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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3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04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顾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护理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护理人才队伍建设宏观调控”的建议

(一)持续加强护理队伍建设优化护理服务。202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优化护理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精神,我委围绕《指导意见》明确的各项任务,积极做好机构编制服务保障,指导各地贯彻落实省有关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的政策文件,着力保障卫生领域发展需求。结合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我委积极与省有关部门沟通对接,先后2次征求意见建议,2024年10月,印发了《省卫生健康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优化护理服务指导意见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积极与省委编办沟通对接保障护士编制待遇等政策支持。先后两次发函调度《指导意见》落实情况。我委历来高度重视护理人才队伍继续教育,将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作为全省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24年,全省线上线下开展护理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850余项,参加学习合计29万余人次。

(二)持续推动妇幼保健机构护理队伍建设。医疗护理人才队伍是保障妇幼健康服务体系的重要保障,我们全面贯彻落实《“十四五”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要求,不断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优化护理服务供给,在妇幼保健机构评审标准中明确提出床护比、护患比指标要求,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加强护理人才队伍建设,保障护理人力资源配置。

(三)坚持分层推进构建多维度护理人才培养体系。一是深化省级护理培训。依托“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甲秀论坛国际会议等平台,通过专题讲座、学术研讨等形式,全面提升护理专业人员综合素质;举办“贵州省中医护理质控中心年会”等管理培训活动,强化护理管理人员科学管理能力。二是夯实新入职护士培训基础。目前,绝大多数医院(97.8%)已开展新进护理人员培训,主要通过入院培训、轮岗培训等形式,重点强化新入职护士的临床评判性思维和专业技能,帮助他们快速适应临床工作。三是加大紧缺专业护士培训力度。以培养紧缺专业护士作为重点,持续选送优秀护理人才学习深造,或开展针对性专业培训,进一步扩大我省高素质护理人才队伍,满足临床对紧缺专业护理人才的需求。四是提升基层护理服务水平。通过建立医联体、对口支援、远程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基层护士及护理管理人员的培养培训力度。目前,大多数医疗机构(81.32%)对基层护士开展专业能力提升培训,超过一半的医院(63.74%)对护理管理人员开展管理能力提升培训,基层护理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二、关于“建立完善督导考核机制”的建议

我省以绩效考核与权益保障为抓手,多维度推进护理人员考核机制建设。一是建立科学的护士绩效考核指标体系。94.51%的医院以岗位职责、服务质量等为核心指标,建立动态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与岗位聘用、职称晋升、薪酬待遇直接挂钩,重点向临床一线和基层护士倾斜。二是稳步落实编制内外护士同工同酬待遇。各级医疗机构积极作为,在护士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统一规划考量,全力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部分医疗机构实施备案制管理,有效解决编内编外人员社会保障待遇差异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三是大力增加护士学习机会。目前,81.32%的医院出台支持政策,鼓励护士参与外出学习、进修。四是持续优化培训制度与体系。通过患者满意度、护理差错率等多维度指标,建立培训效果动态评估机制,持续改进培训方案,确保人才培养实效。

三、关于“细化护理人才评价的措施”的建议

(一)完善科学、公平、多维度的卫生人才职称评审改革措施。卫生系列职称评审改革的核心目标之一,就是破除“四唯”倾向,建立更加科学、公平、多维度的评价体系。针对提案中提到的“护理人才成长差异化”问题,在2023年修订《贵州省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时,着重强化了分类评价和分级管理机制。对专业类别进行分级细化,将原“医、药、护、技”通用标准调整为临床、药学、护理、医辅、中医、公卫等6个独立专业类别,并进一步区分省级、市(州)级、县级、乡镇级四级评价标准。充分考虑不同层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和人才能力差异,避免“一刀切”式评价。同时,在评审环节充分发挥专家的专业优势,赋予专业评委会专家评议权限。专家可根据申报人提交的病案病例、技术成果、专科贡献等业绩材料,结合学科特点和个人实际业绩进行综合评判,在评议中予以差异化考量,确保评审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此外,为进一步提升评审科学性,我委正着力推进职称评审对病案数据的分析和使用。在省级高评委开展评审时,借助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人才评价数据平台,开展量化从事临床护理人员的服务量、技术难度等工作业绩的试点工作,为专家评审提供评议参考。

(二)以专业化、差异化为导向推进人才评价体系革新。一是强化专科护士培养,各三级医疗机构紧密结合临床实际需求,制定了专科护士培养计划,积极选派优秀护士学习专科护士课程。省内不断加强各专科护士培训基地建设,培养了大量专科护士人才,并推动他们深入基层一线服务。此外,我们还积极引进省外优秀的专科护士资源,通过多管齐下,有效扩充了护士队伍数量,提升了整体专业水平。二是人员招聘与引进,依据贵州省人才招聘办法,各级医疗机构会依据自身床位规模和临床工作量,科学预测护士需求,并提前制定详细的护士招聘计划。同时,充分利用人才引进政策,拓宽紧缺护理人才岗位,积极吸引外地优秀护理人才到省内工作,充实我省护理人才队伍。三是拟定省级护理杰出人才评定办法,严格遵循贵州省杰出人才评定的相关标准,联合相关部门积极筹划建立省级护理领域杰出人才评定方案。该方案初步涵盖临床护理技术、科研创新能力、教学成就以及社会服务贡献等多个关键评估维度。目前,已有 24.18% 的医院先行制定了院级护理杰出人才评价办法,为后续省级评定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护理人才队伍建设。一是结合贯彻落实事业单位改革部署加强调查研究,探索建立公立医院编制动态调整机制,继续指导做好医疗卫生机构队伍建设机构编制保障工作,助力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以维护和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权益为目标,围绕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要求,进一步推动妇幼保健机构补齐人才短板、优化队伍结构、提升护理服务能力。三是持续优化评委会专家队伍结构,优先遴选具有多专科背景、熟悉基层医疗实践的护理专家,强化评审中对专科差异性的研判能力,确保“专业人评专业事”。四是定期组织专家培训和研讨活动,不断提升专家的评审水平和专业素养。五是密切关注各方对职称评审条件的反馈,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通过医院、行业协会等渠道收集护理人才对评审标准的建议与诉求,适时对评价标准进行复审修订,不断完善评审制度。六是落实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及“七个专项行动”“三年提升质量内涵行动”等工作部署,进一步建设护理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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