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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资源税法来了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7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落实税收法定原则,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法律保持现行资源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有利于更好地运用税收手段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8月22日,资源税法草案于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光权作的关于资源税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周光权说,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规范资源税税制,制定资源税法是必要的,草案经过审议修改,已经比较成熟。

  22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了资源税法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此次提交的资源税法草案已经较为成熟,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

  2018年12月23日,资源税法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开启了由税收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的进程。这次系草案第二次提交最高立法机关审议,释放出我国税收法定进程加速的重要信号。

  草案二审稿将征税范围的表述由“开采本法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修改为“开发应税资源”;同时明确,应税资源的具体范围,由本法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确定。

  根据草案二审稿,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依照本法的原则,对取用地表水或者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试点征收水资源税。征收水资源税的,停止征收水资源费。此外,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对开采稠油、高凝油以及三次采油,相应减征资源税。

  罗毅委员表示,草案二审稿在充分研究采纳了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对于征税范围、税收优惠政策以及水资源税征收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有针对性地修改完善,对草案二审稿总体赞同。

  罗毅同时建议,水资源税的相关内容应进一步斟酌推敲,既要为相关改革留出必要空间,又要保证法律得到及时有效的落实。

  目前我国正在施行的18个税种中,已制定法律的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8个税种。财政部部长刘昆日前表示,下一步将认真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积极配合有关方面,加快推进资源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关税、消费税等税种立法的相关工作。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朱为群表示,资源税法的立法过程,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具体体现。资源税法如果能表决通过并施行,将进一步保护我国的资源和环境。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认为,税收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税收立法既是为了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同时也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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