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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关于废止〈沿河土家族自治县非公有制经济 发展保护条例〉的决定》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22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尊敬的常委会组成人员: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已于2025年1月13日经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沿河土家族自治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护条例〉的决定》已于2025年3月31日经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拟将两件法规提请5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审议,现将说明及文本呈送给您征求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5月16日前以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我委办公室。

附  件:

附件1:关于《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的说明及文本.doc

附件2:沿河废止非公决定说明及文本.docx

联系地址:贵州省人大民宗委办公室   

联 系 人:张永志  0851-86890131(传真) 18286013787

电子邮箱:460401537@qq.com

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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