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90号建议的答复
罗黔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府主导,破解托育机构开办的困境”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聚焦群众迫切的托育服务需求,高度重视、高位推动托育工作,不断优政策、补短板、强服务、提质量,多措并举推动普惠托育服务建设。一是加强政府主导。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每千人口托位数列为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指标和市县推动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卫生健康发展水平指标,按年度下达指标任务,全面统筹,系统推进。二是加强政策保障。先后印发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贵州省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1—2030年)》《贵州省促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明确要求积极发展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积极构筑“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家庭为主、托育为辅,医育结合、科学规范”的服务供给体系,努力实现政府出政策、机构降价格、群众得实惠的目标。全省各市(州)结合实际制定“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保障要素等,全力推进。综合运用规划、土地、住房、财政、投资、融资、人才等支持政策,引导各类主体提供普惠性服务,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三是加强纾困扶持。制定贵州省贯彻落实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的任务清单,针对托育机构出台了房租减免措施、税费减免措施、社会保险支持措施、金融支持措施等优惠政策。2022年开始,每年投入财政资金 5000 万元,通过奖补的方式,强化示范引领,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支持我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
二、关于“完善政策,尽快明确我省普惠性托育机构普惠价格和认定程序”的建议
202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支持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收费具体政策。2025年4月,省发改委联合省卫生健康委赴毕节市、六盘水市等地开展普惠托育服务收费等有关情况专题调研,全面了解现状及存在问题,为制订完善我省普惠性托育机构收费管理机制做准备工作。2025年,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教育厅,并商省发改委同意,拟制了《关于开展全省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我省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标准和程序,着力增加我省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并要求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收费管理方式要按照国家及省级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减轻群众送托负担,拟走完规范性文件程序后印发实施。
三、关于“部门联动,强化托育服务协调配合”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不断完善托育服务部门协作与监管体系,成立贵州省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高位推动,协同推进我省托育服务发展,加强托育服务行业监督管理。一是加强部门协作。相继联合省编办、教育厅、市场监管等部门印发了《贵州省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实施细则(试行)》《贵州省托育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形成工作合力;并从机构设置、场地设施、登记备案、保育照护等多个方面做出了严格的制度规定,初步建立了托育服务标准规范。二是加强监督管理。每年联合卫生监督、应急、消防等部门开展两次托育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抓好机构常态化监管。市场监管部门督促指导托育机构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强化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切实保障托育机构餐饮食品安全。依举报投诉等线索来源,及时严肃查处托育机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省民政厅规范托育机构设立登记,推动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促进托育领域在内的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四、关于“科学规范,做好行业指导和监管”的建议。
我省注重加强托育服务行业指导和监管作用,积极推动托育机构备案。一是明确托育机构消防安全要求。2022年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了《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试行)》(国卫办人口函〔2022〕21号),对托育机构的消防安全条件、消防安全管理、应急处置管理等方面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2022年4月,省卫生健康委联合总队下发了《关于做好托育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强调部署,定期组织全省托育机构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专题培训,宣贯讲解《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指导帮助托育机构规范执行各项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强化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是加强行业指导。在托育服务机构建设工程设计中,积极指导建设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做好消防设计文件编制。对依法需要进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项目,积极提供相关政策、标准、技术、流程等方面的监管和指导,推动项目顺利通过消防验收。对安全隐患排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主动靠前指导和帮助建设单位加强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筑牢托育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屏障,助力托育事业安全健康发展。
五、关于“强化培训,提升专业人才技能水平”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积极强化托育服务人才队伍支撑。一是强化技能培训。2022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了《贵州省促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明确将养老托育从业人员列入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作为急需紧缺人员纳入培训规划。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加强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和创业培训。2024年,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人社厅印发《贵州省托育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充分发挥职业技能培训促进人力资源开发作用,加快培养我省托育保育人员职业综合素质能力,推动托育服务整体水平明显提升。二是强化人才支持。组建贵州省3岁以下婴幼儿专家库并印发《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家库建设及其管理办法(试行)》,截止目前,已确定103名首批婴幼儿照护专家名单,为托育服务发展提供专业支撑。三是强化院校培养。推动高校开设托育服务专业,截至目前,全省有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遵义职业技术学院等 19 所高职院校和贵阳康养职业大学等 1 所职业本科院校开设“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幼儿保育、母婴照护、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等相关专业,专业布点数从 2022年的18个增加到了26个,当前我省在校生人数共8088人,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毕业生人数1754人,为我省托育服务行业培养了大批专业人才。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加强部门协作、加大政策保障,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不断促进托育服务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