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1号建议的答复
邹小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恢复小学生春季3月1日、秋季9月1日开学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中小学校历设置的主要依据是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2020年修订)》有关教学时间及假期安排的规定。我厅在制定贵州省大中小学2025-2026学年度校历过程中,广泛听取了学校校长、教师、学生及其家长,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确保中小学教学时间既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又尽可能体现传统习惯、气候特点以及适应学生学习需要等。关于秋季开学时间,我厅采纳您的建议,相对固定在9月1日左右,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传统认知习惯。关于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则根据春节时间灵活确定。如果春节时间在1月中下旬,开学时间则相应提前,这主要是为了避免家长返岗上班后出现孩子长时间在家无人看管的情况,存在很大的安全风险;如果春节时间在2月中旬,开学时间则安排在3月1日左右,顺应人民群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