规律,在确保安全可控的前提下,依法依规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新模式,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参与授权运营实践,成功打造数据产品14个,培育开发利用机构41家,有效赋能金融服务、保险服务、人才招聘等领域应用,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我局将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决策部署,结合代表您的建议,坚持“一体两翼三大转型”总体思路,以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为抓手,加快推进全省数字化改革进程,深化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深度挖掘各领域公共数据场景应用需求,打造高质量数据集以发展数据产业,按照分批次、规范化的原则稳步推进授权运营工作,提升企业公共数据开发利用能力,持续为我省数据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和创新活力,助力构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2025年6月25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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