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车辆的管理。
二、负责省人代会、常委会会议及机关重大活动的车辆组织调配工作。
三、利用机关授权经营管理的资产,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向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社会提供有偿服务,提高资产效用。
四、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搞好安全生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
五、负责机关印刷所的管理工作。
六、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 任:肖志明 联系电话:8689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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