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09号建议的答复
邱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调剂教师编制支持观山湖区教育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国家和省关于教师编制政策
(一)国家层面。2014年,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印发《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规定了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牢牢把握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坚持民办公办并举,加大公共财政投入,着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鼓励社会力量办园,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更多举办普惠性幼儿园”“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规定,可将公办园中保育员、安保、厨师等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2019年,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指导意见》,针对性解决中小学教职工人员编制配备不平衡的问题,明确要求“根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城乡区域人口流动、各学段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及时调整编制配置,加强教师交流轮岗,推动人员编制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及学段之间动态调整,合理配置,提高使用效益”“对社会实践等课程以及教学辅助服务,专业师资不足且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利用高校、培训机构等社会资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充”“深化后勤服务改革,各级中小学校现有安保、保洁、食堂等事项,能够市场化和社会化的,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逐步压缩使用编制的非教学人员比例”。202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对加大跨地区跨层次编制调配力度、建立中小学编制动态调整机制等提出要求,同时明确教育部要研究提出符合行业特点的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并加强对本行业事业单位改革的政策指导。
(二)省级层面。为保障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配备,2020年,根据中央编办部署,省委编办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等,省、市、县三级机构编制部门通过盘活存量、挖潜创新、周转空编“使用权”等方式,多措并举保障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需求。2021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师资队伍建设保障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依法依规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编制不足地区以‘同工同酬’为原则,采取多种方式解决师资不足问题”。《贵州省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1—2030年)》明确:“到2027年,多渠道配齐配足全省公办幼儿园教师。”
二、省市两级对观山湖区编制支持情况
贵阳市作为省会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较快,在产业和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上拥有更多资源,每年吸引省内其他市(州)以及省外其他县(市)大量随迁人口涌入,近几年公办学校在校生占各类学校的比重持续增大,特别是观山湖区承接了大量随迁子女的教育任务。因此,省市两级在编制紧缩情况下,仅2021年、2023年两年时间,省级分配贵阳市事业单位空编“使用权”2825个(其中分配观山湖区1638个用于教师编制);贵阳市统筹市级编制使用权1302个(其中分配观山湖区885个用于教师编制),用于缓解观山湖区教师编制不足问题。
三、下步打算
下一步,省级层面教育、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加大协调配合力度,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化解部分地方教师队伍短缺的问题和困难,在编制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根据区域间教育发展的实际需求,对全省中小学编制资源进行优化,动态调剂,加大省级统筹,破解“有编不用”的问题,对于如观山湖区等接收外来随迁子女入学较多的县区加大教师编制保障支持力度,帮助缓解教师保障困难。同时,加大指导各地加强对临聘教师管理,鼓励县(区)对现有临聘教师采取“一进一出”管理模式,即:每增加一名编制内教师,减少一名临聘教师,既保障教育教学正常进行,又提高教师编制保障力度,增强教师队伍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