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立法护航全国首条“芯片空路”
苏州制造业基础雄厚、门类齐全、科创能力强,发展低空经济既有良好基础,又有广阔空间。与此同时,随着低空经济发展不断升温,涉及低空空域开放、基础设施建设、应用场景商业化等一些深层次问题和现实困难也逐步显现,推动低空经济地方立法将为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高位高效推动立法切实解决发展难点
2024年,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按照市委部署要求,将这部时间紧、要求高、意义重大的新兴领域立法,作为常委会重点工作全力抓好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会同财经工委、法制工委形成调研组,召集主管部门开展深入研究论证。《苏州市低空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被列为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首个正式项目。2025年1月下旬至2月中上旬,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国芳带队赴太仓市、吴江区、工业园区等地调研,听取相关部门、基层一线意见建议,特别是深入了解和掌握市场主体呼声需求。邀请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相关工委委员共同参与立法调研,并由财经工委牵头召开了低空经济产业发展专题研讨会,确保立法真正建立在解民情民意、找准问题症结的基础上。与无锡市开展协同立法工作,相互借鉴有益经验,协力推动两市低空经济一体化发展。2025年10月,苏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亚平、副主任吴晓东、秘书长陈正峰围绕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和开放型经济发展、科技金融发展等内容,专题调研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要求以条例实施为契机,持续强化政策协同、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场景开放、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聚焦平台构建与人才引育,全力赋能低空经济在高端领域的规模化应用、融通上下游产业链,推动低空经济从“试点探索”迈向“示范引领”,全力打造低空制造、运营、服务全产业链生态,加快构建全链条、全方位的制度体系和服务生态,吸引更多优秀企业和人才汇聚苏州,将苏州打造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低空经济发展高地,共同推动低空经济飞得更高、更稳、更远。
聚力服务确保立法有效管用
《苏州市低空经济促进条例》于2025年6月25日由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于2025年7月30日由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条例于今年10月1日正式生效,标志着苏州低空经济发展驶入有法可依、规范提速的“快车道”。条例共五十六条,设总则、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飞行服务、应用推广、促进措施、安全保障、附则八章。条例对市、县两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作了明确规定:按照市域统筹、县区协同、集约高效、共建共享原则,推进低空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运营;制定政策措施培育市场需求,推动低空飞行在公共管理和服务、客运服务、物流配送、文体旅游、生产作业等方面的创新应用;统筹安排资金支持低空经济发展,重点用于引进和培育低空经济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促进应用场景推广。条例还在空域使用管理、建设低空飞行服务平台等方面作了规定。条例围绕“促发展”,主要在“飞行服务”上做文章,侧重于以更便捷的服务让企业“飞得起来”。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发展和改革、交通运输、商务、邮政管理等部门应当构建低空物流配送体系,推动多层次低空物流枢纽建设……支持企业开展低空即时配送、商务闪送、寄递等物流业务。”
着眼需求为高科技企业拓展应用场景
10月20日14时15分,一架装载着待检测芯片样品的丰翼科技“丰舟90型”无人机,从上海金山无人机基地启航。约45分钟后,它飞越75公里,稳稳降落在苏州工业园区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三楼楼顶——全国首条省际“半导体分析检测无人机芯片空路”实现首飞。
无人机一落地,芯片样品就被“火速”送往实验室检测,当晚检测报告已交付客户。未来,这条“芯片空路”将推动半导体研发进入“分钟级”反馈时代。“园区正加快探索低空经济与高端半导体产业深度融合,支持国家战略布局。”苏州工业园区经发委负责人说。
“空联苏沪,芯动未来”,这条全新无人机航线拓展了低空经济应用新场景,成为长三角产业协同发展的又一生动案例。“我们不仅是送样品,更是为研发抢时间。”胜科纳米董事长李晓旻语气振奋。他介绍,半导体产业对运输时效与信息保密要求极高,无人机专线不仅可实现点对点、高频次运输,更通过多重加密技术,大幅降低信息泄露与样品遗失风险,全面守护客户的资产与数据安全。该无人机航线的开通,将胜科纳米原本依赖陆运的单程运输时间从2—2.5小时压缩至45分钟,效率提升约2.5倍。
这次胜科纳米股份有限公司得以开通全国首条跨省半导体检测无人机专线,正是建立在条例的坚实基础之上。后续,胜科纳米将迅速启动浦东张江、临港等新航线的拓展布局,并申请将此航线列为常态化运营项目,计划每日运行5—10个固定班次,预计年运输批次将超2000次,打造一条高效、可靠的“空中快线”,为低空经济在高端制造领域拓展应用场景树立标杆。
为了形成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低空经济场景应用模式,条例第五章明确,市、县两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政策措施培育市场需求,推动低空飞行在公共管理和服务、客运服务、物流配送、文体旅游、生产作业等方面的创新应用。同时,规定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编制并发布低空经济应用场景清单,加大场景应用的宣传和引导。条例第六章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五条,明确了政策、资金、人才、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制定等方面的措施,支持、保障和促进低空经济发展。
目前,苏州已集聚低空产业链企业超 500 家,建成各类起降点263处,获批低空航线401条,低空飞行服务监管平台持续优化。此外,苏州正积极推动政务“综合飞一次”落地,推进无人机在交通管理、应急救援、城市治理等领域的协同应用。苏州的低空经济将在条例的护航下,迎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苏仁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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