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省人大监察司法委赴毕节市开展《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改)》立法调研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3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11月4日至5日,省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吴跃率由省人大监察司法委、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组成的调研组赴毕节市就《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贯彻实施及贵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情况开展调研。省人大外侨委专职副主任委员迟锋毅,省公安厅交管局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调研组实地考察了毕节市大方县、七星关区交通拥堵治理点,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县(区)两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情况介绍,同与会人员就存在问题和条例修改进行了深入交流。

 

  “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车、路情况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人民群众对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吴跃说,我省2007颁布实施的《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需要在充分调研论证后作出修改,切实发挥好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条例的修改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既有利于管理更要方便群众的原则,对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领导体制、管理体制、工作机制、保障机制等都应在下一步修改中一并考虑完善,促进各单位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好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吴跃强调。

  吴跃表示,监察司法委将对调研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分析研究,把好的建议充分吸纳到条例中去。下一步,待修改文本形成后还要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充分做好意见征求工作,使条例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符合我省实际,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供法制保障。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信息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