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创新展现大作为 小实事赢得大民心!纳雍县人大设立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推动民生实事有效解决
近年来,纳雍县人大常委会在毕节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力指导下,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的政治要求,充分尊重人大代表主体地位,始终服务保障代表履职尽责,紧紧把脉民生痛点难点,积极创新设立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有力推动解决代表提出的建议中涉及资金数额小、群众期盼急需解决又无项目支撑的民生“微实事”,推动代表建议从“纸上”落到“地上”,推动群众关心关切的“急难愁盼”民生实事得到有效解决,以小创新展现大作为、小实事赢得大民心,真正达到党委支持、人大推动、代表满意、群众点赞的效果。
设立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以小创新凸显大作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近年来,在代表工作实践中,毕节市纳雍县人大常委会切实深化对“代表提出意见建议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方式,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的认识,积极强化代表工作举措创新推动代表建议办理。聚焦问题抓思路。纳雍县人大常委会在推动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发现代表建议办理承办部门由于认识不够、措施不多、财力不足,存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答复轻办理、有答复没下文、办结率落实率不高等问题,导致代表审议发言、提出建议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特别是广大代表提出的急需解决的民生难点热点问题常年得不到有效解决,不仅影响代表作用的发挥,也影响广大群众对代表的支持,更影响广大群众对党委政府的信任。针对存在问题,纳雍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加强与代表、群众、政府部门的沟通调研,了解到影响代表建议办理的关键因素是承办部门缺少资金支撑。为此,纳雍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厘清工作思路,决定从创新工作机制、争取资金支持入手,推动解决广大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聚焦目标抓创新。人民是共和国的坚实根基,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主体,纳雍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办好代表建议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民生问题为目标,组织常委会班子成员就发挥新时代人大代表作用作为亟待突破的课题进行讨论研究,认真思考探索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创新方法,认为强化工作机制创新、建立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有利于解决代表建议中民生“微实事”落实的资金保障。2016年,纳雍县人大常委会以建立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推动民生实事有效解决作为深改课题向县委汇报,得到县委高度重视和认可,县政府进行专题研究后,确定建立500万元的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并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专项资金由纳雍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研究使用。聚焦大局抓落实。纳雍县人大常委会切实强化政治担当,立足“小与实”、不求“大与全”,从“小切口”出发,积极将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的使用与贯彻落实县委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共同推进。如:在推进2019年和2020年代表建议中涉及民生实事时,纳雍县人大常委会把解决民生“微实事”与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起来,将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解决纳雍县脱贫攻坚主要短板路和水的问题。在2019年和2020年实施的80个项目中,涉及公路项目39个,划拨资金427.35万元;涉及饮水项目9个,划拨资金36.2万元,切实做到围绕中心善作为、聚焦民生办实事、依法履职勇担当。
出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小办法明确大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服务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推动代表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为规范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纳雍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制定配套机制,于2017年11月出台《纳雍县代表建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代表建议专项资金的提议核查、审批实施、监督验收、报账备案等事项进行严格规范和监管,为纳雍县人大常委会直接统筹推动代表建议中涉及群众“急难愁盼”民生实事的解决提供制度保障。明确规定项目标准来源。纳雍县人大常委会着眼小事实事的解决制定项目标准,明确规定单个民生实事项目申请使用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不超过30万元。结合工作实际,将代表建议办理资金项目分为三类:对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合乎资金投向而承办部门无项目支撑的代表建议,由县人大代表工作机构反馈给乡镇人大按程序申报;对代表小组开展活动时收集符合资金投向的代表建议,由代表小组汇总上报给乡镇代表联络站,由乡镇代表联络站转乡镇人大办按程序申报;乡镇代表联络站开展调研视察、接待选民时收集符合资金投向的代表建议,由乡镇代表联络站转乡镇人大办按程序申报。明确规定项目审批实施。对符合条件申请使用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的项目,组成由人大主席任组长的审核领导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书面审查、实地审查,审查通过后纳入备选项目,指导代表填写《纳雍县代表建议登记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再次对备选项目进行调研,征求相关业务部门意见后,编制项目实施报告,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为正式实施项目,并行文通知县财政局及有关乡镇人大执行。项目审批后,县财政局将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账户,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依法依规确定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实施完毕后,由乡镇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填写相关验收资料留存备案,并以验收结果作为资金兑付依据。明确规定资金运行监督。为保证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有效安全运行,纳雍县人大常委积极构建四重监督体系:项目实施主体及时向同级民生监督组报备,全程接受民生监督组监督;项目实施地的代表活动小组及提出项目建议的代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监管,项目实施结束后,代表填写《代表建议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评价表》,作为项目验收报账依据;乡镇人大积极关注工程进度和质量,听取群众反映,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每半年听取1次代表建议办理资金使用情况汇报,县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和审议代表建议办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研判存在问题、提出处置措施。通过制定出台《纳雍县代表建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纳雍县人大常委会全力将代表提出的民生建议落到实处,将小事办实、将实事办好,切实提高代表发言审议、提出建议的履职积极性。
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以小实事赢得大民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纳雍县人大常委会把办好代表建议推动民生实事的解决作为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举措、作为搭建代表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不仅解决群众关心关切的民生实事,更以小资金温暖群众心、赢得大民心。用心为解决群众出行难“补短”。俗话说,要想富、先修路。纳雍县寨乐镇人大代表汪超在走访选区时,了解到包包寨组不通公路严重影响群众出行问题后,积极向纳雍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为包包寨组修建通组路的建议。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划拨20万元代表建议办理资金为包包寨组修建1.5公里通组路。羊场乡人大代表田菊在调研中,发现该乡繁荣村小桥垮塌影响群众出行后,迅速向乡人大提出修复建议,羊场乡人大实地考察后按程序进行申报,县人大常委会及时进行审批,施工方仅用时1个月便完成小桥重建,得到群众纷纷叫好。5年来,纳雍县人大常委会划拨代表建议办理乡村公路建设专项资金735.66万元,实施及维修项目63个,有效解决群众出行难“痛点”。用情为解决群众吃水难“填空”。近年来,随着脱贫攻坚战的深入推进,解决群众“吃水难”问题,既是脱贫攻坚重头戏,又是纳雍县人大常委会以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办理民生微实事的主攻点。纳雍县玉龙坝镇塘家坝村一二三组的村民,每逢枯水季节要到3公里外的塘家岩脚挑水吃,来回一趟要花1个多小时,吃水难成为群众脱贫发展的制约因素。人大代表邓云丽了解情况后,及时向镇人大提出为村民接通自来水的建议,县人大常委会经审核后立即划拨20万元代表建议专项资金解决该问题,仅用3个多月的时间就将安全干净的自来水接进各家各户的水缸里,有效解决三个组201户800多位村民的饮水问题。5年来,纳雍县人大常委会共划拨代表建议办理饮水安全专项资金225.1万元,实施农村引水项目22个,及时对农村安全饮水进行“填空”。用力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瓦”。建设美丽乡村,环境优美是关键。纳雍县新房乡长沟村因缺乏垃圾池、垃圾斗等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村容村貌全乡倒数。人大代表刘昌海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与张会代表联名提出《关于配备新房乡长沟村垃圾设施的建议》,该建议得到乡人大的认可,乡人大组织专业人员实地调查后按程序上报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审批后划拨8.1万元专项经费购置垃圾斗18个,分设在各个村民组,成功解决新房乡长沟村垃圾临时存放问题,脱贫形象、村容村貌得到很大改善。5年来,纳雍县人大常委会共划拨代表建议办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355万元,实施农村环境治理项目32个,为构建美丽乡村奠定坚实基础。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自2016年纳雍县人大常委会创新建立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以来,先后审核批准代表建议资金办理乡村基础设施、环境整治、文体娱乐、安全防范等领域民生实事项目203个,拨付资金1892万元,成为解决群众困难的及时雨、暖心包,从机制上拓宽代表建议办理渠道,有效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效,使代表建议提出的解决一座小桥、修建一个小水池、硬化一条小水沟等民生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展现出人大担当,彰显着代表本色,凝聚着万千民心,真正架起一道连接党委政府、连接人大代表、连接人民群众的心心相印的桥梁,必将推动纳雍县人大常委会在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中继续谱写为民用权、为民履职、为民谋利的精彩篇章。(毕节人大 罗运欢、李骁)