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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召开《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工作专班会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7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4月22日,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组织召开《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工作专班会,针对草案中的重点争议问题进行集中讨论。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文阳出席,副主任委员王志略主持。

  会议围绕从近期征求意见、立法调研和论证会反馈的400余条意见建议汇总整理出的9个重点问题,逐一进行研究讨论。

  王文阳针对修订草案提出,要在草案中充分体现民法典确定的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对有过违法犯罪经历的未成年人,要本着教育挽救的精神,给予他们重新融入社会的机会;要加大对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惩戒力度,细化法律责任,促使其增强责任意识。

  各专班成员针对重点问题各抒己见,踊跃发表意见,并结合实际情况对争议问题进行讨论交流。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民政厅、团省委、省妇联等部门的专班成员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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