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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9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04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王应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制定出台〈贵州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加快制定出台《贵州省艾滋病防治条例》,明确可告知病人配偶或性伴侣,明确扩大检测人群,明确转介机制,明确对病人外出约束机制,强化多部门协作,强化健康宣教,切实指导好我省基层艾滋病防治工作,切实做到有法可依,形成多部门联动合力,尽早发现潜在的感染者或病人,规范开展病例治疗随访管理和转介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建议。从2018年开始,我委将《贵州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的制定提上议事日程,组建了专业团队负责条例起草工作,并制定了工作方案。经过调研、访谈、组会讨论、意见征求等环节形成条例初稿,对您提及的病例配偶或性伴告知、病例约束及转介、强化多部门协作等都做了规定。经积极申报,省人民政府在《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 2020 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中将《贵州省艾滋病防治条例》列为预备立法项目。根据要求,我委先后起草了立法前评估报告、立法调研报告、编制说明、草案注释、预备立法项目工作推进情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报省司法厅。

2022年7月,我委向司法厅提交了《关于建议将〈贵州省艾滋病防治条例〉作为2023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报告》。因工作安排,条例暂未被列为正式立法项目。目前,省疾控局根据我省防治现状,对拟申请立法的条例进一步作了完善。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我省立法工作安排,及时向省司法厅提出《贵州省艾滋病防治条例(暂定名)》立法申请,进一步推动我省艾滋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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