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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6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04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岳太绘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建议》收悉。 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人才留存环境”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注重优化人才培养环境,推进人才发展。

(一)引进培育中医药人才。一是依托人博会招揽人才。在贵州人才博览会设置卫生健康领域引才专区,引进包括中医药在内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今年4 月26日至27日,成功举办

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中医药领域企事业单位参与人博会系列引才活动,发布58 家用人单位引才需求岗位168个、需求人数464人。二是用好重点产业人才“蓄水池”政策引才。充分发挥事业编制岗位招才、引才和留才的“蓄水池”作用,引进产业发展重点人才,带事业编制身份进入我省中医药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成果转化,解决“卡脖子”关键技术难题,实现企业效益高质量增长。三是实施“银龄计划”引进留用人才。2023 年9 月,省委人才办、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贵州省“银龄计划”实施方案》(黔人社通〔2023〕46 号),每年广泛征集全省各级各 领域企事业单位引进银龄人才需求,制作发布《银龄人才需求目录》,支持各用人单位引进留用一批老教授、老专家、老科技工作者,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截至2024年底,帮助支持中医药领域58 家企事业单位引进留用高层次银龄人才210人。本年度共发布中医药领域48 家企事业单位引进银龄人才需求岗位119个、需求人数149人。

(二)优化提升人才服务水平。用好优质人才服务平台。2024 年全省“96567 人才服务热线”24 小时不间断接听来电9200  余通,受理与高层次人才相关来电8800 余通,均全部办结,人才服务热线已成为人才咨询政策、反映诉求、解决问题的有效“窗口”。持续实施“优才卡”“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制度,截至今年4月份,累计发放“优才卡”320 余张,“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持卡11400余人,同步做好持卡人才住房、医疗、子女入学等配套服务

保障工作,不断强化人才获得感与体验感,持续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持续开展春节慰问、专家人才代表休假疗养等活动,努力营造近悦远来良好氛围。

二、关于“设立中医药科研专项基金”的建议

一是紧扣我省产学研用融合发展需要,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省级对获批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一次性给予设站单位50 万元 建站补助,对在站的全职博士后每人每年给予10 万元资助经费、在职博士后每人每年给予5 万元资助经费,连续资助两年,着力加强优秀青年高层次人才培养。截至目前,全省共建有中医药相关领域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工作站5个。二是通过实施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支持高校医院引进中医药领域科技人才12名。支持建设中药民族药贵州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工作站,柔性引进澳门科技大学药学院院长朱依谆联合开展中医药科技创新。三是通过实施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遴选培养计划、科技创新团队培养计划等人才计划,遴选培养中医药领域高层次人才11人,建设中医药领域科技创新人才团队22个,培育中医药领域 省级优秀青年科技人才24名。四是获批组建中药功效成分发掘与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集聚和培养高层次人才。

三、关于“建立健全人才晋升机制”的建议

一是做好职称评价激励。根据国家相关指导意见精神,修订

印发《贵州省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厅通〔2023〕55 号),单列中医学、中药学专业评价标准。将评价标准设置菜单式选项,以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包含科研课题、比赛竞赛获奖、卫生健康行业(地方)标准、规程、规范等,鼓励卫生专技人员立足岗位,干事创业。二是健全人才晋升机制。对符合《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遴选培养实施办法(试行)》明确的“百”层次、“千”层次中医药类培养对象,在晋升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不占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 职数。

四、关于“设立中医药高层次人才专项补贴”的建议

2023 年初,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整合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的指导意见》(黔党办发〔2023〕1 号),明确了创业人才项目、企业科技创新人才项目、 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创新人才项目、高技能人才项目、柔性人才项目等5 个实施方案,面向相应人才提供资金、住房、医疗、入编等方面的政策优惠。符合条件的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可按照文件要求对应享受政策、资金等支持。

五、关于“完善绩效工资制度”的建议

2022年6 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下发的《贵州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提出,要充分体现岗位差异、兼顾不同科室之间的平衡,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

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倾斜,向使用中医药技术方法的科室和个人倾斜。2023年9 月,省中医药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强调要落实“两个允许”,完善中医医院薪酬水平核定机制,科学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和总量。建立体现中医药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方式。探索建立科技创新成果与科研收益相衔接的常态化机制,构建创新价值优先、 注重实际贡献和能力、动态评价为导向的多元评价体系。支持中医药机构科研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离岗创业。鼓励开展中医药基础研究,在人才引进、学科建设、科研立项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在薪酬分配、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倾斜和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聚焦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加强中医药领域创新型人才引育留用工作,为推动我省中医 药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智力支撑。一是谋划开展好赴省外高校引才专项活动,支持中医药领域企事业单位引进发展急需紧 缺的各类人才。二是抓好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人才落地跟踪服务工作,督促指导用人单位落实好相关人才政策,确保人才 尽快落地。三是提高科研项目资助额度。加大对中医药领域的科研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中药民族药新药研发、经典名方挖掘及 关键技术攻关等。支持相关高校医院和医药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多渠道筹措科研经费,促进中医药产业发展。在基 础研究计划领域,加大青年引导计划支持比例,鼓励中医药领域

青年科技人才积极参与中医药科学研究,持续对中医药领域青年人才进行培养。四是加强与各部门协调联动,认真用好各项人才制度成果、政策福利、平台载体,持续做好人才服务保障,激励中医药领域人才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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