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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贵川三省赤水河流域保护决定(草案)起草专班在成都举行工作会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3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4月22日至23日,在前期深入云南省镇雄县、贵州省习水县、四川省古蔺县和合江县赤水河流域实地调研的基础上,云贵川三省赤水河流域保护决定(草案)起草专班在成都举行工作会,研究决定(草案)起草及修改完善工作。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马春文、副主任邓先培,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黄智刚、城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张景蓉、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筠,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勇、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委员杨洪民等专班成员参加会议。

 

 

  在决定草案起草过程中,参加起草工作的三省人大同志分别根据各自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共同形成了决定草案的框架,并在框架的基础上起草了决定草案。

  会上,决定草案起草专班成员进行了深入研究、讨论和交流,对决定草案内容的修改完善达成一致意见,对具体条款内容进行了现场修改完善。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贵州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参会人员充分准备,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相关上位法和实际情况,在贵州出台并实施了十年的《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成效和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提出意见建议,为三省共同立法贡献了贵州智慧。

  三省人大常委会共同立法工作启动以来,始终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关于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的重要批示精神、全国人大常委会推动云贵川三省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座谈会精神,聚焦共同关注的问题,开展深入调研、交流,全力推动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工作。

  决定草案起草工作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遵循“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原则,突出三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责任、统一防治措施的“五个统一”要求,共同推进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

  决定草案强调建立三省联合防治协调机制,三省共同开展立法、执法、司法、监督、普法和规划编制等全方位的协作配合,对立法协作、协同机制、行政执法协作、司法协作、监督协作、普法协作等作出规定。同时,对统一防治措施、红色资源保护协作、生态保护补偿等进行明确。

  通过创新立法形式,三省共同加强赤水河流域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破坏、生态系统损害等行政执法联动响应与协作,加大综合执法力度,依法开展联合调查、联合执法,保障流域生态安全。决定草案体现了三省就赤水河流域保护重大问题作出共同承诺、分别承诺和有关约束、制约规定,进一步强化三省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的法律责任。

 

 

  此次共同立法,云南、贵州、四川三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组建工作专班,共同调研、共同起草、共同修改,为地方共同立法保护生态环境探索了一条新路。

  经过专班全体成员共同努力、全力协作,会议形成了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保护的决定草案的工作专班征求意见稿,朝着三省最终完成共同立法任务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文图: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吕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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