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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0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06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柳光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空岗申报比例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职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职称申报方面

2017年以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关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的规定,我省用人单位在职称申报时,可推荐申报人数不得超过单位现有空岗人数。空岗申报较好地解决评价与聘用衔接问题,但也存在优秀专技人才受制于岗位数限制无法参评的问题。

2024年12月,我厅围绕全省26个职称系列“评聘结合”和“评聘分开”问题开展了专项研究,综合各部门的意见,兼顾不同行业实际,会同相关厅局印发《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评聘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明确自2025年起,统计、审计、经济和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试点评聘分开;农业、教育、卫生、工程等22个职称系列总体继续实行评聘结合,可选择1-2个用人单位试行评聘分开。对没有试行评聘分开的职称系列和单位,通过将空岗推荐比提高到1∶3,距退休年龄三年之内人员不占推荐额度,县(市、区)可在县域范围内统筹调剂使用空岗等措施进一步优化实施方式。

二、职称聘用方面

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聘用管理制度以来,我省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3〕73号)、《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编委办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人发〔2007〕9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督促指导事业单位按照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人员,不断建立完善竞聘上岗机制,落实能上能下,按岗聘用有关要求,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明确全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要在核准的岗位设置总量、类别、等级及其数量内,根据岗位任职条件与要求,实行竞聘上岗。鼓励支持各地各单位(部门)积极探索开展“能上能下”的有效措施和做法。积极指导各市(州)人社部门做好岗位竞聘和“能上能下”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督促指导各市(州)人社部门、各评审委员会通过申报指南视频讲解、申报评审政策宣传、应知应会知识测试等加强全省职称评聘政策的宣传解读。

二是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积极推进职称评聘试点工作。加强对试点单位的指导,督促试点单位严格职称申报推荐审核把关,及时按规定开展聘期考核,落实竞聘上岗制度,实现人岗相适,岗位“能上能下”。

三是继续引导和支持行业主管部门,针对行业特点及专技人才成长成才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进一步制定完善“能上能下”制度机制,努力盘活用活专业技术人力资源,助力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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