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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人大首次“阅卷”开发区国有资产家底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3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编者按:加强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是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10月29日,宿迁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首次对市属功能区国有资产管理开展集中审议,以全口径、全覆盖的监督体系探索国资监管新路径,为区域发展重要基石套上“制度缰绳”,展现了以人大力量守护人民共同财富、赋能高质量发展的治理智慧。


宿迁人大首次“阅卷”开发区国有资产家底

2025年10月29日,宿迁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期间,一场特殊的“年度体检”拉开序幕......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湖滨新区、洋河新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四个市属功能区向会议作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这是常委会首次集中听取并审议相关工作,标志着《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省级以上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一制度创新,从纸面文本正式走向监督实践,为开发区庞大的国有资产套上了坚实的“制度缰绳”。


制度先行:构建全口径、全覆盖监督体系

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强化人大国有资产监督。针对开发区国有资产类型多样、管理复杂、潜在监督盲区较多的现实,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于2025年8月制定出台《意见》,以制度形式将省级以上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全面纳入人大监督范畴。

“开发区国有资产是宿迁发展的重要基石,看好这份‘家底’,既是政治责任,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卫东在加强省级以上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部署会上指出。《意见》明确要求开发区国有资产报告必须全面反映资产底数、配置、使用、处置及效益情况,尤其要突出国有资产流失、闲置浪费、债务风险等关键问题,真正实现“看得见、管得住”。

省级以上开发区管理体制较为特殊,如何避免监督“重复交叉”或“无人问津”?《意见》创新提出“属地化监督”原则,按行政管辖清晰划分监督责任: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由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市湖滨新区和洋河新区参照省级以上开发区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其他省级以上开发区根据属地管辖原则由相应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监督。

此外,针对不同类型资产特点实施分类监督,如对企业国有资产聚焦保值增值与风险防控,对行政事业性资产紧盯配置效率与共享共用,对自然资源资产则关注生态保护与集约利用。


现场检阅:四家功能区亮“家底”、摆问题

常委会会议现场,成为检验《意见》落地见效的第一现场。四家开发区所作的报告,不仅全面展示了资产“家底”,更务实呈现了管理绩效与短板不足。



市经开区作为口头报告单位,其国企市场化转型成效引人注目。资产总额达到607.96亿元,同比增长19.32%。特别是新能源集团电站业务走出江苏,创造了区属国企市场化盈利新纪录,累计营收3.64亿元,利润总额1.08亿元……充分说明其聚焦主责主业、向市场化要效益的改革方向是正确的,也为其他开发区提供了可借鉴的路径。

湖滨新区64家国有企业构建起“城建为基、文旅为特、水产为辅”的清晰产业格局,在盘活存量资产方面成效显著,通过制定专项方案,全年盘活闲置问题资产超2.4亿元。其文旅板块整合资产推出的特色线路,带动旅游收入超6200万元,同比增长20%,体现了围绕主业优化布局、努力激活资产价值的积极作为。

洋河新区则紧扣“中国酒都核心区”发展定位,在国有资产管理中体现了鲜明的产业特色。其国企汉匠坊酒业实现开票2200万元,酒文化体验园获评国家级3A景区。同时,在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中,建成的2个实体公物仓盘活资产6000余件,节约资金超200万元,展现了在资产共享共用、提升使用效益上的精细化管理探索。

苏宿园区国有企业整体规模相对较小,但其在规范监管和风险防控上着力甚深,出台《国资监管事项清单》,明确13项重点监管事项流程,城发公司获得AA主体信用评级,实现历史性突破,严格落实到期债务“631”监测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债务动态监测,表现出在严控风险前提下稳健发展的思路。

......这些详实的数据和案例,不仅让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开发区国有资产状况有了直观深入的了解,更印证了《意见》要求的“全面、准确反映情况”正在落到实处。各家的汇报既展示了亮点,也未回避问题,如普遍提到的资产盘活难度大、市场化核心竞争力待加强、专业人才短缺等,为后续精准监督和整改提供了明确靶向。


闭环监督:从“一审了之”到“一抓到底”的革新

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仅是监督的开始。根据《意见》建立的闭环机制,审议结束后,常委会将出具正式的审议意见交各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处理。开发区需在半年内专题报告整改情况,突出问题将被纳入人大督办清单,进行持续跟踪问效。

这种跟踪督办并非虚设。例如,对于报告中普遍反映的“行政事业性资产共享机制缺失”问题,常委会将持续关注公物仓建设、线上共享平台的推进情况;对于“国企市场化转型任重道远”的共性问题,将结合后续的专题调研、代表视察,检查其市场化业务拓展、人才引进培养的具体进展。更重要的是,《意见》明确了监督结果与预算审查的贯通机制,整改不力的单位,其下一年度的预算安排将可能受到影响。此外,监督结果还将向人大代表通报并适时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这种集限时反馈、清单督办、预算挂钩、社会监督于一体的闭环体系,极大地强化了监督的刚性和约束力,确保人大的“审议意见”不会“一审了之”,而是真正转化为推动问题解决、提升管理效能的“催化剂”。

“我们相信,随着《意见》的持续实施和闭环监督机制的不断运行,宿迁各功能区的国有资产管理必将朝着更加规范、高效、透明的方向迈进。”参加会议的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陈孝连感慨,这份沉甸甸的“家底”,必将在人大监督的保驾护航下,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宿迁在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上注入更加强劲、更加可靠的国资动力。

将省级以上开发区国有资产全面纳入人大监督,并通过制度创新确保监督实效,是宿迁市人大常委会一次具有深远意义的探索实践。它不仅填补了宿迁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的制度空白,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改革决策部署的“宿迁行动”。(陈慧君 曹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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